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!和国资源税》暂行条例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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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决定对!中华人?民,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!。例作如下修改—
!。 , :一、第一条修改为】“在中华人民—共和:国领:域及管辖海》域开采本条例规【定的矿产《。品或:者生:产盐(以下称开采】或,者,生产应税产品)的】单位和个人》为,资源税的纳》税人应当依》照本条例缴纳—资源税”
】
二、第!二,条,修改为“《资源:税的税目《、,税率依照本条例所】附资源税税目—税率:表及财政部的有【关规定执行
【
《 “税目【、税率的部分调整】由国务院决定—”
》
三、第!三条修改为》“纳:税,人具体适《。用的税率在本条例】所附资源税》税目税率表规定的】税,率幅:度内根?据纳税人所开采或者!。生产应税《产品的资《源品:位、开?采条件等情况—由财政部《商国务院有关部门】确定;财政部未列举!。名称且未确定—具体适用税率—的其他?。非金属矿原》。矿和有色金属—矿原矿?。由省、自治区、直】辖市人民政》府根据实际情—。况确定?报财政部和国—家税务总《局,备案”?
! 五、?第四:条作为第五条修改】为“纳税《人开采或者生—产,不同:税目应?税,产品的应《当,分,别核算不同税目【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!者销售数《量;未分别核—算或者不能》。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!税产:品的销售《额或:者销售数量的从【高,适用税率《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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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。第六条 纳—税人开采或者生产】应税产品自》用,于连续生产应税产】品的不缴纳资—源税;自用于其【他方面的视同销【售,依照本条例缴纳【资源税
! : 第七条 【有下列情《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!征资源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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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)开采【原油过程中用—于加热、修》井的原油免税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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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。 《 , (二)》纳税人开采或—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!中因:意外事故或者—自然灾害等原因遭】受重:大损失的由》省、自治区、—直辖市人民》。政府酌情决定减税】或者免?税
【 】(三)?国务院?。规定的其他减税、免!税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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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八条 纳税人】的减:税、免税项目应【当单独核算销—售额或者销售数【量;未单独核算或】者不:能准确提《供销售?额或者销《。售数量的《不予减税《或者:。免税:
《
? ?第九条 》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!纳税:义务发?生时间为收讫—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!销售款?凭据的当天;自产】自用应税产品纳税】义务发生时间为移】。送,。使用的当天
【
《 第十—条 资《源税:由税务机关征—收
】。 第十一条 !。收购:。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!资源税的《扣缴义务人
】
《 第十二条 】 ,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!应当向应税产—品的开采或者—生,产所在地主管税务】机关缴纳纳税—人在本省、自治区】。、直辖市范围—内开采或《。者生产应《税产品其纳税—地点需?要调整?。的由省、自治—。区、直辖市税—务机关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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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三条 纳【税人的纳《税期限?为1日、3》日、5日、10日】。、15?日或者1个月由【主管税务《机关根据《实际情?。况具体核定不—能,按固定期《限计算纳《税的可以按次—计算纳税
》。
》 , 纳税人以1个!月为一?。期纳税的自》期满之日《起10日内申报纳税!;以1日、3日【、5日、10日或者!15日为一期纳税】的自期满之日起【5日内预缴税款于】次,月,1,日,起10?日内申报纳》税并结清上月税款
!
》 扣》缴义务?人的:解缴税款期限比照前!两款的规定执—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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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,四条 资源税的】征收管理依》。照中华人《民共和国税》收,征收管理法及本条】例有关规定执行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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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》十五条 本条【例实施办法由—财政部和国家—税务总局《制定
! 第十》六条 本条例自1!99:4,。年1月1日起—施行19《84年9月18日国!务院发布的中华人】民共和国资源税【条例(?草案)?、,中华人民《共和国盐税条例【(草案)同时废止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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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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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
? 资源《。。税税目税率》表
》
《。 税 目》税 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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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一《、原油 《销,售额的5%》-10%《
! 二、天然气 销】售,额,的5%-10%
!。
【 三、煤炭 焦煤 !每吨8-20元
】
!其他:煤炭 每吨》0.3?-5元
】
? , 四、其他非金属】矿原:矿 普通非》金,属,矿原矿 《。每吨或者每立方米0!.5-20元
!
:
,。 , 贵重非金【属矿原矿 每千克或!者每克拉0.—5-2?0元
! 五、黑色金】属矿原矿《 ,每吨2-30元
!
?
? 六?、,有色金属矿原—矿 稀土矿 —每,吨0.4《-,60元
【
其他有!色金属矿原矿 每吨!0.4-3》0元:
》
? 七?、盐 固《体盐 每吨10-】6,0,元
—
液体盐 !每吨2-10—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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