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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 专!。利,。实施的特别许可 ! 《  ?   第四十八条】  国?务院专利行政—部,门、:地方:人民政府管理专利】。工作的部门应—当会同同级相关部门!采取措施加强专利】公共服务《。促进专利实施和运】。用 ? 《    第四—十九条 《 在国家出现紧急状!。态或者非《常情况时或者为了】。公共利益的目的国】务院专利行政部门】可以给予实施发明】专利或者《实用新型专》利,的强制许《可 :   【  第五十条  专!利权人自愿》以书面方式向国务院!专利:行政部门声明愿意许!可任何单位或者个】人实施其专利并明确!许可:使用费支付方—式、标准的由国【务院专利行》政部门予以公告【实,行,开放许?可就实用新型、外】观设计专利提出【开放许可声明—的应当提《供专利权评》价报告 》 :   《  专利《权人撤回开放—许可:声明的?应当以书《面方式提《出并由国《务院专利行》政部门予以》公告开放许可—声明被公告撤—回,的不影?响,在,先给予的开》放许可的效力 【 《     第—五十一?条  任何单—位或:者个:人有意愿实施开【放许可的专利的【以书面方《式通知专利》权人并依照公告的】许可使用《费支付方式、标准支!付许可使用费后【即获:得专利实施许—。可 《   》  开放许可—实施期间《对专利权人》缴纳专利年费相应】给予:减免:    ! ,实行开放《。。许可的专利权人【可以与被许可—人,就许可使用费—。进行协商后给予普】通许可但不得就该专!利给予独占或者排】他,许可 《  》   第五十—二条  当事人就实!施开放许可发生纠】纷的由当事》人,协商解决;不—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!的可以请《求国务院《专利:行政部门进行—调解也可以》向人民法院起诉 ! :     第五十!三条  有下列情】。形之一?的国务?院,专利行?政部门根据具备【实施条件《的单位或者个人【的申:请可以?给予实?施发明专利或—者实用?新型专利的强—制许:可 :。 ,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一—)专利权人自专利权!被授予之日起满【三,年且自?提出: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!年无正当理》由未实施或者未【充,。分实:施其专?利,。的; 】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二)专】利权:人,行使专利权的行为】被依法认《定,为垄断?行为为消除或者【减少该?行为:对,竞争产生的不利【。影响的? 》     第五【十四条 《 国有?企业事业单位的发】明专利?对国: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!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!院有关?主管:部门和省、自治【区、直辖市人—民政:府,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!决定在批准》的范围?内推广应用允许【指定的单位实施【由实施单《位按照国家规定向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!。 ,   【  第?五十五?。条  为了公共健康!目的对取得专利权】的药品国务院专【利行政部门可—以给予制造并将【其出口到符》合中华人《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!国际条约规定的国】家,或者地区的》强制:许可  !   ?第五十六条  一】项取得专利权—的发明或者实用【新型比前已》。经取得专利权—的发明?或者实用新型具【有显著经济意义【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!施又有?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!用新型的实施—的国务院专利行政】部门根?据,后,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!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!或者实用新型的强】制许可 !    在》依照前款《。规定给予实施强制】许可的情形下国【务院专利行政—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!人的申请也可以【给予:实施:后一发明《或者实用新》型的强制《许,可 《  《  : 第五?十七条  强—制许可涉及的—发明:创,造为半导体技术【的其实?施限于公共利益【的目的和本法第五】十三条第(二—)项规定的情—形 —     第五十八!条  除依》照本法?。第五十三《条第:(,二)项、第五—十五条规定给—予的强?。制许可外《强制许可的实施应当!主要为了《供应国内市场 【    】 第五十《九条:  依照本法—第五十三条第(一)!项、第五十六条【规定申请强制许可的!单位或者个人—应当:提供:证据证明其以—合理的条《件请求专利权人【许可其实施专利【但,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!。获得:。许可:  【 ,  第六《。十条  国务院专】利行政?部门作出的给予【实施强制许》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!知专利权人并—予,以登:记和公告 —。 《   ? 给予实施》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!根据强制许可—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!。围和时间强制许可】。的理由消除并不【再发生时国务院【专利行政部门应当】根据专?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!后作出终止》实施强制《许可的决定 ! ,     第六十一!条,  取得实施强制许!可的单位或者—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!施权:并且无权允许他【人实施 —     第六!十二条?  取得实施—强制许可的单—。位或者?个人应当付给专【利权人合理的使【用费:或者依照中华人民】共和国?。参加的有关国—际,条约:的规定处理使用费】。问题付给使用费【的其:。数额由双方协商;双!方不能达成协议的】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!门裁决 》   —。  第?六十三条《。  专利权人对【国务院?专利行?政,。。部门关于实施强【制许:可的决定《不服的专利权人【和取得?。实施强制许可—的单位或者个—人对国务院专利【。行政部门关于实施】强制许可的》使用费的裁决不服】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!。日起三个月内—向人:民法院起诉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