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财!税支: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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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八条 中央财!政应当在本级—预算中设《立中小企业》科目安?排中小企《业,发,展专项?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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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县?级以上地《方各级人民政府应】当根据实际情况在本!级财:政,预,算中安排中小企【业发展?专项: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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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九条 》 中小企业发—展专项资金通过资助!、购买服务、奖励】等方式?重点用于支持中小】企业:。公,共服务体系和融资】服务体系建》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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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小企】业发:展专项资金向小型】微型企业倾》斜资金管理使用坚】持公开、透》明的原?则实行预算》绩效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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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条 ?国家设?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!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!金,应当遵循政策性【导,向和市场化运作【原则主要用于引导】和带动?社会资金《支持初创期中小企业!促进创业创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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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县级以上《地方各级人》民政府可以设立中】小企:。业发展基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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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中小企业发展】基金:。的设立和使用管理办!法由:国务院规定》
! 第十一条 国】家实行有利于小型】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!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!型微型企业按—照规定?实行缓征、》减征、免征企业所】得税、?增值税等措施简【化税收征管》程序减轻小型微型企!业税收负《。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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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二条 《。。 国:家对小型微型企【业,行政事业《性,收费实行减免—等优惠政策减轻小】型微型企《业负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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