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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六章 附 则【
】 第五—十,七,条 本法所称的】。著作权即版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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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五十八条 【本法第?二条所称的出版指作!品的复?制、发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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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】九条 ? 计算机软件—。、信息网络》传,播权的保护办法由国!务院另行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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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十条 ! 本法规定的著作权!人和:出版者?、表:演者、录音》录像制作《。者、广播电台、【电视台的权》利在本法施》行之日尚《未超过本《法,规定的保护期的依】照本法予《以保护
】。
, 本》法施行前发生—的侵权或者违约【行,为依照侵权或者违约!行为发生时的有关】。规定和政策处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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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六—十,一,条 本法自19】91年6月》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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