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, 专利权质押登【记办法
《
国《家知识产权》局公:告,
第461号
】
专利权质!押登记?办法已?经批准现予以发【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!
,
,。 特此公告
!
知识产权》。局
2021年】11月?15:日
第一条 为】了促进专利》权运用?和资金融《通保障?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!规范专利权质押登记!根据:中华:人民共和《国民法典、中华人】民共和国专利法【及有关规定》制定本办法
【。第二条 国家知识】产权局负责专—利,权质:押登记工作
第】三条 以专利权出】质的出?质人与质权人—应当订立书面合同】
,
, 质押合同】可以:是单独订立的合同】也可以是《主合同中《的担保条款
!。 出质人和质权人!应共同向国家知识产!权局办理专利权质】押,登,记专利权质权自国】家,知识产权局登记时】设立
第四条【 ,以共有的专利权出】质的除全体共有人】另有:约定的以外》应当取?。得,其他共有人的同意】
第五条 在中】国没有经常居—所或者营业》所的外国《人、外国企》业或者外国其他组】织办理专《利权质?押,。登记手续的应当【委托依法《设立的专利代理【机构办理
!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!办理专利权质—押登记手续的—可以委托依法设立】的,专利代理机构—办理
《第六条?。。。 ,当事人可以通过互】。联网在线提交电子件!、邮寄或窗》口提交纸件》等方:式办理专利权质【押登记相关》手续
第七—条 :申请专利权》质押登记《的当事?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!权局提交下列文【件
(】一)出质人和质【权,人,共同签?字或盖?章的专利权质押登】记申请表;
! (二)》专利权质押合同;
!
《 (三)双方当事】人的身份《证明或?当事人签署》的相关承诺书—;
《 ?(四)?。委托代?理的注明《委托权限的》委托书;《
《 (五)其他【需要:提供的?材料
— , 专:利权经过《资产:评估的当事人还应当!提交资产评估—报告
— 除身份证明外】当事人提交的其他】各种文件应当使【用中文身份证明【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!附,送中文?译文;未附送—的,视为未提《交
:
,。 当事—。。。人通过互联网在线】办理专?利权质押《登,记手续的应当—对所提交电子—件与纸件原》件,的一致性《作出:承诺并?于事后补交纸—件原件
第八条 !当事人提交》的专利权《质押合同应当包【括以下与质押登记相!关的内容
【 (一)—当事人的姓名—或名称、地址—。;
:。
(二)被!担保债?。权的种类《。和数:。。额;:
《 (?三)债务人履—行债:务的期限;》
,
, , (四》)专利权《项数以及每项专利】。。权的:名称、专利号、申】请日、授权公告日】;
《 , (五)质押担】保的范围《
第九《条 除本《办法第八条规定的】。事项外?当,事人可?以在专利权质—押,合,同中:约定:下列:事项
《 (》一):质押期间专利权【年费的缴纳》;
? (二—)质押期《间专利权《。的转让、实》施许可;《。
(三)!质,押期:间专利权被》宣告无效或》。者专:利权归属发生—变更时的处理;
】。
》(四)实现》质权时相关技术资】料的交?付;
【 (五)已》。办理质押《登记:的同一申请人—的实用新型有同【样的发明创》造于同日申请发【明专利、质押—期,间该发明申请被授予!专利权的情形处理】
:。第十条 国家知识产!权局收?到当:事人提交的质—押登记?申请:文件:应当予以《受理并自收到—之日起5个》工,。作日内进行审—查决定是否予—以登记
《
通—过,互联网在线方—。式提交的国家知识】产权局在2个工作】日内进行《审查并决定是—否予以?登记
第十一【条 专?利权质?押登记申《请经审查合》格的国家《知识产权局在—专利:。登记簿上予以—登记并向当事人发】送专利权质押—登记:通知书经审查发现有!下列情形《。之一的国《。家知识?产权局作出不予登】。记的决定并》。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!质押:不予登记通知书
! (一)出质!人不:是当事人申请质【押登记?时,专利登记簿》记载的专利权人【的;
(!二)专利权已终止】。或者已被宣告无效】的;
】(三)专利申请尚】未被:授予专利权的;
! (四)专】。。利权没有按照规定】缴纳年费的;
】 ? (:五,)因专利权的归属发!生纠纷?已请求国家知识产】。权局中止有关程【序或:者,人民:法院裁定《对,专利权采取保—全措施专《利权的?质押手续被》暂停办理的;—
《 :(六)债务人履行】债务的?。期限超过《专,利权有效期的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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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七)质押!合,同不符合本》。。办法第?八条规定的》;
【。(八)以共有专【。利权出?质但未取得》。全体共有人同意【且无特别约定—的;
】(九)专《利权已被申请—质押:登记且处于质押【期间的;
》
? (?十)请求办》理质押登记的—同一申请人的实用新!。型,有同样的发明创【造已于同日申请【发明专利的但当【事人被告知该—情况后仍声明同意】继续办理专利权【。质押登记的除—外,;
? (十一【。)专利权已被启【动无:效宣告程序的但【当事人被告知—该,情况后仍声明—同意继续办理专利】权质押登记》的除外?;
— (十二)其他【不符合出质条件的情!形
第十二条 专!利权质押《期间国家《知识产权局发现质】押登:记存在本办》法第十一《条所列情《形并且尚未》消除的或者》发现其?他应当撤销专利权质!押登:记的情形的应—当撤销专利权—质押:登记并向当事人【。发出专利权质—押,登记撤销通知书
】
: 专利权质押登!记被:撤销的质押登—记的效力自始无【效
?第十三条 专利权质!。押期间当《事人的姓名或者【名,。称、地址更改的【应当持专利权—质押登记《变更申?请表:、变更?证明或当事人—签署的相关承诺书】向国家?知识产权《局,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!变更手续
】 专?利权质押《。期间被担保的—主债权种类及数额】或者质?押担保的范围发生变!更的当事人》。应当自变更之日【起30日《内,持专:利权质押《登,记变更申请》表以及?。变更协议向国家知】识产:权局办理专利权质】押登记变更》。手,续
国】家知识产权》局收到变更登—。记申:请后经审核》向当事人发出专【利权质押登记变更】通知书?审核期限按照本办】法第十条《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!执行
第十四条】 有下列《情形之一的当—事人应当《持专:利权质押《登记注销申请表【、注销证明或当事人!。签署:。的相关承诺书向国】家知识产《权局:。办理质押《登记注?销手续
【 (一)债务人按!期履行债务或者出】质人提前《清偿所担保的债务的!;
【(二)?质权已经实现—的;
】(三)?质权人放《弃质权的;
! (四)因—主合同无效、被【撤销致使《。质押:合同无效、被撤【销的;
】 (五?)法律规《定质权消灭的其他情!形
《 国家知识【产,权,局收到注销登—记申请后经》审核向当事人发【出专利权质押—。登记注销通》知书:审核期限《按照本办法第—十条办理登记手续的!期限执行专》利权质押《登记的效力自注销之!日起终止
第【十五条? 专利登记簿记【录专利权《质,押登:记的以下事项并在定!期出版的《专利公报《上予以公告出—质人、质权人、主】分类:号、专利号》、,。授权公告日、质押登!记日、变更项目【、注销日《。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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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出质】。人和质权人以合理】理由提出请求的可】以查:阅或复?制专利权质押登记手!续办理相关文—件,。
《 专利《权人以他人未经【本人同意而办理专】利,。权质押登记手—续为由提出》查询:和复制请《求的:可以查阅或复制【办理:专利权质押登记手】续过程中提交的申请!表、含有《出质人签《字或盖?章的:文件
第》十七条 专利权质押!期间出质《人未提交质》权,人,同意其放弃该—专利权的《证明材料的国家知识!产,权局不予办理专利】权放:弃手: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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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八,条 专?利权质押《期间出质人未—提交质权人同意转让!或者许可实施该专利!权的:证,明材:料的国家知识—。。产权局不予办理专】利权转让登记手续或!者专利实施许可合】同备案手续
【 出质人转】让或者许可他—人实施出《质的专利权》的,。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!、许可费应》当向质权人提前【清偿债务或》者提存
第—十九条 专利权【质押期?间出现以《下,情形的国家知识产权!局应当及《时通知质权人
】 (一)【被宣告无效或—者终止的;
! (二)专利【年费未按《照规:定时:间缴纳的;
【 , (三)因专】利,。权的归属发生纠【纷已请求国》。家知识产《。权局中止有关—程序或者人民法【院裁定对专利—权,。采取保?全措施的
第二】十条 当事人选择以!承诺方?式办理?专利权质押》登记相关手续的【国家知识产权局必】要时对当《事,人的承诺内容—是否属实进行抽查发!现,承诺:内容与实际情况【。不,符的:应当向?当事人?发出通知要求限期】。整改逾期《拒不整改或者—整改后仍不符合【。条件的国家知—识产权局按照相关规!定采取?相应的失信》惩,戒措施
第二【十一条 本办—法由国家知识产【权局负?责,解释
第二十二】。条 本办法自发布】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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