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节 】土地使用权转—让、出租、抵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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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】二条 土地使!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!筑物、其他》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!让
】 地上建筑物、!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!让时其使用范—围内的土地使用【权随之?转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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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使】用权分割转让—的应当先征》得规划行政管理【部门的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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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】三条 《 :地上有合法》。建筑:物的划拨土地使【用权转让《。或者申?请转变为出让方式的!应当经市政府批准不!改变:土地用途的按办理】变更登记《当时的基准》。地价补交地价—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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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除前?款,情形外的划》拨土地使用权—涉及补交地》价款的按办理变更登!记,当时市土地》主管部门公布—的评估?市,场价补交地价款【
】 未按《批准的用《途进行?建设的划拨土地使】用权禁止转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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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七十四》条 土地【使用权人已》。按照合同规定—的期限和条》件投资开发》、利:用土地?的其土地使用—权可以出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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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人】。和承:租,。。人应当签《订书面合同土—地使用权出租的【期限:不得超过《二十年且不得超【出土地使用》权剩余使用年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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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。 第七十【五条 为向】金融机构贷款或【者为:担保履行其》他债务的需要土【地使用权人可以【将,土地使用权设定抵】。。押但法律、法—规禁止抵押的除外】
! 根据前款的规【。定为:履行其他债务—需要设定的》土地使?用权抵?押因:其债权?。债,务合同?或者抵?押合同被认定为无】效而导致《抵押登记无效由此】。产生的法《律责:任由:当事人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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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!六条 》 转让、出租—、抵押国有》承租土地使》用权的?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!件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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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《 (一)》已办理国有承租土地!使用权登《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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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《)已按照国有—土地使用权租赁【合同约定《完成建设《;
【 , : 《 (三)已按照国有!土地使用权租—。。赁合同约定》支付租?金
》。
根【据前款转让》国有承租土》地,使用权时国有土地使!用权租赁合同载明的!权利、义《务,。随之转移《。
! 国有承租土地使】用权的出租期不得】。超过:二,。十年且不得》超过国有承》租土地使用》权的剩余年》限
【 第》七十七?条, ? 市属?国,有企:。业、集体企业—和国有经济成份占】主导地位《的,企业持有的未按规】。定进行建设的国【有划拨土《地使用权在企业【改制时?应当:将该国?有划:。拨土:地使用权从》。改制企业中》剥离经市政府批【准后由市土地主管部!门收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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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七十八条 ! 未完成《项目:建设的国有划拨土】。地使用权禁止抵押】;地上有合法建筑】物的划拨土》。地使用权经市政府批!准可以抵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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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。 抵押?合同应当约定抵【押物:被,处置时补《交地价等条》款抵押权人应当向】市土:地主:管,部门和市《不动产登《。记机构提交》书面承?诺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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