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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小企》业划型标准规定【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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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各:省,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!。民政府国务院各【部委:、各直属《机构:及有关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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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】彻落实中《华人民共和》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!国务院关于》。进一步促进中小【企业发?展的若干意见—(国发?[2009]—36号)《工,业和:信息化部、国家统】计局、发《展改革委、财政部研!究制定了中小企业】划,型标准?规定经国《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!们请遵照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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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—小企业划型标准【。规定
】 : 一、根据—中华人民共和—国中:小企:业促进?法和国务院》关于进?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!。展的若?干意见?(国发?[2009]36】号)制定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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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二、中小企业!。划分为中型》、小型、微型三种】类型具体《标准根?据企业从业人员、】营业收入《、资产总额等指标】结合行业《特点制?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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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三、本规定适用!的行业包括农、林】、,牧、渔业工业(包括!采矿业制造业电【力、热?力、:燃气及水生产和供】应业)建筑业—批发业零售》业交通运输》业(不含铁路运输】业)仓储业》邮政业住宿业餐【。饮业信息传输—。业(包括电》信、:互联网和《相关服务)软件【和,信息技术服务业房】地产开发经营—物业管理租赁和【商务:服务业其他未列明】行业(?包括科学研究和技】术服务业水利、【环境和公共设施管】理业居民服务—、修理和其他服【务业社会工作—文化、体《育和娱乐《业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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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各!行业划型标准—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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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(》。一)农、林、牧、渔!业营业收入200】00万元以下—的为中小微型企业】其中营业收入50】0万元及以上的为】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!0,万元及以上的为小】。型企业营业收入5】。0万元以《下,的为微型《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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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工业从!业人员1000人以!下或营业收入—40000万元以下!的,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!从业人?员300人》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!。000万元及以上】的为中型企》业;从业《人员20《人及以上且营业收】入30?0万元及以上—的为小型企业;从】业人员?20:人以下或营》。业收入300万元】以下的为微型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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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建》筑业营业收》入800《00:万元以下或资产【总额:8,。000?0万元以《下的为中小微型企】业,其中营业收入60】00万元及以上且资!产总:额5:000万元及以上】的为中型企业;【。营业收入3》00万元《及以上且资产—。总额300万元【及以上的为小型企】业;营?业,收入:300万《元以下或资产总额】。300万元以下【的为微型《企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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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四)批【发业:从业人员20—0人以下《或营业?。收入40《000万《元以下的《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!从业人?员20人及以上且营!业收:入,5,000万元及以上】的为中型企业;从业!人员5人《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!000万元》及以上的为小型【企业;?从业人员《5,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!000万元以—下的为微型》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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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(五)零售业—从业人员3》。0,0人以下《或营业收《。。入2000》0万元以下》的为:中小微?型企业?其中从业人员5【0人:及,以上且营业收—入500万元及以】上的为中型企业;】从业人员1》0人及以上且营【业收入?1,00万元《及以上?的为小型企业;从】业人员10》人以下或营》业收入100—万元以下的》。为微型?企业
】 《 (六)【交通运输《业从:。业人员100—0人以?下或营业收入30】000?万元以?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!其中从业《人员300人及以上!。且营业?收入3000—万元及以上》的为中型企业;从】业人员20》人及:以,上且营业收入20】0万:元及以?上的为小型》企业;从业人员2】0人以下或营—业收入200万元以!下的为微型》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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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】七)仓储业》从业人员200人以!。下或营业收入3【0000万元以下】的为中小微型—企业:其中从业人》员100人及—以上且?。营,。业收入1《000万元及以上】的,为中型企业;从业】。人员20人及—以上且营《业,收入100万—元及以上的》为小型企《。业;从业人员—2,。0人以下《或营业?收入100万元以下!的为微?型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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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, ? (八)邮政业从】业人员1000【人以:下或营?业收入300—00万元《以下的为《中小:微型:企业其中从》业人员?300人及以上【且营业收入20【00万元及以—上的为?中型企?业,;从业人员20【人及以上且营业收】入10?0万元及以》上的为小型企业【;,从业人员《2,。0人以?下或营业《收入100万—元以下的为微型【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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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九】。)住宿?业从业人《员,300人《以下:或,营业:收入10000万】元,以下的为中小微【型企:业其中从业人—员100人及以【上且营业收》入2000万元及以!上的:为中型企业;从业】人员10《人及以上且营业【收入100万元及】以,上的为小型》企业;从业人员【1,0人以下或营—业,收入100万元以下!的为微型企》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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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(十!)餐饮业从》。业人员300人以下!或营业收入1000!0万:元以下的为中—小微:型企:业其中从业人员1】。00人及以上—且营业收入200】0万元?及以上的为中—型企业;从业人员1!0人及以上且营【业收入1《00万元及》以上的为小》型企业;从业人员1!。0人以下或营业收】入100万元以下】的为微型企业—
! (十一】),信,息传输业从业—人员20《00人以下或营业收!入100《0,00万元以下的【为,中小微型《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!00人?及以上且营》业收入1000万】元及以上的》为中型企业》;从业?人员10《人,及以上?且营:业收入10》。0万元及以上的为】小型企业;从业人员!10人以下》或营业收入100】万,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!
【 : ? (十二)软件和!信息技术《服务业从业》。人员300》人以下或《营,业收:入10000—万元以下的为—中小微型《企业其中《从业人员100【人,。及以上且营业收【入100《0万元及《以上的为中》型企业?;从业人员》10人及以上—且营业收入》50万元及以—上,的为小型企业;从】业人员1《0人以?下或营业收入—。50万元以下的为】微型企?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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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, : (十三)》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!收入200000】万元以?下或资产总额10】000万元以—下的为中小微—。型企业其中》营,业收入1000万】元及以上且》。资产总额500【0万元及《以上:的为中型企业;营】业收入100万元】及以上?且资产总额200】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!型企业;营业收入】100万元以下【或资产总额2000!万元以下的为微【型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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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十【。四,),物业管理从业人员】1000人以下或】营业收入《5000万元以下的!为中小微《型企业其中从—。业人员300—。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!1000万》元及以上的为—中型企业;从—业人员100—人及以上且营业【收入500》万元及?以上的?为,小型企?业;从业人员1【00人以下或营业收!入5:00万?元以下的为微—型企:业
! 》 (:十五)租赁和商务服!务业从业人员30】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!120?。。000万元以—下的为中小微—型企业其中从业人】。员100人》及以上且资产总【额8:000?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!企业;?从业:人,员1:。。0人及?以上且?资产总额100万元!及以上的为小型【企业;?从业人员10人以】下或资产总额—1,00:万元:以下的为微型企【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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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。 — (:十六)其他未—列明行业从业—。人员300人以下的!为中小微《型企业?其中从业人员—100人及》以上的为中》型企业;从业—人员:10人及以上的为小!型企业;《从,业人员10人—以下的为微》型企: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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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五、企业》类型的划分以统【计,。部门的统计》数据为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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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六、本规定适】用于:在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境内:依法设立的各类所】有制和各种组—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!商户和本《规定以外的行—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!型,
】 七、本规定的中!型企:业,标准上限即为大【型企:业标准?的,下限国家统计部【门,。。据,此制定大《中小微型企》业的统计分类—国务院有关部—门据此进行相关数】据分析不《。得制定?与本规定不一致的】企业划型标准—
】 八?、本规定由工业【和信息?化部、国《家统:计局会同《有关部门根据—。国民经济行业—。分类修订情况—和企业发展》变化情况适时修【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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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!本规定由工业—和信息?化部、国家统计局】会同有关部门—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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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【本规定自发布之日】起执:。行原国?家经贸委、原—国,家计委、财政部和】国家统计局20【。03年?颁布的中《小企业标准暂行规】定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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