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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》。章 专利申请的【审查和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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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十七条 】在初步?审查、实质》审查、?复审和无效宣—。告程序中实》施,审查和审理的人员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!当自行回避当事人】或,者其:他利害关系人可以】要求其回避
】
! (一)是当事人!或者其代理人的【近,亲属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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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 ?(,二)与专利申—请或者专利权有利】害关系的;
】
《 ? (三)与】当事:人或:者,其代理人有其他【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!。查和审理的;—
! (四)专!利复审?委员会成员曾参与原!。申,请,的审查的
】
》 第三十八条 【 国务?。院,专利行政部门—收到发?明或者实用》。新型专?利申请?的请求书、说明书(!实用新型《必须包括附图—)和权利要求书或】者外:观,设计专利申请的【请求书、外观设计的!图片或者照片和【简要说明后应—当明确申请日、给予!申请号并通》知申请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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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十九:。条 专利申请【文件有下列情形【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!政部门?不予受?理并:通知:申,。请人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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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(一)!发明或者实用新【型,专利申?请缺少请求》。书,、说:明,书,(实用新型无附图】)或:者,权利要?求书:的或者外观》设计:专利申?请缺少?请求书、图片或者照!片、简要说明—的;
》
【 ,。 (二)未使用!中文的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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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)【不符合本细则第【一百二十一条第一】款规定的;》
【 (】四)请求书中缺少】申请人姓名或者【名,称或者?缺少地址的;—。
【 — (五)明显—。不,符,合专利法第十八条】或者第十九条第一款!的规定的;》
【 , (六)!专利:申请类别(发—明、实?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!。)不明?确或者难以》确定的?
! 第四十条 — 说明书《中写有对《。附图的说明但—无附图?或者缺少部》分附图?的申请人应当在【国,。务院专利行政—部门指定的期限内】补交附图或者声明】取消对附图的说明申!请,。人补交附图的以向国!务院专利行政部门】提交或者邮寄附图之!日为申?。请日;取消对附图的!说明的保留原—申请日
】
: , 第四《十一条 两个以上!的申请人同日—(指申请日;有【优先权的指优先【权日)?分,。别就:同样:。的发明创《造申请专利的应【当在:收到国务院》专利行政部门的【通知后自行协—。商确:定申请人《
【 同《一申请人在同日【。(指申请《日)对同样的发【明创造既《申请实用新型—专利又申请发—明专利的《应当在申请时分别】说,明对同样《的发:。明创造已《申,请了另一《专利;?未作说?明的依照专利法【第九条第一款关【于同样的发明创【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!权的规定处理
!
》。 国务院专—利行政部门公告【授予:实用新?型专利权应》当公告申请》人已依照本条第二】款的规定《。同时:申请了发明专—利的:说明
! 发明专利申请!经审查没《有发现?驳回理由国务院【专利行政《部门应当通知申请人!在规定期限内声明放!弃实用新型》专,利,权申请人声明—放弃:的国务院专利行【政部门应当作出授】予发明专利权的【决定并在公告授予发!明专利权时一—并公告申请人放弃】实,用新型专利权声明申!请人不同意放—弃的国务院专利【行政部门应当驳回该!发明专?。利申:请;申请人》期满未答复》的视为撤回该发明】。专,利申请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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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实:用新型?专利权自公告授予发!明专利权之》日起终止
!
》第四十二条》 一件《专利申请包》括两项以上发—明,、实用新型或者外】观设计的申请—人,可以在本《细则第五《十四条?第一款规《定的期?限届满?前,向国务院专》。利行政部门提出【分,案申请?;但是专《利申请已经被—驳,回、撤回或者视为撤!回,的,不能提出《分案申请《
》
》国务院专利行—政部门?认,为一件专《。利申:请不符?合专利法第三十【一条和本细则第三十!四条或者《第三十五条的规定】的应当通《知申请?人在指定期限—内对其申请进行修】。改;申请人期满【未答复的该申请视为!撤回:
— ? 分:案的申?请不得改变原—。申请的类别
】
? 第四—十三条 《。 依照本《细则:第四十二条规—定提出的分案申请】可以保留原申请【。日享:有优先权的可以保】留优:先权日但是不得超出!原申:请记载?的范围
【
—分案申请《应当依照专利法及本!细则的?规定办理有》关,手,续
?
《 , 分案申请的】请,求书中应《当写明原申请的申请!号和申请日》提交分?案申:请时申请人应当提交!原申请文件副—本;:原申请享有优先权的!。并应当提交原—申请的优先权文件】副本
《
】第四十四条 【专利法第三十四【条和第四十条所称】初步审查是指审【查专利?申请是?。否具备专《利法第二十六条【或,。者第二十七》条规定的文件和【其他必要《的文件?这些文件是否—符合规定的格式并审!查,下列各项
【
【 :。 (一)发明【专利申请是》。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!五条、第二》。十五条规定的情形】是否不符合专—利法第十八条、第】十,九条第一款、第二】十条第一款或—者本细?则第十六《条、第二《十六条第二款—的规定是否明显【不符合专《利,法第二条第二款、第!二十:六条第?五款:、第三十一条—第一:款、:第三十三条或者本】细则:。第十七条至》。第二十一条的规【定;
—
【 (二)实用新!型专利?申请是否明显—属于专利《法第五条、第二十】五条规定的情形是否!不符合专利法—。第十八?条、第十九条第一款!、第二十条第一【。款,或者本细则第十六条!至第:十九条?、第二?十一:条至第二十》三条:的规定是否明显不】符合专?利法:第二条第《三款、第二十二【条第二?款、:第四款、第二—十六条第三》款、第?四,。。款、第三十一—条第一款《、,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!则第二?十条、第四十—三,条第一?款,。的规定?是否依照专利法第九!条,。规定不能取得专利】权;
! 【(,三)外观设计专【利申:请是否?明显属于专利法第】五条、第二十—。五条:第一款第(六—)项规定《的情形是否不符【合专利法第十八条、!第十九条第》一款或者本细则第十!六条、第二十七【条、第二十八—。条的规定是》否明显不符》合,专利法?。第二条第四款—、第二十《三条第一款、第二十!七条第二款、—第三:十一条第二款、第】三十三条《或者本细则》第四:十三条?第一款的规定是【否依照专利法第九】条,规定不?能取得专利权;
】
【 (【四)申请文件是【。否符合本细则第【二条、第三条—第,一款的规《定
《
—。 国务院专》利行:政,部门应当将》审查意?见通知申请人要求】其在指定《期,限,内陈述意见或者【补正;?申请:人期满?未,答复的其申请视【。为撤:回申请?人陈:述意见或者补正【后国务院专利行【政部门仍《然认为不符合前【款所列?各项规定的应当【予以驳回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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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?十五条 《 除专利申请文件外!申请人向国》。务,院专利?行政:部门提交《的与专利申请—。有关的其他文件有下!列情形?。之一:。的视为?未提交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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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未使用规定!的格式或者》填写不符合规定的;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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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? ,(二)未《按照规定提交证【明材料的
】
》 国务院专利—行政部门应当将视】为未提交的审查【意见通知申请人【
】 第四十六条 】 ,申,请人请求早日公布】其发明专利》申请的应当向—国务院专利》行政部?门声明?国务院?专利行政部门对【该,申请进行初步审【。查后:除予以驳《回的外?应当立即将申—请予以公布
【
《 第四十七】条 ?申,请人写明使用外观】设,计的产品及其所【属类别的应当—使用国务院专利行】政部门公《布的:外观设计产》品分类?表未写明使》用外:观设计的《产品所?属,类别或者所写的类别!不确切?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!门可以?予以补充或者修【改
】 第四十—八条 自》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!日起至公告授予【专利权之日止任【何人均可以》对,不符合?专利:法规定的专利申请向!国务: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!意见并说明》。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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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十九条 】 发明专利申请人因!有正当理由无法【提交专利法第三十】。六条规定的检索【资料或?者审查结果资—料的应当《向国务院专》利行政部门声明并】在得:到有关?资料:后补交
】。
, 《第五十条 》 国:务,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!专利法第三十五条】第二:款的规?定对专利申请自行】进行审?查时应?当通:知申请?人
】 ?第五十一条 发】明专:利申请人《。在提出实质审—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!国务院专利行政【部门发出的发明专】利,申请:进入实?质审:查阶段通知书—之日起的3个月内】。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!主,动提:出修改
】
, 《。实用新型或》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!。人自申请《日起2个《月内:可以对实《。用新型或《者,外观设计专利申【请主动提出》修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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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申请人在收到国务】院专利行《政,部门发出的审—查意见通知书后【。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!修改的应当针—对通知书指出—的缺陷进行》修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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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国务院专《利行:。政部门可《以自行修改专利【申请文件中文字和】符号的明显错误国】务院专利行政部【门自行修改》的应当通知申请人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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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》五十二?条, 发明或者实用】新,型专利申《请,的说明书或》者权利要求书的修】。改部:分除个别文字修改】或者增删外应—当按照规《定格式提交替换【页外观设计专利申请!的图片或者照—片的修?改应当?按照规定提交替换】页
! 第?。五十三条 依照】专利法第《三十八条的规—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!质审查应当予—以驳回的情》形是指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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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(一)申请属—于,专利法?第五条、第二十五条!规,定的情形《或,者依照?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!能取得专利权的;
!
?
! (:二)申请不符合专】利法第?。二条第二款、第二】十,条第:一款、第二》十二:条、第二十》六条:第三:款、第?四款、?第五款、第》三十一条第》一款或者本》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!规定的;《
】 ? (三》)申请的修改不符合!专利法?第三十?。三条规定《或者分案的申请不】符,合本细则《。第四十?三条第一款的规【定的
】 : 第五十四条 】 国务院专利—行政部门发》出授予专利权—的通知?后申请人应当自收到!通知之?日起2个月内办理登!记,手续申请人按期办】理,登记手续的》国务院专利行政【部门应当授予专利权!颁发专利证书—并予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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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满!未办理登记》手续的视《为放弃取得》专利权的权利—
】 第五十五条 !保密专利申请—经审查没有发现驳】回理由的国务—院专利?行政部?门应当作出授予保】密专利权《的决定颁发保密专】利证书登《记保密专《利,权的有关事项
【
!。第五十?六,条 授予实用新】。型或者外观设—计专利权的决定【公告后专《利法:第六十条《规定的专利权人【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!请求国务院》专利行政部门—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】告
?
:
—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!报告的应当提—交专利权评价报告】请求书写明专利号】每项请求应当—限于一项专》利权
! , 专利权评价【报告请求书不符合规!定的国务院专—利,行政部门应当—通知:请求人在指定—期限内补正;请求】人期满未补正—的视为?未提出请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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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十七条!。 国务院》专利行政《部门应当《自收到专利权评价报!告请求书《后2个月内作出专】利,权评价?。报,告,对同一项实》用新型或者外观【设计专?利,权有多个请》求人请求《作出:。专利权评价》。报告的国《务院专利行》政部门?仅,作出一份专利权【评价报告任何单位】或者个人可以查阅】或者复制《该专利权《评价报告
【
【第五十八条 —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!。门对专?利公告?、专利单行本中【出,现,的错误一经发现应当!及时更?正并对所作更正予以!公告
》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