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人民法!院、最高人民—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!采供血液等刑事案】件具体应用法律【若干问题《。的,。解,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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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第一条 》对未经国家主—管部门批准》或者超过批准—的业务范围》采集、供应血—液或者制作、供应】血液制品《的应认?。定为刑法《第三百三十四—条第一款规定的“非!法采集、供应血液或!者制作、供》应血液制品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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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第二条? 对非法采集、】供,应,。血液或者制作、供应!血液制品具》。有下:列情形之一的应【认定为刑法》第三:百,三十四条《第一款?规定:的,“,不符合国家》规定:的标准足《以危害人体健康”处!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!者拘役并处罚金【
— 》 (《一,)采集、供应的血】液含有艾《滋病病毒、》乙型肝炎《病毒、丙《型肝炎病毒、—梅,毒螺旋体等病原【微生:物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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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 , (二)《制作、?供,应的血液制品含有】。艾滋病病毒、乙型肝!。炎病毒?、丙型肝炎病—毒、梅毒螺旋体等】病原微?生物:或者:。将含有?上述病原微生物的血!液用于?制作血液《制品的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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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(三】)使:。用不符合国家规【定的药品《、诊:断试剂、卫》。生器材或者重—复使用一次》性采血器材采集血液!造,成传染病传播危险的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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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)违反规定对!献血者、供》血浆者超量、—频繁采集《血液、血浆足以危】害人:体健康的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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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五)其【他不符合国家有关】采集、供应血液或】者制作、供应血液制!品的:。规定标准足以危害】人体健?康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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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三条 对非】法采:集、供应血》液或者制作、供【应血液制品具有【下列情形之一—的应:认定为刑法第三百】三十四?条,第,一款规定的“—对,人体健康《造成严重危害”处】五年以上十年以下】。有期徒刑《并处罚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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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(】一)造成献血—者、供血浆者、受】血者感染《乙型肝炎病毒、【丙,型肝炎病毒、梅【毒螺:旋体或者其他经血】液传播?的病原微生》物,的;
!。 ?。 (二—),造成献血者》、供血?浆者、?受血者重度贫血、造!。血功能障碍》或,者其他器官组织【损伤导?。致功能?。障碍等?身体严?重危:害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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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三)对人体—健康造成其他严【重危:。害的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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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四条 《 对非法采集、供】应血液或者》制作、供应》血,液制品?具有下列情》形之一的应认定【为刑法第《三百三?十四条?第一款规定的“造】成特别严重后—果”处十年以上有】期徒刑或者》无期:徒刑并?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!
】 —(一)因血液传播】疾病导致人员死亡】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!的,;
】。。 — (二?)造成?。五,人以上感染乙型肝】炎病毒、丙型肝【炎病毒、《梅毒: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!液传播的病》原微生物的》;
! 》 (三)造成—五人以上重》。。度贫血、《造,血,。功能障碍《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!。伤导致功能障—碍等身体严重危害】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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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四)造】成其他?特别严重后果—的, :
】 第?五,条 : 对: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!采集、供应血液或】者制作、《供应血?液制品?的部门具有下列【情形之一《的应认定为刑法第】。三百:三十:四条第二款规定的“!不,依照规定《进行检测或者违背】其他操作规定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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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!)血站未《。用两个企业》生产的试剂对艾滋病!病,毒抗体、乙型肝炎】病毒表?面抗原、丙型—肝炎病毒抗体、梅毒!抗体进行《两次检测的;—
— : 《 (二)单采【血浆站不依照规【定对艾滋《病病毒?抗体、乙型肝—炎病毒表面抗原【、,丙,型肝炎病毒》抗体、梅毒抗体【进行检测的;
】
《 ? (三)】血,液,制品:生产企?业在投?料生产前《未用主管部门批【准和:检定合格的试—。剂进行复检的;【
— (!四)血站、单采【血浆站和血液制品】。生,产企业使《。用的诊断试剂没有】生产:单位名?。称、生产批》准文号?或者经检定不合格】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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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(五)采【供,血机构在采集—检验标本《、采集血《液和成分《血分离时使用没【有,生产单?位名称?、生产批准文号【或者超过有效期【的一次性《注,射器等?采血器材的》。;
【 《 ? (六)不》依照国家规定—的标准?和要求?包装、储存》、运输血液、—原料血浆的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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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》 (七)对国—家规定检《测项目结果呈阳性】的血液未及时按照】规定予以清除的;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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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。 (八】)不具备相应资【。格的:医,务人员进行采血【、检:验操作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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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!九)对献血者、供血!浆,者超量、频繁采【集血液?、血浆的;
!
】 (十)采—供血机构采集—血液、血浆》前未对?献血者或供血浆者】。进行:身份识别采集—冒名:顶替者、健》康检查不《合格者血液、血浆】的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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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十一】)血:。站擅自?采集原料血浆单采】血浆站擅自》采集临床《用血或者向》医疗机构供应原【料血浆的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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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十二)重复【。使用一次性采血【器材: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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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《十三:)其他?不依:照规:定进行检测或者违】背,。操,作规定的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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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六条: 对经国家主【管部门?批准:采集、供《应血:液或者制作》、供应血液制品的部!。门,。不依照规定进—行检测?或者违背其他操【作规定具有下列情】形之一的应认定【为刑法第三》百三十四《条第二款规定—的“造成危害—他人身体《健康后果《”对单位判处罚【金并对?其直接负责》。的主管人员和其他】直接责任《人员处五年以—下有期徒刑》或者拘?役
! 《 (一)》。造成献血者、供【血浆者、受》血者感染《艾滋病病毒》、乙型肝炎》病毒、丙型肝炎【病毒、梅毒螺旋【体或者其他》经血液?传播:的病原微生物的【;
】 《。 (《二)造成《献血者、供血—浆者、受血者重度贫!血、造血功能障【碍或者?其他器官组织损【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!体严重危害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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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 (三?。)造:成其他危害》他人身体健康后【。果的:
】 第七条【。 , ,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!的,采供血机构和血液】制品生产经营单【位应认定为刑法第】三百三十《。四条第二款规定【的,“经国家《主管部门《批准:。采集、供应血液【或者制作、供应血液!制品的部门”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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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八条 本解—释所称“血液—。”,是指全血、成—分血和特《。殊血液成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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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本解—释所称“血液制品”!是指各?种人血?浆蛋白制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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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本解释所称“采供】血机构”包括—血液中心、中心血】站、中心血》库、脐带血造血干细!。胞库和?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!门根据医学发—。展需要批《。准,、设置的其》他类型血库》、单采血《浆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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