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人【民法: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!、公:安,部,、司法部、国家【卫生计生委关于【印发暂予监外执行】规定的通《。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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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】高人:民,法院、?最高人民检》察院、公安部—。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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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部、国!家卫生?计,生委:关于印?发暂:予,。监外执行规定的通】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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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发通〔20【14〕11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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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、自治区、】直辖:市高级人《民法院、人民检察】院、:。公安厅(局》),、司法?厅,(局)、卫生计【生委新疆维吾尔自】治区高级人民法【院生产建设兵团分】院、新疆生产建设】兵团人民检察院【、公安局、司法局、!监狱管理局、卫生局!
!。
为了正确贯彻实】施修改后《的刑事诉《A讼法进一步完【善暂予监《外,执行制度保障暂予】。监外执行《工作严格依法规范】进行按照《中央司?法,体制:改,革,的要求最高人—民法院、《最高人民检察院【、公:安部、司法》部,、国家卫生计生委联!合,制定了?暂予:监,外执行规定》现,予以印发请认—真贯彻执《行对于实施情况【。及遇到?的问题请《分别及时《报告最高人民法【院、最高人民—检察院?。、,公安部、《司法部、国家—卫生计生委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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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最高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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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【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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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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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部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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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国家:。卫生计?生委
】
2014】年10月《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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暂予监【外执行规定
】
【 第一《条 为了规范暂予!监,外执行工作严格【依,。法适用暂《予监外执《行根据刑《事诉讼法、监狱法等!有关规定《结合刑罚执行—工作实际制定本规】定
《
》 第二条 对罪!犯适用暂予》监外:执行分别由下列机关!决定或者批准
【
! 《(一)?在,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!院决定;
】
》 (二)】。。。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!审查同意后提—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!机关批?。准;
?
《
— ?(三:)在看守所服刑的由!看守所审查同意后】提请设?区的市一级以上【公安机关《批准
《
《 : 对有关》职,。务犯罪罪犯适用【。暂予监外执行还【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逐!案报请备案审—查
! 第三条 【对暂:予监外执行》的罪犯依法实—行社区矫《正由其居《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!负责执行《。
】 , 第四条《 罪犯在》。暂予监外执行—期间的生活》、医疗和《护理等费用自理
!
》 罪犯在监狱、!看守所?服刑期间因》参加劳动《致,伤、致残被》暂予监外执》行的其出监、出所】。后的:医疗补助、》生活:困难补?助等费用《由其服刑《所在的监狱、—看守所?按照国家有关规定】办理
—
》 第五条《 对被《判处:有期徒刑《、拘役或者》已经:减为有期徒刑的【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!。可以暂?予,监外执行
—
】 《(一)患有属于【本规定所附保—外就:医严重疾病范围的】严重疾?。病需要保外就医的】;
》
】 :(二)怀《孕或者正在哺—乳自己婴儿的妇女】。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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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【 (三)生活不【能自理的《
,
《。
, 对被判处】无期徒刑的罪犯有】前款第二项规定【情形的可以暂—予监外执行
】
—。 第六条 对需】要保外就《医或者属于生活不能!自理但适用暂—予监外执行可能【有社会危《险性或者自》伤自残或《者不配合治疗—的罪犯不得暂予【监外执行
】
》 对职务犯罪、破坏!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!诈骗犯罪、组织(】领导、参《加、包庇、纵容【)黑社会性质组织】犯罪的罪犯适—。用保外就《医应当从严审批对患!有高血?压、:糖尿病?、心脏病等》。严重疾病但经诊断短!期内没有生》命危:险的:不得暂予监外执【行
:
:
》 :对在暂予监外执行期!间因违?法违规?被收监执行或者因】重新犯罪被判刑的】罪犯:需,要再次适用暂—予监外?执行的应当从严审】。批,
! 第七?。条 对需要保外】就,医或者属于生—活不能自理》的累犯以及故意杀人!。、强奸、抢劫—、绑架?、放:火、爆?炸、投放危》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!暴力性?犯罪的罪犯》。原被判?处死刑缓期二年【执行或者《无期徒刑的》应当在减为》有期徒?刑后执行《有期徒刑七年以【上,方,可适用暂予监外【执行;原被判处【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!应当执行《原判刑期《三分之一以上方可适!用暂予监外执行
!
,
,
《 对未成年—罪犯、六十》五周岁以上的—罪犯、残疾》人罪:犯适:。用,前款规定可》以适度?从宽
?
【 , 对患?有本规定《所附保?外就医严重疾病【范围的严《重疾病短期内有生】命危险的罪犯可【以不受?本条第?一款规定《关于执行《刑,期的限?制
【 第八条 】 对在监狱、看【守所服刑《的罪犯需要》暂予监外执行的监】狱,、,看守所?应当组织对罪犯【。进行病情诊断、妊】娠检查?或者:生活:不能自?理的:鉴别罪犯本人或者】其亲属、监护人也】。可以向监狱》、看守所提出—书面申请
!
, , 监狱》、看守?所对拟提《。请暂予?。监外:执行的?罪犯应当核实其居住!地需要调查》其,对所居?。住社区影响的可【以委托居住》地县级司法》。行政机关进行调查
!
— : 监狱、看守所应当!。向人民检察》院通报有《。。关情况人民检—察院可以派员—监,督有关诊断、检【。查和鉴别活动
!
— 第九?条 对罪犯的病情!诊断或者妊》娠检查应当委托【。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!医院进行医院出【具的病情诊断或者】检查证明《文件应?当由两名具有副【高,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!医师:。共同作?出经主管业》务院长审《核签名加盖公—章并:附化验单、影像学】资,料和病历《等有关医疗文书【。复印件
! ? 对罪犯《生活不能自理—情况:的,鉴别由监《狱、:看守所组织有医【疗专业人员参—加的鉴别小组进【行鉴别意见由组织鉴!别的监狱、看守所】。出具参与鉴别的人员!应当签名监狱、看守!所的负责《人应当签名》并加盖公章
【
【 对:。罪犯进行病情诊【断、妊娠检》查或者?生活不能自理—的鉴别?与罪犯有《亲属关系或者—其他利害关系的医】师,、人员应《当回避
【
—。第十条 罪—犯需:要,保,外就:医的:应当由罪犯本人或者!其亲:属、监护人提—出保证?人保证?人由监狱、看—守所审查《确定
—
? ?罪犯没有亲属—、监护人的可以【。由其居住地的村【(居)民委员会、】原所在单位》或者社区矫正机构】推荐保?证人
—
保证】。人应当向监》狱、看守所提交保证!书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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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十一条 保!证人:应当同时具备—下列:条件
?
《
》 ? (一)具有完全】民,事行:为能力愿意承担保证!人义务;
!
!(二)人身自由【未受到?限制;
《
》 【 (三)有固定【的住处和收入;
!
:
,
? (四】)能够与《被保证?人共:同居住?或者居?住,。。在同一市、》县
》
? 第十二—。条 : 罪:犯在暂予《监外执?。行期间?保证人应当履—行下列?义务
【
!(一:)协:助社区矫《正机构监督被保证人!遵守法律和》有关规定;》
,
【 , ? (?二)发现被保证人】擅,自离开?。居住的市、》。县,或者变更居住地或者!有违法?犯罪行?为或者需《要保外就医情形【消失或?者被:保证人死《亡的:立即向社区》矫,正机构报告;
】
— 》 (三)为被保【证人的治《疗、护理、复查以及!正,常生活提供帮助;】
:
《 》 ?(四)督促和协【助被:保证:人按照规定履—行定期?复,查,病情和?向社区矫《正机构?报告的义务》
?
? 第》十三条 监狱、】看守所应《。当就是否对罪—犯,提请:暂予监外执》行进行审议》经审议?决定对罪犯提—请暂予监外执行【的,应当在监狱、—看守所?内进行公示对病情】严重必须立即—保外就医的可以【不公示但应当—在保外就《。医后三个工作—日,以内在监《狱、看守所内公【告
】 :。 公:示无异议或者经【审查异议《不,成立:的监狱、《看守所应当填写暂予!。监外执行审批—表连同有关诊断、】检查、鉴别》材料、?保证:人的保证书提请【省级: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!者设区的市一—级以上公安机关批】准已:委托进行《核实、调查的还【应当附县《级司法行政机关出】具的调查评》估意见书
】
监狱、!看守所?审议暂予监外执行前!应当将相关材料【。抄送人?民检察院决定提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】监狱:、看守?所应当将提请暂予】监外执行书面意见】的副本和《相关材料抄》送人民检察院人【民检察院可以向【决定或?者批:准暂予监外执行的】机关:提出书?面,意见:
?
:
第十四】条 批准机关应】当自收到监狱—、看守所提请暂【予监外?执行材料之日起【十五个工作日以内作!出决定批准暂予监外!执行的?应当:。。在五个?工作日以内将—暂予监外《执行决定书送达监】狱、看守《。所同时抄《送同级人《民,检,察院、?原判人民《法院和罪犯居住【地社区矫《正机: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!书应当?上网公开不》予批准暂予监外【。执行的应当》在五个工《作日:以内将不予》批,准,暂予监外执行决定】书送达监狱》、看守所
!
第十五】条, :监狱、看守所—应当向罪犯发放【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!及时为罪犯》办理出?监、出所《相关手续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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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罪【犯离开监狱、看守】所,之前监狱、看—守所应当《核,。实其居住地书面通】知其居住《地社区矫正机构并对!其进行出监、—出所教育书面告知】其在暂予监》。外执行期《间应当遵守的法律】和有关监《督管理规定罪犯应当!在告知书上签—名
:
,
】第十六条 》 监:。。狱、看守所应当派】。员持暂予《监外执行决定书【及有关文书材—料将罪犯押送至居】住地与社区矫—正机构办理交—接手:续监狱、看守所【应当及?时将罪犯交》。接情况通报人民检察!院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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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:七条: 对符合暂予【监外执行条件—的被告?人,及,其辩护人《有权向人民法院【提出暂予监》。外执行的申请看守所!可以:将有关情况通报人民!法院对被告》人、罪犯《的病情?诊断、妊娠检查或者!生活不能《自理的鉴别由人【民法:院依照本规定程【序组:织进行
! 第十八【条 人民法—院应当在执》行刑罚的有关法律】文书依法送达前作】出是否暂予监外【执,行,的决定
【
》。 人民法院决定暂】予监:外执:行的应当制作—暂予监?外执行决定》书,写,。明罪犯基本》情况、?判决确定《的罪名和《。刑罚、决定暂—予监外执行的—原,因、依据等在—判决生?效后七日以内—将暂予监《。外执行决定书送达】看守所或者执行取保!候审、监视居—住的公安机》关和:罪犯居住地》社区矫正机构并抄送!同级人民《检察院
】
, 人民法【院决定不予暂予监】外执行的应当在【执,。行刑罚?。的,。有关法律文书—依,法送达?前通知?看守:所,或者执行取保候审】、,监,。视居住的公》安机关并《告知同级人民检察院!监狱、看守所—应当依法接收罪【犯执行刑《罚
?。
【 人民?法院在作出暂—予,监外执行决定—前应当征求人民【检,察院的意见
【
》 : 第十九条》 人民法》院决定暂予监外执】行罪犯被羁》押,的应当通知》罪犯居住地社区【矫正机构社区矫正】机构应当派》员持暂予监》外执行决《定书及时《与看守所《办理交接《手续接收罪犯档案】;罪犯被《取保候?审、监视居住的【由社区矫正机构与】执行: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!的公安机关办理【交接手续
【
:
? 第二十条 】罪犯原服《刑地与居《住地不在同》一省、自治区—、直:辖市需要回》居住地暂予》监外执行的》原服刑地的省—级以上监狱》管,。理机:关或者?设区的市一级以上】公安机关监所管理】部门应当书面通知】罪犯居住地的监【狱管理机关、—公安:机关监所管理部门由!其,指定:一,所监狱?、看守?所接收罪犯档案负责!办理:罪犯收?监、刑满释放等【手续并及时书面【通知罪犯居》住,地社区?矫,正机构?
:
第!二十一?条 社区矫正机构!应当及时掌握暂予】监外执行罪犯的身】体状况以及疾病【治疗等?情况:每三个?月审查保外》就医罪犯《的病情复《。查情况并根据需要】。向批准、决定—。机关或者有关监狱、!看守:所,反馈情?况
:
】 第二十二》条 : 罪:犯在暂予监外执行】期间因犯新罪或【者发现判决宣—告以前还有其他罪】没有判决的侦查机】关应:当在对罪犯》采取强制措施—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将!有关情况《通知罪犯居住地【社区矫正《。机构;人《民法院应当在判决、!裁定生效后及时将判!决、裁定的结果通知!罪犯居住地社区矫】正机构和《罪犯原服刑或者接】收其:档案的监狱、看守所!
【 罪犯按前款规!定,被判处监《禁刑罚后应当由原】服,刑的监狱、看守所收!监执行;原服—刑的监狱、》看守所?与接收其档案—的监狱、看守—所不一致的应当由】接收其档案》的监狱、看守—所收监执行》
【 : 第二十三条 】社区矫正《机构发现暂予监外执!行罪犯依法》应予收监执行的应当!提出收监执行—的建议经县级司法行!政机关审核同意后】报决:定或者批《准机关?。决,定或者批《准机关应当进行审查!作出收监执行决定的!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!达罪犯居住地—县级司法行政—机关和?原服刑或《者接收其《档案的监狱、—看守所?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!院、公安《机关和原判人民法】院
?
》 ?人民检?察院发现《。暂,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!应予收监执行而【。未收:。监执行的由》决定或者批》准机关同级的人民检!察院向决定或者批】准机关提《出收监?执行的检察》建,议
:
【 第二十四条 !人民法院对》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!定收监执行的决定】暂予监?外执行时剩余刑期】在三个月《以下的由居住地【公安机关送交—看守所收监执—行;决定《暂予监外执行时剩】余刑期在三》个月:以上的由居住地公安!。机关送交监狱收监】执行
! 监狱管理机关!对暂予监《外执: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!的原服刑或者接【收其档案的监—狱,应当立即赴羁押地】将罪犯收《监执行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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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!机关对暂《予监:外执行罪犯决—定收监执行的—由罪犯居住地—看守所将罪犯收【监执行?
— 监狱、【看守:所将罪犯收》监执行后应当将收监!执行的情《况报告决定或—者批准机关》并告知罪犯居住【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!原判人民法院—
! 第二十《五条 《被决定收监》执行:的罪犯在逃的由【罪犯居住《地县级公安机关负责!追捕公安机关将罪】犯抓捕?后依法送交监—狱、看守所》执行刑罚《
】 第二十六—条 被收监—执,行的:罪犯:有法律规定的不计入!执行刑期情形—的,社区矫正机构应【当在:收监:执行建议书中说【明情况并附有关证明!材料:批准机关进》行,。审核后应《当及时通知监狱、】看守所向所在地【的中级人民法—院提出不计入执【行刑期的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】当自收到建议书之日!起一个月以内依法】对,罪犯的刑期重—新计算作出裁定
!。
人!民法:院决定暂予监外执】行的在决定收—监执行?的同时应当确定【不计入刑《期的:期间
》。。
【人民法院应当—将有:关的法?律文书送《达监狱、看守所同】时抄:送同级人《民检察院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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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—十七条 罪—犯暂:予监外执行后刑期】即,将届:满的:社区矫?正机构应当在罪犯】刑期届满前一个月以!内书:面通知罪犯原—服刑:。或者接收其档案的监!狱、:看守所按期办理刑满!释放手续
【
— 人民法院决定暂】予监外执行罪犯刑期!届满的社区矫正机】构应当及时解除【社区矫正向其发放】。解除:社区矫正证》明书并将有》关情况通报原判人民!法院
! : 第:二十八条 罪犯】在暂予监外执行【期间死亡的》社,区矫正?机构应当自》发现之日起五—日,以内书面通知决定或!者,批,。准机关并将》。有关死亡证明材料送!达罪犯?原服刑或者》接收其档案》的监狱?、看守所同时抄【。送罪犯?居住:地同级人民检察【院
】 ?第二十九条 【人民检察院发现暂】予监外执行的决【定或者批准机关【、监狱?、看守所、社区矫正!机构有违法情形【。的应当依法提出纠】正意见
》
《 第三十【条 人民检察院认!为暂予?。监外执行《不当的应当自接到决!定书之日起一个月】以内将书面意—见送交决定或者【批准:。暂予监?外,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!批准暂予《监外执行的》机关接到人》民,检察院的《书面意见后》应当立即对该决【定进行?重新核查
!
第三【十一条 人民【检察院可《以,向有关机关、单【位调:阅有关?材料、档案》可,以调查?、核实有关情况有关!机关、单位和人员】应当予以配合—
! 人民检察院—认为必要时》可以自行《组织或?者,要,求,人民法院、监—狱、看守所》对罪犯重新》组织进行诊断、检】查或者鉴别
!
? : 第三十二条 】在暂予监《外执行执法工作中司!法工作人员或—者从事诊《断、检查、鉴别等工!作的相关人》员有:。玩忽职守、徇私【。舞弊、?滥用职?权等违法违纪行【为的依法给予相应】的处分;构成犯罪的!依法:。追究刑事责任
【
— 第三十三条】 本规定》所称生活不能自理是!指,罪犯因患病、—身,体残疾或者年老体】弱,, :日常生活行为需要】他人协?助才能完成的情【形
!。 生活不能—自理的鉴别参照【劳动能力《鉴定:职工工伤《与职业病致残等【级分级?(GB?/T161》80-2006【)执:行进食、翻身、【大小便、穿衣洗【漱、自?主行动等五项日【常生活行为中—有三项?需要他人协助才【能完:成且经过六个月【以上治?疗、护?理和观察自》理能力不能恢复的】可以认定为生活不能!自理:。六十五周《。岁,以上的?罪犯上?述五项日《常生:。活,行为有一项》。需要他人协助—才能完成即可视为生!活不:能自理
》
第!三,十四条 本规定】自2014年12月!1日起?施行最高《人民检?察院、公安部—、司法部《1990年》12月31》日发:布的罪犯保外就【医执行?办,法同时废止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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