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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【 ,期限、解散与清【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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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八十九条】 合营企业的【合营期?。限按照中外合—资经营企《业合营期限》暂行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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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。 :。 第:。九十:条 合营企业在】下列情况下解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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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。 : (?一):合营期限届》满;
】 (!二)企业发生—严重亏损无力继【续,经营;
! 】(,三,)合:营一方不履行合营】企业协?。议、合同、章—程规:。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!法继续经营》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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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》四)因自《然,灾害、战争等不可】抗力遭受严重损失】无法:继续经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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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(》五)合营《企,业未达到其》经营目的同时又【无发展前途》;
】 , : , : ,(六)合营企业合同!、章程所规定的其他!解,散原因已经出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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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前:款第(二)、(【。四,)、(五)、—(六:)项情况发生的【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!请书报?审批机构《批准;第(》三)项情况发生的由!履行:合同的一方提出【。申请报审《批机构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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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在本条第《一,款第(三)》项情况下不履行合】营企业协议、合【同,、章程规定的义【务一方?应当对合营企业由】此造:成的损失负》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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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九十一条! 合营企业宣告】解,。散时应当进行清算合!营企业应当依—。法成立清算委员会由!清,算委员会《负责清算事》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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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。 第九《十,二条 清算—委,员会:的成员一般应当【在合营企业的董【事中:选任董?。事不能担任或者不】适合担任《清算委?员会成?员时合营《企业可以《聘请中国的注册【会计师、律师担任】审批机构认为—。必,要时可以派人—进,行监督
【
清【算费用和清算委【员会成?员的酬劳应当从【。合营企业《现存财产中优—先支付
】
《 第九?十三条 《。 清算委员会的任】务是对合《营企业?的,。财产、债权、债务】进行全面清查—编制资产负债表和】财产目录提出财产】作价和计算依—据制定清算方—案提请董事会会【议通过后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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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清算:期间清算委员会【代,表该合营企业起诉】和应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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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】十四条? 合营《企业以其《。全,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!责任合营《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!余财产按照合营各方!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!但合营企业协议、】合同、?章程另有规》定的除?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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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合营企业解散!时其:。资产:净额或者剩余财产减!。除,企业未分配》利润、各项基金【和清算费用后的余额!超过实缴资本的【部分为清《算,所得应?当依法缴《纳所得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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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!十,五条 合营企业的!清算工作结束后【。由清算委员会—提出清算结束报【告提请董《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告!审批机构并向登【记管理机构办—理注销登记手续缴】销营业执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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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第九十六条【 :合,营企业解散后—各项账册及文—件应当由原中国合】营者保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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