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—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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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一条 为—了继承和发展中医】药学:保障和?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!展保护人《体健康制定本条例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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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》二条 ? 在:中华人民共》和国境内从》事中医医疗、—预防:、,保健、?康复服务和中医药】教育、科《研,、对外交流以及【中医:药事业?管理活?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!当遵守本条例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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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【药的研制、生产、经!营、使用和监督【。管理依照中华人【民共和国药品管【理法:执,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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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条》 国家保护、【扶持、发展》中医药事业实—。行中西医并重的【方针鼓励中西医相】互学习、相互补充】、共同提高推动【。中,医、西医《两,种医学体系》的有机?结合全面发》。。。展我国中医药—事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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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条 —发展中?医药事业应当遵【循继:承与创新《相结合的原则保持】和发扬?中医药特《色和优势积极利用现!。代科学技术促进【中医:药理论和实践的【发展推进中》医,药,现代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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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五条 】县级以上《各级人民政府—应当将中医》药事业纳入国—民经济和《社会发展《计划:使,中,医,药事业与《经,济、社?会,协调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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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县级以上《地方人?。民政府在《制定区域卫》生,规划时应《当根据本《地区社?会、经济发》展状况和居民医疗需!求统筹安排中医医疗!机构的设置和布局】完善城乡中》医服:务网络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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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】。条 国务院中【。医药管理部》门负:责全国?中医药管理工作【国务院有关》部门在各自》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!中医药有关》的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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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【级以上地方人民【。。。政府负责《中医药管理的部门】负责本行《。政区:域,内的中医药管理工】作县:级,以上:地方人民政府—有关:部门在各自的职责】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!。有关的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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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第七条 对在【继承和?发展中医《药,事业:中做出?显著贡献和在边远】地区从事中医药工】作做出?。突出:成绩:。的单位和《个,人县: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!应当:给予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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