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》华人民?共和国?中外合资经》营,企业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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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979!。年,7月1?日第五届全国人民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】。。。议通过 根据19】90年4月4日第】七届全国人》民代表大《会,第,。三次会议关于—修改<中华人民【共和国中外合资经】营企业法《>的决定第一次修正! 根据200—1年3月1》5日第?九届全国人》民代表大《会第四次《会议关于修》改<:中华:人民共?和国中外合资经营】企业法>的决定第】二,次修正? 根据2016【年9月3日第—十二届全国人民【。代,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!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!改<中华人民共【和国外资企业—法>等四部法律的】。决定第三次修正)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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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一条 中!华人民?共和国为了》扩,大,国际经?济合作和技》术交流允许外国公】司、企业和其它经】济组织或《个人(?以下简称《外国合营者)按照】平等互利的原则经】中国政府批》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!境内同中国的公【司、:企业或其它经济组】织(以下《简称中?国合营者)共同举办!合营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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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条 》。 中国政府依法保护!外国合营者按照经】中国政府《批准的协《议、合同、》章程在合营企业的投!资、:应分得的利润和其】它合法?权益
! ?合营企业的一切【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!共和国法律、法规的!规,定
】 国家对合营】企业不实行国—有化和征收;在【特殊情况《下,根据社会公共利益】的,需要对合营企业可】以依照?法律程序实》行征收并给予—相应的补偿
】。
第三!条 合营各—方签订的合营协【议、合同、》章,程应报?国家对外经济—贸易主?管部门?(以下称审查批准】机关)审《查,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!在三个月内》决定批准或不—批准合营企》业经批准后向国家工!商行政?管理主管部门登记】领取:营业执照开》。。。。始营业
!。 第四条【 合营企业—。。的形式?为有限责《任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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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在合营企业》的,注册资本中外国合】营者的投资比—例一般不低》于百分之《二十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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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合?营各方?按,注册资?本比例分《享利润?和分担风《险,及亏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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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合营者的《注册资本如果转让必!须经合营各方—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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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,五条 ? 合营企业各方可以!现金、实物、工【业产权?等进行投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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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外国:合营者?作为投资的技术和设!备必须确实是适合】我国需要《的先:进技术和设备—。如果有意以》落后的?技术和设备进—行欺骗造成损失【的应赔偿损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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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中:国合:营者的投资可—包括为合营企业经】营期间提供的—场地使用权如果【场地使?用权未作《为中国合营者—投资的一部分合营】企业应向中国—政府缴纳使用—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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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上述各项【投,资应在合营企业的合!同和:章程中加以》规定其价格(场地除!外,。)由合?营各方评议》商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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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六条 合营企业!设董事会《其人数?组成:。由合营各方协商在】合同、?章程中确定并—由合营各方委—派和撤换《董事长和副董—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!确定或由《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!合营者的一方担【任董事长的由他【方担任副董事长【董,事,会根据平等互利的】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!。重大: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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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董事会的职权】是按合营企》业章:程规定讨论决定合营!。企,。业的一切重大问题】:企业发展规划、生!。产经营?活动方案、收支【预算、利润分配【、劳动?工资计划、停—业以及总经理、副总!经理、?总工程师、》。总会计师、审计师】的任命或聘请—及其:职权和?待遇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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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副】总经理(或》正副厂长)由合营】各,方分别担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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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营企!业职工的录用、【辞退、报酬、—福利、劳动》。保护、劳《动保险等《事项应当依》法通过订立合同【加以规?定,
【 第七条 【 合营?企业的职《工依法建《立工会组织》开展工?会,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!权益
】 : 合营企》业应当为本》企业工会提》供必:要的活动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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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八条 —合营:企业获得的》毛利润按中华人民共!和国税法规定缴【纳,合营企?。业,所得税后扣除合【营企业章程》规定的储备》基金、职工奖励及】福利基金、企业发展!基金净?利润根据合》营各方注《册资本的《比例进行分配—
! 合营企业依照【国家有关税收的法律!和行政?法,规的规定可以享【受减:。税、免税的优惠【待,遇,
! 外国合营者将分】得的净利润》用于在中国境内【再投资时可申请退】还已缴纳《的部分所得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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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九条《 :合营企业应凭营【业执照在国家外汇】管理机关允》。许经营外汇业务的】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!开立外汇帐户
!。。
— 合营企业的有关外!。汇事宜应遵照—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!管理条例《办,理
》。
—合营企业在其经营】活动中可直接向外国!银行筹措资金
】
— 合营企业的各项!保,险,应向中国境内的保】险公司投保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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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十条 合营!企业在?批准的经营范围【内所需的原》材料:、,燃,料等:物资按照公平、【合理:。的原则可以在国内】市场:或者在国际市—场购买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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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鼓励合?。营企业向中》国境外销售》产品出?口产品可由合—营企:业直接或与其有关的!委,托机构向国》外市场出售也可通过!中国的外贸机构【出,售合:营企业产品也可在】中国市场销售—
— 合营企业需!要时可在中国境【外设立分支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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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一条 ! 外国?合营者在履行法【律和协议、合同规】定的义务后分—得的净利润在合营企!业期满或者中止时所!分得的资《金以及?其它资?金可按合营企业合同!规定的?货币按外《汇管:理条例汇往国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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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鼓》励外国合营者将【可汇出的《外汇存入中国—银,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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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第十二条 —合营企业的外籍职工!的,工资:收入和其它正—当收入按中华—。人民:共,和国:。税,法缴纳个人所得【税后可按《外汇管理条例汇往国!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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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:十三条 》合营企业的合营期】限按不同行业、【不同情况作不同的】约定有的行业—的合营企业应—当,约定合营《期限;有的行业的合!营企业可以》约定合营期限也【可以不约定合营期限!约定合?营,期限的?合营:企业合营各方—同意延长合营期【限的应在距合—营期满六个月前【向审查批准机—关提出?申请审查批准—机关:应,自,接到申请之日起【一个月内决定—。批准或不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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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第十?四条 合》营企业如发》生严重亏损、一方】不,履行合同和》章程规定的义—务、不可《抗力:。等经合营各方—协商同?意报:请审查批准机—。关批准并《向国:家工商?行政管理主》管部门登《记可终止合同如果因!违反合同而造—成损:失,的应由违反》合同的一方承—担经济责任》
! 第十五条》 举?办合:营企业不《涉,及国家规定实—。施准入特别》管理措施的对本【法第三?条、第十《三条:。、第十?四条规定《的审批?。事项适用备案管理】国家规定的准入特】别管理措《施由国务院发—布,或者批准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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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第十六?条 合营各方【发生纠?纷董事会《不能:协商解决《。时由中国仲裁—机构进行调解或仲】裁也可由合营各方】协议在其它仲裁【机构:仲,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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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合营各方没》有在合同中订有【仲裁条款的或者事后!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!议的可?以向人?民法院起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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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,十七条 本法【自公布之日起生【。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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