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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》。。法律责任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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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四十四条 评!。。估专业人《员违反本法规定有】下列:情形之一《的由有关评》估行:政管理部《门予以警告可以责令!停止从业六个月【以,上一年?以下;有违》法所得的没收—违法所得;情节严】重,的,责令停止《从业一年以》上五年以下;—构,成犯罪?的依法追究》刑事责任
【
! (一)私自接受!委托从事业务、收取!费用的;
】
? ? , (二》)同时在两个以上】评估机构从事业务】的,;
》
,
— (三》。),采用欺骗、利诱【、胁迫或《者,贬损、?诋毁其他评估专业人!员等不正当手段【招揽业务的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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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(四)允许他人以】本人名义《从事业?务或者冒用他人名义!从事业务的;
【
】 , ? (五)签》署本人未承》办业务的《评,估报告或者有—重大遗漏的》评估报告的》;
》
— (》六):。索要、收受》或者变相索要、收】受合同约定》以外的酬金》、财物或《者谋取其他不正当】利益的?
《。
,。
第—四十五条《 , 评估?专,业人员违反》本法规定签署虚假评!估报告?的由有关评估—。行政管?理部门责令停止从业!两年以上《五年以下;有—违法所得的》没收违法所得;情】节严重的责令—停止从业五年以【上十年?。以下;?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刑事责任终身不得】从事评估业务
【
!第四十六条 违】反本法规定未经【工商登记《以评估机构名义从事!评估业务《的由工商行政—管理部?门责令?停止违法活》动;有违法所得的】没收违法所得并【处违法所《得一:倍以上五《倍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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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十:七条 评估—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!下列: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评!估,行政管理部门予以】警告可以责令停业一!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!;有违法所得的【没收违法所得并【处违法所得一—。倍以上五倍以下【罚款;情节严重【的由工商行》政管理部《门吊销?营业:执照;构成犯罪【的依法追究》刑事责任《
,
?。
— (一)利】用开展业务之便谋】取不正当利益的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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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《 (?。二)允?许其他机构以本机构!名义开展业》。务或者冒用其他【机构名义开展业务的!;
》
! (三)以恶性【压价、支付回扣、虚!假宣传或者贬—损、:诋毁其他评估机构】。等不:。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!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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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【 《(四)受理》与,自身:有利:害关系的业务的;
!。
— 《 (《五):分别接受利益冲【突双方的委托—对同一?评估对象进》行评估的;
!
: 》 (六)出【具有重大遗漏的评估!报告的;《
《
《 ? ?。(七)未按本法【规定的期限保—存评:估档案?的,;,
,
:
! (八《)聘用?或者指定不符合【本法规定《的人员从事评估业务!的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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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 (九《)对本机构》的评:估专业人员疏于【管理造成不良—后,果的
【
评—估机构未《按本:法规定?备案或者不符合本法!第,十五条规定的条件】的由有关评估行政管!理部:门,责令改正《;拒不?。改正的?。责令停业可》以并处?一万元以《上,五万元以下》罚款
《。
【 第四十八》条, , 评估机构违反本法!规定出具虚假评估】报告的由有关评【估行政管理部门责】。。令,停业六个月以—上一年以下》;有违法所得—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!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!倍以下罚款;情节严!重的:由工商行《政管理部门吊销营】业执:照;构成犯罪的依】。。法,追,究刑事?。责任
】 : 第四《十九条 》评估:机构、评估》专业人员在一年【内累计三次因—违反:本法规定受到责【令,停业、责令停止从业!以外:处罚的?。有关评估《行政:管理部门《可以责令其停业或】者停止从《业一年以上》五年以?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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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】十,条 评估》专业人员违反本法】规定给委托人或者其!他相关当《。。事人造成损失的【由其所在《的评估机构依法【承担赔偿责任评估机!构履行赔偿责任后】可以向有故》意或者重大》过失行?为的评估专业人员追!偿
! :第五十一条 【违,反,本法规定应》当委托评估机—构进行法定评估而】未委托的由有关【部门责令改正—;拒不改正的处十】万元以上五十万【元以下?罚款;情节严重的对!直接负责《的主管人员》和其他直接责—任人员依法》给予处分《;造成损失的—依法承担赔偿—责任;构成犯罪【的依:法,追究刑事责任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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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十》二条 《违反:本法规定委托人在】法定评估中有—下,列情形之一的由有】关评估行《政管理?部门会同有关—部门责令《改正;拒不改正【的处十万元以—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!;有违法所得的没收!违,法所得;情节严重】的对:直接:负责的主《管人员和其》他直:接责任人《员依:法给予处分;造成损!。失的依法承担—赔偿责?任,。;构成犯罪》的依法?追究刑事责任
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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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)【未,依法选择评》估机构的《;
《
,
】 :(二)索要、收受】或者变相索要、收】受回扣的;
【
— 》 (三?)串通、唆使评估机!构或者评《估师出具虚假评估报!告的;
! :。。 (四】)不如实向评—估机构提《供权属证明》、财务?会计:。。。信息和其他》资料的;
】
》 (—。五,)未按照法律—规定和评估报告载明!。的,使用范围使》用评估报告的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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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前款规定以!外的委托人违—反本法规定》给他人造成损失【的依法承担赔—偿责任
】
第五【十,三条 评估行业】协会违?反本法规定》的由有关评估行政管!理部门给予》警,告责令改正;拒不改!正,的可以通报登记管理!机关由其依法给予】处罚:
【 : 第五十四条 】有,关行政管理部门、评!估行业?协会工作人员违【反本法规定滥用【职权、玩忽职守或者!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!处,分;构成犯》。罪的依法追究刑【事责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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