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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利】权质押登记办法 ! , ,国家:知识产权局》公告: 第4《61号?     专利权!质押登记办》法已经批准现—予以发布自发布之】日起施行 》     特此公】。告 知识产权局 !。 202《1年1?1月15日》 第一条 为了促!进专利权运用和资】金融通保障相关权利!人合法?权益:规范专?利权质押登记根据】中华人民共和国【民法典、中华人民共!和国专利法及有关】规定制定本办法【 第?二条 国家知识产】。。权局负责专利权【质押登记工作 第!三条 以专利权出质!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!。当订立书面合同 】     质—押,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!的合同也可以是主】合同:中的担?保条款  —   出质》人和质权《人应共同向国家知】识,产权局办理》专利权质《押登记专利权质权】自,国,家知识产权局登【记时设立 第四条! 以:共有的专《利权出质的除全【体共有人《另,有约定的以外应当】取得:。其他共有人》的同意 第五条】 在中?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!营,业所的外国》人、外?国企业或者外国【其他:组织办理专利权【质押登记手续的应当!委托依法《。。设立:的,专利代理《机构办理    ! 中国单位或—者个人办理专利权】质押登?记,手续的可以委托依法!设立的专利》代,理机构办理 第六!条 当事人可以【通过互联网在—线,提交:。电,子件、邮寄》或,窗口提交纸件等方】式办理专利权质【押登:记相关手续》 第七条 —申请专利权质—押,登记的当事人应【当向国家知》识产权?局提:交下:列文件     !(一:),出质人和质》。权,人共:同签字或《盖章的专利权质【押登记?申请表;    ! (二)专利权【质押合同;  】  : (三)双方当【事人的身份证明【或当事人签》。署的相关承诺书【;     【(四)委托代理的注!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!; :    《 (五)其他需要】提供的材料  】  : 专利权经过资产评!估的当事人还应【当提交资产》评估报告 —    除》身份证?明外当事人提交的】。其他各种文》件应当使《用中文身份》证,明是外文的当事人】应当附送中文译文;!未,附送的视《为未提交《     当事】人通过互联》网在线办理专—利权质押《登记手续的应当对】所提交?电,子件与纸《件原件的一致—性作出承《诺并于?事后补交纸件原件 !。 第八条 当事【人提交的专利权【质,押合同应当包括以】下与:质押登记相关的【内,容     【(一)?当事人的《姓名或名称、地址;! :  :  (?。二)被担保债权的种!类和数额;  】   (三)债务】人履行债务的期【限; 《    (四)【专利权项数以—及每项?专,利权的名称、专利】号,、申请?日、授权《公,告日;    】 (五)质押担保】的范围 《。 第九条 》除本办法第八条【规定的事项外当事】人可以在专利权质押!合同中约定下列事项!     (【一)质押《期间专?利权年费的缴纳【;  《 ,  (二)质押【期间:专利权的转让—。、,实施许可;》     (三】)质押期间专—利权被宣告无—效或者专《利权:。归属发?生变更时的处理; !。。    《 (四)实现质【权时相关技术—资料的交付》;   》  (五)》已,办理质押登记的【同一申请人的—实,。用新型有同样的发】。明创造?于,同日申请发明专利、!质,押期:间该发明《申请被授予》专利权的情》形处:理 : 第十条 》。国家:知识产权局收到当】事人提交的》质押:登记申请文件—应当予以《受理并自收到之日起!5个工作日内进行】审查决定是否—。予以登记 》 ,    通过互联网!在线方式提》交,。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在!2个工作《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!是否予以登》记 第十一条 专!利权质押登》记申请?经审查?合格的?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!利,登记簿上予》以登记并《向当事人发》送,专利权质《。押登记通《知书:经审查发现有—下列情形之一—的国家知《识产权局作出不予登!记的决定并向当【事,人发送专利权质押不!予登记?通知书?    》 (一)出质人不】是,当事人申请质—押登记?时专利登记》簿记载的专利—权人的;  【  :。 ,(二)专利权—已终止或者》已被:宣告无效的;  !   (三)—专利:申请尚未《被授予专《利,权的;    】 ,。(四)专《利权没?有按照规《定缴纳年《费的; 《    《 (:五)因专《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!已请: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中!止有关程序或者【人民法院《裁定对专利权采【取保全措施》专,利权的质押手续被暂!停办理的;   !  (?六,。)债务?人履行债务的—期,限超过?专利权有效》期的;?   《  (七)质—押合同不符》合本:办法第八《条规定的《;     (】八)以共有专利【权出质?但未取得全体共有】。人,同意且?。无特别约定的—; :    《 (九)专》利权已被申》请质押登《记且处于质押期间的!;     【(十:)请求办《理质:押登记的同》一申请人的实用新型!。有,同样的发明创—造已于?。同日申请发明专利的!但,当事人被告知该情】况后仍声明同意【继续办?理专利权质押登记的!除外; 》  :  (十一)—。专利:权已被?启动无效宣告程序】的但当事人被告【。知,该情况?。后,仍声明同意继—续办理专利权质押】。登记的?除外;  —   (《十,。二)其他不符合出质!条件的情《形 第十二条【 专利权质》押期间国家知—识产权局发》。现质:押,登,记存在本办法第十一!条所列情形并且尚未!消除的或《者发现其他应当撤销!专利:权质押登记的情形】的应当撤销专利权质!押登记并向》当事人发出专利权】质押登记撤销—通知书 《    《 专利权质押登【记被撤销的质—。押登记的效》力自始无效 — ,第十三条 专利权质!押期间当事人的【姓,名或:者,名称、地址更改的应!当持专利权质—押登记变更申请【表、变更证明或当】事人签署《的相关承诺》书向国家知识产权】局办理专利权质押】登记变更《手续     】。专利权质《押,期间被担保的—主债权种类及—数额或者质押—担,保的范围《发,生变更的当事—人应当自变》更之日起3》0日内持《专利权质押登记【变,更申请表以》及,变更协议向国家知】识产权局办理专利】权质押?登记变?更手续     !国家知识产权—局收到变更登记【申请后经审》核向当?事人发出《专利权质押登记变更!通知书审《核期限按照本办法第!十条办理登记手续的!期限执行 第【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!之一的当事人—应当持专利权质【押,登记注销申请表、】注销证明或当事人】。签署的相关》承诺书向国家知【识产权?。局办理质押登—记注销手续 —    《 ,。(一)债务人按【期履行债务或者出】质人提前《。清偿所担保的债务的!;,   《。  (二)质权【已经实现《的,; : , ,   (三)质权人!放弃:质权的; —    (四)【因主合同无》效、被撤销致使质】押合同无效、被撤销!的;     (!五)法律规定质【权消:灭的其他情形 【  :   国家知—。识产权局收到注销登!。。记,申请:后经审?核向:当事人发出专—利权质押《登记注销通知书审核!期限按照本办法第】十条办理登记手续】的,期限执行专利—权质押登《记的效?力自注销之日—起终止 第十【五条 ?专利登记簿》记录专?利权质押登记的以】下事项并在定期出版!的专利公报上予以公!告出质人、质权人】、主:。分类号、专利号、】授,权,公告:日、质押登记—日、变更项》目、注销《日,等 第十六—条 出质《。。人和质权人以合【理理由提出请求的可!以查阅?或复制专利权质【押登记手续办—理相关文件   !  专利权人以【他人未经本人同【意而办?理专利权质》押登记?手续为由提》。出查询和复制请求的!。可以查阅或复制【办,。理,专利:权质押登记手续过程!中提交?的申请表《、含有出《质人:签字或盖章的—文,件 : 第十七条 —专利权质押》期间出质人未提【交质权人同意其放弃!该专利权的证—明材料的国家知【识产权局不》予办理专利》权放弃手续 第十!。八条:。 ,专利权质押》期间出质人未提【交质:权人同意转让或【者许可实施该—专利:权的证明材料的【国家知识《产权局不予办—理专利权转让登记手!续或者专利》实施许?可合同备案手续【。   《  出质人》转让或者许可他人】实施出质《。的专利权的出质【人所得的《。转让费、许可费【应当向质权人提【前清偿?债务或者提存 第!十九:条 专?利权质押《期间出现以下情形】。的国家知识产权【局,应,当及时通《知质权人 》 ,    (一—)被宣告无效—或者终?止的;?     (二】)专利年费未按照规!定时间缴纳》的,;    — (三)因专利权的!归属发生纠纷已【请,。。求国家知识产—权局:中止:有关程序或者—人民法院《。裁定对专《利权采取《保全措施的 【。第二十?条 当事人选择以承!诺方式办理专利权】质押登记相关手续的!国家知识产权局必】要时:对当事人的》承诺内容是》否属实进行抽查发】现承诺?内,容与实际情况不【符的应当向当—事人发?出通知要求限—期,整,改逾期拒不整—改或者整改后仍【不符合条件的国家知!识产权局《按照:相关规定《采取相应的失信【惩戒措施《 第二十》一条 本办法由国】家知识产权》。局负责解释》 第二十二—条 :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!施行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