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二章 财税支【持
:
《
— 第八?条 中央财政应】当在:本级预算中》设立中小《企业:科目:安排中小企业发【展专项资金
】
【县,级以: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!应当根据实际情【况在:本级财政预》算中安排中小企业】发展专?项资金
》
:
《 :第九条 中—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!通过资助、》购买服务《、奖励等方》式重点用于支—持,中小企业公共服务】体系和融资服—务体系建设》
:
【 中小企《业发展专项资金【向小型微型企业倾斜!资金管?理使用坚持公开【、透明?的原则?实行预算绩效管【理
《
? ? 第十条 国家】设立中小企业—发展基?金国家中《小企业发展基—金应当遵循》政策性?导向和市场化运【作,原则:。主要:用于引?。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支!持初创期中小企【业促进创业创—新
—。。
县—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!政府:可以:设立中小《企业发展基金—
》
中—小,企业发展基金的设】立和使用管理—办法由国务院规【定
?
》 第十一—条 国家实行有】利,于,小型微型《企业:发展的?税收政策对符合【。条件的小《型微型?企业按照规》定实行缓征》、减征?、免征企业所得税】、增值税等措—施简化税收征管【程,序减轻?小型:微型企业税收负【担
! 第十《。二条 国家对小型!。。微型企业行政—事业性收费实—行减免?等优惠政策减—轻小:型微型企业负担
】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