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章【 附则
【
》 ?第七十七《条 :。 ,中央企业应根—据,本办法结《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细!化责任追究的—范围、资产损失程度!划分标准等研究制定!责任追究《相关制?度规定并报国资【委,备案
?。
》 , ?第七十八条 — 各地?。区国有资产监督【管理机构可以参照】本办法结合实—际情况制定本地【区责任追究相关制度!规定
! ?。第七十九条 【国有参股《。企业责任追》究,工作:可参照本办法—向国有参股企业股】。东,会提请?开展:责任追究《。工作
! 第八十条 !对发生生产安全、】环境污染责任事【故和不稳定》事件的按照》国,家有关规定另—行处:理
—
, , ?第八:。十一条 《 本办法由》。国资委?负责解释
】
,。
: : 第八十二条 本!办,法自20《18年8月30【日,起,施行:。中央企业资》产损失责任追—究暂行办法(国资委!令第20号)—同时废止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