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】总则:
【
《 第一条 为【了加:强中央财《政促进服务业发【展专项?资金(以《下简:称专项资金)管理】充分发挥专》项资金使《用,效益根据中》华人民共和》国预算法、国务【院关于加快发展服】。务业的若干意—。见,(国发[《2,007?]7号)、》国,务院办公厅》关于搞活流通扩大】消费的意见(—国办发[《2008]》134号)、国务】院关于深《化流通体《制改革加快》流,通产业发展的意见】(,国发[201—2,]39号)等—制,定本:办法
?
— ?第二条? 本办法所—称,专项资金是》指中央财政从公【共财政预《算资金中安排的专】项用于支持商贸【。流通:领域:服务业?项目建设和发—展的资?金
:
《
第三条】 专项资金由【财政部?门会同商务主管【。部门管理财政部【门会同商务主管部门!负责专项《资金分配加强监督检!查和绩效评价商【务主管部《门会同财政》部门负责《。业,务指导和项目管理】对项目建设实施【情况:进行绩效评价
【
】 第四条 专【。项资金实行中央【。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!中央财政将专—项资金?切块下?达到省(自治区、】直辖市、《计划单列市》、兵团?以下简称省)由各】省,在本办?法规定范围》内自主确定专项资金!支持重点统筹将专】项资金?安排到具体项—目并按照商务部【会同财政部发—布的有关业》。。务指导?文件加?。。强项目?管理接受财政—部、商?务部监督检》查和绩效《评价
【
第五【。条 ?专项资金管理遵循】公开、?公正、?规范、科学运—作和注重效》益原则资金》分,配,和使用情况向—社会:公示接受有关—部门和社会监—督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