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专!利实施的强》制许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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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七十三】条 专利法第四十八!。条第(一)项—所称:未充分实《施其专利是指专利权!人,及其被许《可人实?施其专利的方式或者!规模不能满足国内对!专利产品《或者专利方》法的需求《
! 专利法第》五十条所称取得【专利权的药品是指】解决公共健康问【题所需?的医药领域中—的任何专利产品【或者依照专利方【法直接获得》的产品包括取得专利!权,的制造该《产品所需的活性成分!以及使用该产品【所需的?诊断用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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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七十四条 】 请求给予强制许可!的应当向国务院专】。利行政部门提交强制!许可请求书说明【理由并?附具有关证明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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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国务院专—利行政?部门应?当将强制许可请【求书的副《本送交专利权人专利!权人:应,当在国?务院专利行政部【门指定的期限内【陈述意见;期满【未答复的不影响【国务:院专:利行:。政部门?作出: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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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国,务院专利行》政部门在作出—驳回强制许》可请求的决》定或者给予强制许可!的决定前应当—。通知请求人》和专利权人拟作出】的决定及其理—由
! 国?务院专?利行政部门依照专】利法第五十》条,的,规定作出给予强【制许可?的决定应当》。同时符合中国缔【。结或者参加的—有关国际条约—关于为了解决公【共健康问题而给予】强制许可《。的规定但《中国作出保》留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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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,第七十五条 【依照专?利法第五十七条【的,规定请求国务院【专利行政部门—裁决:使用费数额的当事人!应,当提出?裁决请求书并附具】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!证明:文件国务院专利【。行政部?门应当自《收到请?求书之日《。起3个月内作出裁】决并通知当事—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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