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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章 责任追究范围 ! 》  ?  : 第六条  中央企!业经营管理有关人】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!未正确履行》职责:致使发生本办法第】七条至第十七条所】列,情形造成国有—资产损失或其他严】重不良后果的—应当追究《相,。应责任 》 ?     第七【。条  集团管控方】面的责任追究情形】 ?    — ,   ? (一)违反规定程!序或:超越权限《决定、批准和组【织实施重大经—营投资事项》或决定?、批准和组织实【施的重大经营投【资事:项违反党和国家方针!政策、决策部署【以及国家有关规定】 ?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—二)对国家有关集】团管控的规定未执行!或执行不力致—。使发生重大资产损】失对生产经营、财务!状况:产生重大影》响,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三)!对集团重大风险隐患!、内控缺陷等—问题失察《或虽发现但没有及时!报告、?处理造成重大—资产损失或其—他严重不良后—。果 ?。 《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四)所属】子企业发生重—大违规违纪违法问】。题造成重大资产损】失且对集团》生产经营《、财务状《况,产生重大影响或造成!其他严?。重,不良后果《。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五)】对国家有关监—管机构就经营投资】有关重大问题—提出的?。整改:工作要?求拒绝整改、—。拖,延整改等 —  》   ?第八条  风险管】理方面的《责任追究情》形 《。 :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 (:一):未按规定《履行内控及》风险管理制》度建设职责》导致内控及》风险管?理制度缺《失内:控流程存在重—大,缺陷 《 ?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《二):内控及风险管理制】度未执行《或执行不力》对经营投《资重大风险未能【及时分?析、识别、评估、】预警、应对和报告】   】 ,     (三)未!按规定对《企业规章制度—、经济?合同和重要决策【等进行法律》审核 《 《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 (四)未执行国】有资产监管》有关规定过度负【债导致债务危机【危及:企业持续经营—    !。    《 (五)恶意逃废】金融债务 》    】 ,  :  :(六)瞒报、漏报】、谎报或迟报重大风!险及风险损失事件指!使编制虚《假财务报告企业账实!严重不符 —   —  第九条 — 购销管《理方面的责》任追究情形 】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一)未按】规定订立、履行合】同未履行或》。未正确履行职责致】。使,合同标?的价:格明显不公允—  【 , ,    《 (二)未正确【履行合同《。或无正当理由—放,弃应得?合同权?益,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》(三)违《。反规定开展融—资性贸易业》务或:“空转”“走单”】等虚假?贸易:业务 《    【。 ,    (四)违】反规定利用关联【交易输送利益—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五!)未按规定进行招标!或未执行招标结果 ! , ,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: (六)违》反规定提供赊销信】用、:资质、担保或—预付款项利用业务】预付或物《资交易等方》式变相融资》或投资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七)违反规定开!展商品期货、—期权等衍生业务 】 《     》 ,   ?(八)?未按规定对》应收款项及时追【索或采取《有效保?全措施 —   》  第?十条  工程承包建!设方面?的责任追《究情形 《 ,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(一)未按—规定对合同标的【。进行调查论证或【。风险:分析 》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二)未】按规:定履行?决,策和审批程序或未】经,授权和超越授权【投标 ? ?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三)》违反规定无合理商】业理由以低于—。成本的报价中标 】 , :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 (四)未按规定】。履,。行决策和审》批,程序擅自签》订或变更合同 ! ,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五,。)未按规定程序【对合同约定进行【严格审查存在重大】疏漏:。 《     — , ,。。  (六)工—程以及与工》程建设有关的货物、!服务未按规定招【标或规避招标—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七)违!反规定分包》等 ?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八)—违反合同约定超【计价、超进度付【款,   】。  :第,十一条  资—金管理方面的责任追!究情形 《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》。 (一)违反决策和!审,批程序或超越—权,限筹集和使用资【。金,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。二)违反《规定以个人名义留存!资金:、收支结算、开立】银行账?户等: 《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。。。。(,三)设立《“小金?。库” 》。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四)!。违反规定集资、发】行股票或债券、捐】赠、担保《、委:托理财、拆借资【金或开立信用证【、办:理银行票据等 】。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五【)虚列支出套取【资金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六)违《反规定超发、滥发】职工薪酬《福利 》 ,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七)《因财务内控缺失或未!按照财务内控制度】。执行发生资》金挪用、侵占、盗取!、欺:诈等 — , ,    第十二条】  转让《产权、上市》公司股权、资产等】方面的责《任追究情形 !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一)未按规定!履行决策和审—批程序或超》越授权范《围,。转让: ? ?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【二)财务审计和资产!评估:。违反相关规》定 《。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三)】隐匿应当纳入审计、!评估范?围的资产组织提【供和披露虚假信【息授意、《指使中介机构—出具虚假财务审【计、资产评估鉴证结!果及法律意见书等】 : :。  ?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四)未按相!关规定执行》回避制度 】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(:五)违反相关规定和!公开公平交》易原则低价转—让企:业产权、上市公【司股权和资》产等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。 (六?。)未按规《定进:场交易 》。  》 ,  第十三条  固!定,资产投资方面的责】任追究情《形, 《 ,。  :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《一)未?按规定进行》可行性研究或—风险分析 !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? (二)项目概算未!按规定进《行审查严重偏离【实际 《。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三)未按!规定履行决策和审】批程序擅自投资 】 《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四)购建项目未】按规定招标干预【、规避或《操纵招?标 ?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《五)外部环》境和项目本身情况】发生重大变化未【按,规定及时调》整,投资方案《并,采取:止损措施 》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(六)擅自变更工!程设计、建设内容和!追加投资等 —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七)项目管理【混乱致使建设严重拖!期、:成本明显高于同类】项目 》 :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八)违反规定开展!列入负?面清单的《投资项目 —     第!十四条  投资并购!方,面的责任追究—情形 》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一)》未,按规:定,开展尽?职调查或尽》职调查未进行风【险分析等存在—重大:疏漏 ?   【 ,     (二)】财务审计、资产评】估,或估值违反相关规】定 — 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: (三)投资并【购过:程中授意《、,指使中介机》构或有关单位出【。具虚假报告》 :   —   ?。   (四》)未按规定履行决策!和审批?程序决策《未充分?考虑重大风》险因素?未制定风《险防范预《案, :      !  : (五)违反规定】以各种形式》为其他合资》合作方提供》垫,资或通?过高溢价并》购等手段向关—联方:输送:利益: —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六)》投资合同《、协:议及标的《企业公司章程—等法律文件中存在有!损国有权益的—条款致使对》标的企业管理失控】 》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七》。)违:反合同约定提—前支付并购价款【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八)投《资并购后未按有关工!作方案开展整合【致使:对标的企业》管理失控 ! ,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九)】投资参?股后:未行使相应股—东,权利发生重大变【化未:及时采取止损措施 !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十)违!反规:定开展列入负面【清单的投资项—。目 》 :    第十—。五条  改组改制】方面的责任》追究:情形:。 》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(,一,)未按规定履行决】策和:审批程序 】 :   ?  : ,  :(二:)未:按规定?组织开展清产核资、!财务审?。计和资?产评估 —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三)?故意转移《、隐匿国《有资产或《向中介机构》提供虚假信》息,授意、指使》。中介机构出》具虚假?清产核资、财务【审计与资产评估等鉴!证结果 】     》。 ,   (四》),。将国有资《产以明?显不公允低价折股、!出售:。或无偿分《给其他单位或—个人  !  :  :   (五)在发】展混合所《有,制经济、实施员工持!股计划、破产重整或!清算等改组改制【过程中违反规定【导致发?生变相套取、私【分国有?资,产  】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(六)未按规定收取!国有资产转》让价款? 》   ?  :    (七)改】制后的公司章程【等法律文件》中存在?有损国?。有权益的条》款 : 《 ,    第十六条 ! 境:外经:营投资方面的责【任追究情形 —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》一)未按规定建立企!业境外投资管理相关!制度导致境外投资】管控缺?失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二)开展列入负【面清单禁止类的境外!投资项目 — , ?  :    《。 , (三)违》反规定从事非主业投!资或开展《。列入负面清单特别】监管类的境外投【资项目 》 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 (《四)未按规定进行】风险评估并》采取有效《风险防控措施对外】投资或承揽》境外项目《    !。     (五)违!反规定?采取不当经》营行为以《及不顾成本和代价进!行恶性竞争 !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六)违反本【章其他有《关规定或存在国【家明令禁止的其他境!外经:营投资行为的 !     第十!。七条  其他违反】规定未履行或—未正:确履行?职责造成国》。有资产损失或其【他严重不《。良后果的责任—追究情形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