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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:最高人?民法院、最高人民】检察院关《于办理?非法:采供血液等刑事【案件具体应用法【。律若干问题的解【释 —     第】一条  对未经国家!主管:部门批准或者超过】批准的?业务范围采集、供】应血液?或者制作、》供应血液制品的应】认定为刑法第—三百三十四》。条第一款《规定的?“非:法采集、供》应血液或者》制,作、供应血液制【品” ?。 ?     第二条!  对非法采—集、供应《血液或?者制作、供》应血液制品具有【下列情形之一—的应认定为刑—法第三百三十四【条,第一款?规定的“不》符合国家《。规定:的,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!康”处五年以下有期!徒,刑或者?拘役:并处罚金 》 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 (《一,。)采集、供应的【血液:含有艾滋病病—毒、乙?型肝炎?病毒、丙型肝—炎病毒、《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!生物的; —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):制作、供应》的血液制品含有艾】滋,病病毒、乙型肝炎】病毒、?丙型肝炎病毒、【梅毒螺旋体等病原】微生物或者将含有上!述,病原:微生物?的,血液用于制作血【液制:品的; — ,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三】),使用不符合国家规】定的药品《、诊断试剂、—卫生器材或者重复使!用一次性《。采血器材采集血【。液造成传染病传播危!险的; !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四)违—反规定对献血者、供!血浆者超量、频【繁采集血液》、血浆足以》。危害人体健康—的; 《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(,五)其他不符合国家!有关采集《、供应血液或者制作!、供应血《液制品的规》定,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!康的 ?  》     第三】条  ?对,非法采集、供应【血液或者制作、供】应血液制品具有下】列情形之一的应【认定为刑法第三百】三十四条第》一款规定的“—对人体健康造成严】。重,危害”处五年—以上十年以下—有期:。徒刑并处罚金— , ,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(一)造成》献,血者、?供血浆者、受血【者感染乙型》肝炎病毒、》丙型肝炎病毒—、梅:毒螺旋体或者其他】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!生物的; 》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二)?造成献血者、供【。血浆者、受血者【重度贫血、造—血功:能障碍或者其他器】官组织损伤导致功】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!害的; 【 ,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三)对人体健】康造:成,其他严重危》害的  《   】  :第四条  对—非法采集《、供应血液或者制】作、供应血液制品具!有下列?情,形之一?的应:认,定为刑?法第三百三十四条】第一款规定的“造】成特别严《重后果”处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】或者无?期徒刑并处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!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(一)因血液传播】。疾病导致人》员死亡或者》感染艾?滋病:病毒的; !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(二)《造成五人以上感【染乙型?肝,炎病毒?、丙型肝炎病毒、梅!毒螺旋?体或者其《他经血液传播的【病原微生物的—; —   ?。      —(三)造《。成五人以上重度贫】血、造血功能—障碍:。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!伤导致功能障—碍等身体严》重危害的;》 《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 (四)造成其他】特别:严重后果的》 ,  :  —   第五条  对!经国家主管部门【批准采集、供—应血液或《者制作、供应血【。液制品的部门—具有下列《情形之一的应认定】为刑法第三百三【十四条?第二:。款规定的“不依【照规定进《行,检测或者违》背其他操作》规定” 》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(一)?血站未用两个企【业,生产的试剂对艾滋】病病毒抗体、乙【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!、丙型?肝炎病毒抗》体、:梅毒:抗体进行《两次检?测的; 【 ,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二)单采血浆】站不依照规定—对,艾滋病病毒》抗体、乙型肝—炎病毒表面抗—。原、丙型肝炎病毒抗!体、:梅毒:抗体进?行检测的; — ,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三【。)血液制品生—产企业在投》料生产前未用主管部!门批准和检》定合格的试剂进行复!检的; 《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(四!),血站、?单采血浆站和血液】制品生产企业—使用的诊断》试剂没有生产单位】名称、生产批准文】号或:者经检定不》合格的; 》 :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(五)采供血机构在!采集检验标本、采集!。血液:和成分血分离时使】用没有生产单位名称!、生产批准》文号或者《超过:有,效期的一次性注射】器等采血《器,材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六)不依照【国家规定的》标准和要求包装、】储存、?。运,输血液、《原料血?浆的; 【 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 ?(七)?。。对国家规定》检测项目《结果呈阳性的血液】未及时按照规—定予以清除的—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八)?不,具备相应资》格,的医务人员》进行采血、检验操】作,的;  !  :   ?  (九)对献血者!。、供血浆者》。超量、频繁采—集血液、血浆的;】   】 ,     》(十)采供血—机构:采集血液、血浆前】未对献血《者或供血浆》者,进行身?份识:别采集冒名》顶替者、《健康检查不》合格者血《液、:血浆:的; 】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【十一)血站擅自采】集原料血浆单采血浆!站擅自采集临—床用血或者》向,医疗机构供应原料】血浆:。的; 《 ?     》。    (十二)】重复使用一次—。性采血器材》。的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十三《)其他不依照—。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!背操:作规定的  — 》     》第六条  对—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!采集、供应血液【或者制作、供应血】液制品的部门—不依照规定进行【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!。作规定具有下列情形!之一的应认》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!四条第二《款规定的《“造成危害他—人身体健《康,后果”对单位判处】罚金并对其直接【负,责的主管人员—和其他直接责任【人员处五《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!拘,役 : : 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 (一)造【成献血者、供血浆者!、受血?者感染艾滋病病毒】、乙型肝炎》病毒:、丙型肝炎》。病毒、梅毒螺—旋体或者《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!原微:生物的; !     》 ,   (二)造成献!血,者、供血《浆者:、受血者重度贫【血,、造血功能障碍或者!其,他器官组《织损伤导《致功能障碍等身体严!重危害的; 【 ,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三)造—成其他危害他—人身体?健康后果的   !     】第七:条  经国家主管部!门,。批准的采供血机构】和,血,液制品?生产经营《单位应认《定为刑法第三百三】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!“经国家主管部【门,批准采?集、供应血液或者制!。作、供应血液制【。。品的部门” 】     第】八条  本解释【所称“血液”是指全!血、成?分血和特殊血—液成分 》 ? ,    本解释所称!“血液制品”是【指各种人血》浆蛋:。白制品? ,   【。  本解释》。所称“采供血—机构”包括血液中】心、中心《血站、中心血库【、脐带血造》血干细胞库》和国:家卫生行政》主管部门根据医学】发展需要批准、设置!的其他类型血—库、单采血浆站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