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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利权【质押登记办》法
国家知】识产权局公》告
第461【号
【专利:权质押登《记办法已《经批准现予以发【布自发布之日起施】行
— ,特此公告
—知,识产权局
2【021?年11月15日
】
第一条 为了【促进专利权运用和资!金融通保障相—关权利人《合法:权益规范《专利权质押登记根】据中华?人民:共和:。国民法典《、中华人民共和【国专利法及有关规】定制定本《办法
第二条【 国家知识产权局】。负责专利权质押【登记工作
—第三条 以专利权】出质的出质人与【质权人应当订立书】面合同
》 《。质,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!立的合同也》可以是主合》。同中的担保条款【
—出质人?和质权?人应共?同向国家知》识产权?局办:理专利权《质押登记专利—权质权?自国家知《。识产权?。局登记时设立
第!四条 以共有的专利!权,出质的除《全体共有人另有【。。约定的以外应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!同意
第五条 在!中,国,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!业所:的外国?人、外国企业或者】外国其他组织办理】专利权质押登记【手,续的应?当委托依法设立【的专利代《理机构办《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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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中国单位或者个【人办理?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!的可以委托》依法:设立的专利代理【机,构办理
《。
,第六条 当事人可】。以通过互联网在【线提交电子件、邮寄!或窗口提交纸件【等方式办理专利权质!押登记?相关手?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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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《 申请专《。。利权质押登记的当】事人应当向》国家知识产权局【提交下列文件
!。 : (一)出》质人和质权》人共同签字或盖章的!专利:权质:押登记?申请表;
【 (二)专【利权质押《合同;
【 (?三)双方当事人的身!份证明或《当,事,人签署的相关承诺书!;
【(四)委托代理的注!明,委托权限的》委托书;
【。。 (五)其他需!要提供的材料
【。
专利【权经:。过资产评估的当事人!还应当提《交资产评估报告
】。
: 除身》份证明外当事—人提交的其他各种】文件应当使用中文】身份证明是》外文的当事人—。应当:附送中文译文;未】附送的视为未—提交
】当事人通《过互联网在线办理专!利权质押登记手续】的应当对所提交电】子件与纸件原件的】一致性作出承诺【并于事后补交纸件】原件
第八条【 当事人提》交的专利《权质押合《同应当包《。括以下与质》押,登记相关的》内容
《 (一—)当事人的》姓名:或名称、地》址;
】(二:)被担保债权—的种类和数》额,;
(三!)债务人《履行债务《的期限;《
《 :(四)专《。利权:项,数以及每项专利权的!名称、专《利号:、,申请日、授权—公,告日;
》 (五)【。质押:担保的范围
【第九:条 除?本,办法第八条规—定的事项外当—事人可?以在专?利权质?押合同中约》定下列事项
【 , ?(一)质押期间【专利权年费的缴纳】;
《 :。。 (:二)质押期间专利权!的转让、实施许可;!
:。 (三—。)质押期《间专利?权被宣告无》效或者?专利权?归属发生变》更时的处理;—
? ?(四)实现质—。权时相?关技术资料的交付】;
(】五)已办理质押登】记,的同一申请人的【实用新型有同—样的发明《创造于同日申请【。发明专利《、质押?期间:该发明申请被授予】专利权的《情形处理
第【十条 国家知识产】权局:收到当事人提交的】。质押登?记申请文件》应当予以受》理并: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!作日内进行审查【决定是否予以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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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通过互》联网在线方式提交的!国家知?识,产权局?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!审查:并,决定是?否予以登记
第】十一:条 专利权》质押登记申请—经审查合格的国家】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登!记簿上予以登记并向!。当事:人发送专利》权质押登记通知书经!审查发现有下列情】形之一的国家知【。识产权局作》出不予登记的—决定并向当事—人发送专利权质押】不予:登记通知书
—
(一)】出质人?不是当事人申请【质押登记《时专:利登:记,簿,记,载的专利权人的;】
(二)!专利:权已终止或》者已被宣《告无效的《;
》 (三《)专利申请尚未【被授予专利权—的;
— (?四)专利权没有按照!规定缴纳《年费的;《
: ? (五)因专利【权的归属发生纠纷已!请求国家知识产权】局中止有《关程序或者人民【。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!取保全措施》专利权的《质押手续被》暂停办理的》。;
? (》六)债务人履行【债务的期限超过专】利权有效期的;
】
《 (七)质》押合同不符合—本办:法第八?条规定的;
—。
: (八)以共】有,专利权出质》但未取?得全体共有人同意且!无特别约定的;
】
: , (九)专利权】已被申请质》押登:记且:处于质押期间的【;,
(十)!请求办?。理质押登记的同一申!请人的实用新型有同!。样的发?明创造?已,于同日申请发明专】利的但当《事,。人被告知该情况后仍!声明同意继续—办,理专利权《质押:登记的除外;
】 , (十一)专】利权已被启动无效宣!告程序?的,但当事人被》告知该情况后—仍声:明同意继续办理专】利权质押登》。记的除外;》
》 ,(十:二)其他不符—合出质?条,件的情?形
第十二—条 专利权质押期间!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!质押登记《。存在本办法第十【一条所列情形并且】尚未消除的或者发】现其他应当撤销【专利权?质押登记的》情形的应当撤—。销专利权质押登记并!向当事?人发出专利》权质:押登记撤销通知书
!
专利权质!押登记被撤销的质】押登记的《效力:自始无效
第【十三条 《专利权质押期间【。当事:人的姓名或者名称、!地址更改的应当持专!利权质押登记变更】申请:表、:变更证明或当事人签!署,的相关承诺书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】办理:专利权质《押登记变更手续
】
专—利权质?押期间被担保的【主债权种类及数额或!者质押担保的范围】发生变?更的当事人应当自变!更之日起30日内持!专利权质押登—记,变更申请表》。以及变更协议—向国家?知识:产权局办理专利权】质押登?记变:更手续
《
国家【知识产权局收到变更!登记申请《后经审核向当事人发!出专利权质押登记】变更通知书审核期限!。按照:本办法第十条—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!执行
?
第十四条》 有:下列情形之一的当】。事人应?当持专利权》质押登记注销—申请表?、注销证明或当事】人,签署的相关承诺书】向,国家知识产权—局办理质押登记【注销手续《
(【一)债务人按—期履行债务或者出】质人提前清偿—所担:保的:债务的;
— (二)【质权已经实现的【;
(三!),质权人放《弃质权的;
! (四)因主合同!无效、被撤销致使】。质押:合同无效、被撤销的!;
? (五—)法:律规:定质权消灭》。的其他情形
【 ,。 ?国家知?识产权局收到注销】登记申请后经审核】向当事人发出专【利,权质押登《记,注销通知《书审核?期限按照本办法第十!条办理登记手—。续的期限执行专利权!质押登记《的,效,力,自,注销之日起终止【
第?。。十五条 专利—登,记簿记?录,专,利权质押登》。记的以下事项并在】定期出版的专利公报!。上予:以公:告出质人《、质权人、主分类】号,、专利号《、授:权公告日、》质押登记日、变更】项目、?注销日等
—第十:六条 ?出质:人和质权人以合【理理由提出请求【。的可以查《阅或复制专利权质】押登记手续办—理相关文《件
— 专:利权人?以,他人未经本人同【意而办理《。专利:权质押登记手—续为由?提出查询和》。复制请求的可—以查阅或复制办理】专利权质押登—。记手:。续过程中提交的【申请表、含有出质】人签:字或盖章的》文件
第十七【条 专?利权质?押期间出质人未提】。交质权人《同意其?放弃该专《利权的证明材—料的国家知识产权局!不予办?理专利权放弃—手续
第》。。十八条 专利—权质押期《间出质人未提交质权!人同:意转:让,或者许可实施该专利!权,的证:明材料的国家—知识产?权,局不予办理专—利权转让登记手续】或者专?利,实施许可合同备【案,。手续
》 出质人转让或!者许可他人实施【出质的专利权的出】质人所?得的转让费、—许可费应当向质权】人,提前清偿债务或【者提存
》第十九条 专—利权质押期间出现以!下情形?的国家知识产—。权局应当及》时通知质权人—
(【一)被宣告无—效或者终止的;
! ? (二)专利年【费,未,按,照规定时间缴纳【的;:
—(三)因专》利权的?归属发生纠纷已请】求国家知识产—权局中止《有关程序《或者人民《。法院裁定对专利权】采取保全措》施的
第二—十条 当事》人选择?。以承:诺方式办理》专利权质押》登记相关手续的【。国家知识产》权局必要时对—当事人?的承诺内容是否【属实进?。行,抽查发现承诺—内容与实际情况不】符的应当向当事人】发出通知要求—限期整改逾期拒【不整改或者整—改后仍?不符:合条件的国》家知识产《权局按照相关规【。定采取相《应的失信惩戒措施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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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 本办!法由国家知识—产,权,。局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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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二条 《本办法自发布—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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