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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》。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!民检察?院、公?。安部、司法部、国家!卫生计?生委关?于印发暂予监外执行!规定的?通知 《 》 最高人—民,。法院、?最高人民《检察院、公安—部、 】 司法部【。、国:。家卫生计生委关于】印,发暂予?监外执行规》定的通知《 — 司》发通〔20》14〕1《12:号, 》 各省、】。。自,治区、直辖市高级】人,。民,。法院:、人民检察院、公】安厅(局)、司【法厅(局)、卫生计!生,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!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!设兵团分院、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】人民检察院、—公安局、《司法局、监狱管理】局、卫生局 】 》 , 为了正确贯—彻实施?修改后的刑事诉A】讼法进一步完善【暂予监?外执行制度保障【。暂予监?外执行工《作严格依法规—范,进行按?照中央?司法体制改》革的要求最高人民法!院、最高人》。民,。检察院、公》安部、?司法部、国》家卫生计生委—联合制?定了暂予监外执【行规定现予以—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!对于实施情》况及遇到的》问题请分别及时【报告最高人民—。法院、最《高人民检察院、公】安部、司《法部、国《家卫:生计生?委 【 : :最高人民《法院 ? : 最高!人民检察院》 》。 公安部 !。 《 司—法部 】。 国家卫生】。计生委 【 》 2014年10月!24日 【 暂予】监外执行《规定 【     【第一条  为了规范!暂,予监外执行工作严】格依法适《。用暂予监《外执:行根据刑事诉—讼法、?监狱法等有关规定】结合刑?罚执行工作实际制】定本:规定 《 ? ,。    第二条 】 对罪犯适用—暂予监外执》行分:。别,由下列机《。关决定或《者批准 【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。(一)?在交付执行前由【人民法院决定;【 》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二】)在监狱服刑的【。。由监狱审《查同意后提请省【级以上监狱管理【机关:。批准; 【。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(三:)在看守所服刑的】由看守所审查—。同意后提请设区的】市一:级以上公《安机关批准 !     对有关!职务犯?罪罪犯适《用暂予监外执—行还应当依照有【关规定逐案》报请备?案审查? 《    》。 第三条  —。对暂予监外》执行的罪《。犯依法实行社区矫】正,由其居住地的社【区矫正机构》负责执行 【 ,     第【四条  罪犯在暂予!监外执行期间—的生活、《医疗和护理》等费用自理》 《  ?   罪犯在监狱、!看守所服刑》期,间因参?加劳动致伤、致残】被暂予?监外执行的其—出监、出《所后的医疗补助【、生:活困难补《助等费用由其服刑所!在的监狱、》看,守所按照国家有关规!定,办理: —   ? 第五条 》 对:被判处有期徒—刑、拘役《或者已经减为有期】徒刑:的罪犯有下列情形】之一可以暂》予监外执《行   !  :。    (一)【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!保,外就医严重疾—病范围的严》重疾病需要》保外就医的; 【  —。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(二)怀《孕或者正在》哺,乳自己婴儿的妇女】; —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三)生活不!能自理的 》 :     对】被,判处无期徒刑的罪】。犯有:。前款:第,。二项规定情形的【可,以暂予监《外执行 《 :    — 第六条  对需要!保外就?医或者属于》生活不能《自理但适用》暂予监外《。执行可?能,有社会危险性或者】自伤:自残或者不配合治】疗的罪犯不得暂【予监外?执,行   !  对职务》犯罪、破《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!融,诈骗犯罪、》组,织,(领导、《参加、包《庇、:纵容)黑社》会性质组织犯—罪的:罪犯:适用保外就医应当从!严审批对患有高血压!、糖尿?病、心脏《病等严重疾病但经】诊断:。短期内没《有生命危险的不得暂!予监外执行 【     】对在暂予监外执行】期间因违法违—规被:。收监:执行或者《因重新犯罪被判【刑的罪犯需要再次】适用暂予监外执行】的应当从严》审批  !   第七》。条,  对需要保外就】医或:者,。属于生?活不能自理的累犯以!及故意?。杀人、强奸、抢劫】、绑架、放火、爆】炸、:投放危险物》质或者?有组织的暴》力性犯罪的罪犯原】被判处死刑缓期二】。年执行或者》无期:徒刑的?应当在减为有—期徒刑后《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以!上方可适《用暂:予监外执行;原【被判处十年以上【有期徒刑的应当【执行原判《刑期三分之一以【。上方可适《用暂:予监:外执行 !。    对未成年罪!犯、六十《五周岁以上的—罪犯、残疾人罪犯】适用前款《规定可以适度从宽】  【   ?对患有本规定所【附保外就医严—重,疾病:范围的严重疾病短期!内有生命危险的罪犯!可以不受本》条第一款《规定:关于执行刑期的【限制 《 《   ? 第八条  对【在监狱、看守所【服刑的罪犯》需,要暂予监外》执行的监狱》、,看守所应当组织对】罪犯进行病情诊断】、妊:。娠检查或者生—活不能自理的鉴别】罪犯本人或者其亲】属、监护人》也可以向监狱、看守!所提出书《面申请 】     监狱、】看守所对拟提—请暂予监外》执行的罪犯应—当核实其居》住地需要调查—其对所居住》社区影响的可以委】托居住地县》级,司法行政机》关,进行调查 》    】 监狱、看》守所应当向人民【检察:院通报有关情—。况人民检察院—可以派员监督有关】诊断:、检查和鉴别—活动 《     第!九条  《。对罪犯的病》情,。诊断或者妊娠检查应!当委托省级》人民政府指定的医】院进行医院出具的病!情诊断或者》检查证明文件应【当由两名具有副【。高以: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!师共同作出经—主管业务院长审【。。核签名?加盖公章并附—化验单、影像学【资,料,和,病历等有关》医疗文书复印件 】    】 对罪犯生活不能】自理情况的鉴别由监!狱、看守所》。组,织有医疗专业人【。员参加的鉴》别小组进行鉴别意见!由组织鉴别的监【狱、看守《所,。出具参?与鉴别的人》员应:当签名监狱、看【守所的负责人应当签!名并:加盖公章《。    ! ,对,罪犯进行病》情,诊断:、妊娠检查或者【生活不能自理的鉴】别与罪犯《。有亲属关《系,或者其他利害—。关系的医师、人员应!。当回避 【     —第十条? , 罪犯需《要保外就医的—。应当由罪犯本—人或者其亲属、监】护人:提出保?证,人保证人由监狱、看!守所审查《确,定 ? 《    罪犯没有】亲属、监护人的可】以由其居住地的村】(居)民《委员会、《原所在单位或者社区!矫正机构《推荐保?证人 —    》 保证人应当—向监狱、看守所提交!。保证书 《 :    — 第:十一条  保证人应!当同时?具备下列条件 ! :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。(一)具有》完全民事行为—能力愿意承担保证人!义务; 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二)人身自由!。未受到限制; 】 ,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三)】有固:定,的住处和收》入; ?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四】)能够与被保证人】共同居住或者居【住,在同一?市、县 —     第】十二条  罪犯在】。暂予监外执》行期间保证人—应当履行《下列义务 】   《  : ,   (《一)协助社区矫【正机构监督被保证】人遵守法律和有【。关规定;《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二)《发现被保证人擅【自离开居住的市、】县或者?变更居住地或—者有违法犯罪行为或!者需要保《外就医情形消—失或者被保证—人死亡的立》。即向社?区矫正机构报告; ! :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三)为】被保证人的治疗、】。护理、复查以及正】常,生活:提供帮助; —。 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(四)督—促和协助被保证【人按照规《定履行定期复查【病情和向社》区矫正机构报—告的义?务 :     !第十三条  监【狱、看守所》应当就是否对罪犯】提请暂予监》外执:。。行进行审议经审议决!定对罪犯提请暂予】监外:执行的?应当在监狱、看守】所内:进行:公示对病情严重必须!立即保外就医的可以!不公示但应当在保外!就医后三个工作日以!内在监狱、看—守所内公告》 《     公示】无异议或者经审【查,异议不成立的监狱】、看守所应当填写暂!予,监外执行审批表连同!有关诊断、检查、鉴!。别材料、保证人的保!证书提请省级以【上,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!区的市一级》以,。上公:安机关批准已委托】进行核实、调查【。的还:应当附县级司法【行政机关出具的调】查评估?意见书 —  《   监狱》、看守所《审议暂予监外执【行前应当将相—关材料抄送人民【检察院决定提请【暂予监外执行—的监狱、看》守所应当将提请暂】予监外执行书面意】见的副本和相—关材料抄送人—民检:察院人民检察院可】以,。向决定或者批准【暂予监?外执行的机关—提出书面意见— :    【 第十四条  批】准机关应当自收到监!狱、看守所提—请,暂予监外执行材料】之日起十《五,。个工作日以内作出】决定批准暂予监【外执:行的应当在》五个工作日以—内将暂予《监外:执行决定《书送:达监狱、看守所同时!抄送同级《人民检?察院、原判人—民法:院和罪?犯居住地社区—矫正机构暂》予监外执行决定书】应当上网公开不予批!准暂: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!五个工作日》以内将不予批准【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!送,达监狱、看守所 】  —   第十五条【  监狱、看守所应!当向罪犯发》放暂予监外执行决定!书及:时为罪?犯办理出监、出【所相关手续 !     在罪犯!离开监?狱、看守所之—前监:狱、看守所应—当核实其居住地书】面通知?。其居住地社区—矫正:机构并对其进行出】。监、出所教》育书面告知其—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!应当遵守的》法律和有关监督管理!规定罪犯应》当在告知书上签名 ! , ?     第十六条!  监?狱、看守《所应当派员持暂予】监外执行决定书及】有关文书《材料将罪《犯押送至居住—地与社区矫正机构办!理交:。接手续监狱、看守】所应:当及时?将罪犯?交接情况通报人民检!察院 — :   ? 第十七条 — 对符合《。暂予监外执行条【件的:被告人及其辩护【。人,。。。有权向人民法—院提出暂《予监外执行的—申请看守所可—。以将有关情况通报人!民法:院对被告《人、罪犯的病情诊】断、妊娠《检查或者生活不能自!理的鉴别《由人民法院依照【本规定程序组织进行!   】  :第十八?条 : 人民法院应—当在执行刑罚—的有:关法律?文书依法送》达前作出《是否暂予监外执行】的决定 】     人—民,法,院决定暂予监外执】行的:应当制作《暂予监外执行—决定书写明罪犯基本!情况、判决》确定的罪名》和,刑罚、决定暂—予监外?执行的?原因、依据等—在判:决生效?后七日以内将暂予监!外执行决定书送【。达看守?所或者执行取保【候审、?监视居住《的公安机关和罪【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!构并抄?送同级?人民检察院 【 ?     人民法院!决,定不予暂予监外【执,行的应?。当在:。执,行刑罚的《有关法律文书依法】送达前通知看守所】或者执?行取保?。候审、监视居—住的公安机关并告】知同:级人民检察院监狱、!。看守所应当依法接收!罪犯执行刑》罚 【    人民法院】在作出暂予》监外执行决定前应】当征求人民检察【院的意见 — , :。  : ,  :第十九条 》。 人民法院决定暂予!监外:执行罪犯被羁押的应!当通知罪犯》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!社区矫?正机构应当派员【持暂:予,监外执行决》定书及时《。与看守所《。。。办理交接《手续接收罪犯档【案;罪犯《被取保?候审、?监视居住的由社区】矫正机构与执—行取保候审》、监视?居住的公安机—关办理交接手续 !     】第二十条《  罪犯原服—刑地与居住地不【在,同一省、自治区【。、直辖市需要回【居住地暂予监—外执行?的原服刑《。地的省级以》上监狱管理机关或】者设区的市》一级以上公安—。机关监所《管理部门应当书【面通:。知罪:犯居住地的监狱管理!机关、公安机关监】所管理部《门由其指定一所【监狱:、看守所接收—。罪犯档案负》责办理罪《犯收:监、刑?满释放等《手续并及时书面通】知罪犯居住地社【区矫正机构》  【  : 第二?十一条?  社?区矫正机《构应当及时掌握【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!身体状况以及—疾病治疗等情况每】三个月审查》保外就医罪犯的病】情,复查情况并根—。据需要向批准—、决定机《关或者有关监狱、】看守所反馈情—况 《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二?条  ?罪犯在暂予》监外执行《期间因犯新罪或【。者发现判决宣告以】前还:有其他罪没有判【。决的侦查机关应当在!对罪犯采取强制【措,施后:二,十四小?时以内将有关情况】通知罪犯居住地【社区矫正机构;【人,民法院应当在判决】、裁定生效后及【时将判决、裁定的】结果通知罪犯居【住地社区矫正机构】和罪犯原服刑或者】接收其档案的监狱、!看守所? 》     罪犯按】前款规定被判—处监:禁刑罚?后应当由原服刑【的监狱、《看守所收监执行;原!服刑的监狱、看【守所与接收其档案的!监狱、看守所—不一致?的应当由接收其档案!的监狱、看守所【收监执行 】     第二】十三条  》。。社区矫?正机构发现暂予监外!执行:罪犯依法应》予,收监执行的应当提】出收监?执行的建议经县级司!法行政机关》审核同意《后报决定或者批【准机关决定》或者批准机关应当】进,行审查作《出收监执行决—定的将有关的法律】文书送达《罪犯居住地县级【司法行政《机关和?原服刑或者接收【其,档案的监狱、—看守所并抄送同级】人,民检察院《、公:。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!。院,   】  人民检察院【发现暂予监》外执行罪《犯依法?应予收?监执行而未》收监执?。行的由决定或者【批准机关同级的人民!检察院向决》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!收监执行《的检察建议 【 :    》 ,第二十四条  人民!法院对?暂予监外执行罪犯】决定收监执》行的决定暂予监【外执行时剩余—刑期在三个月以【下的由居住地—公安机关送交看【守所收监执行;决定!暂予监外《。执行时剩余刑期在三!个月以上的》由居住?地公安机关送—交监狱收监执行【 , 》    监狱管理机!关对暂?予监外执行》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!原服刑或《者接收其《档案的监狱应—当立即赴羁押地【将罪犯收监执—行 —    《 公安?机关:对暂予监外执行【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!由罪犯居住地看守所!将罪犯收监执行【 : :。     监狱】、看守所将罪—犯收监执行后应【当将收监执》行的情况报》告决定或者批准机】关并告知罪犯居住地!县级人民检察院和】原判人?民,法院 ?  —   第二十—五条  被决—定收监执行》的罪犯在逃的由【罪犯居?住地县级《公安机关《负,责,追捕公安机关将罪】犯,。抓捕:后依法送交监—狱、:看守所?执行刑罚 !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六条  —被收监?执行的罪犯》。有法律规定的—不计入?执行刑期情形—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!在收监执《行建议书中》说明情况并》附有关证明材料【批准机关《进行审核后》应当:及时通知监狱、看】守所向所在地的【中级人民法》院,提,出不计入执》行刑:期的建议书人民法】院,应当自收到建议书之!。日起一个月》以内依法对罪—犯的刑?期重新计算作出裁定! 》     》人民法院决定暂予】监外执行的在决【定收监执《行的同时应当确定不!。计入刑期的》期间  ! , , 人民法《院应当将有关的法律!文书送达监狱、看】守所同时抄》送同级?人民检察《院 》     第【二十七条《  罪犯暂予监外】执行后刑期即将【届,满的社区矫正机【。构应当?在罪犯刑期》届满前?一,个月以内书面—通知罪犯原服刑【或者接收其档案的监!狱、看守所按—期办理刑满》。释放手续 !     人民法】院决定暂予监外【。执行罪?犯刑期届满的社【区,矫正机构应当—。及时解除社区矫正向!其,发放:。解除社区矫》正证明书并》将有关情况通—报原判人民法院 !     第!二十八条  罪犯】。在暂予监外执行期】间死亡?的,社区矫正机构—。应当自发《现之日起五日—以内书面《通知:决定或者《批准:机关并将有关死【亡证明材《料送达罪犯原服【刑或者接收其—档案的监《狱、看守所同时【抄送罪犯居》住地同级《人民检察院 【   —。 , 第二十九条 【 人民检察院发现】。暂予监外《执行的决定或者批】准机关、监》。狱、看守所、社【区矫正机构有违法情!形的应当依法提出】纠正意见《 ,  —   第三十条【。  人民检察院认为!暂予监外执行不当】。的应当自接到决【定书之?日起一个月》以内将书面意见【送交决定《或者批准暂予监外】执行: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!暂,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!到人民检《察院的书面》。意见后应《当立即对该决定【进,行重新?核查 】    第三十一条!  人民检察院可以!向有关机关、单位】调阅有关材料、档案!可以:调查、核实有—关情:况有关机关、单位】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! —。    人民—检察院认为必—要时可以自》行组织或者》要求人民法院、【监狱、看守所对罪犯!重新组织进行诊【断、检查或》。者鉴别 《 : :     第三十】二条 ?。 在暂?予监外执《行执法工作中司【。法工作?人员或者《从事诊断《、检:查、鉴别等工作的相!关人员有玩忽职守、!徇,私舞弊、滥用职权】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!法给予相《应的处分;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刑事责任 —     !第三十三《条 : 本规定所称生活不!能自理是指罪犯因患!病、身?体残疾或者》。年老体弱, —日常:生活行?为需要他人协助【才能完成的情形【    ! 生活不能》自,理的鉴?别参照劳动能力【鉴,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!致残:等级分级(》G,B/T1《6180-》2006)》执行进食、》。翻身、大小便—、穿衣洗漱、—自主行动等》五项日常生活行为中!有三项需《要他人协助》才能完成且经过六个!月以上治疗、护理和!观察自理能力不能】恢复的?可以认定为》生活不?能自理六十》五周岁?以上的罪犯上述【五项:日常生活行为有一】项需:要他:人协:助才能?完成即可视为生活】不能自理 —   —  第?三十四条  本规】定自20《14年?12:月1日起施行最【高人民检《察院、?公安部、司法部1】990年《12月3《1日发布的罪犯保外!就医执行办法—同时废止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