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章 公开《的主体和范》围
! 第》十条 行政机【关制作的政府—信息由制作》该政府信《息的行政机关负【责公开?行,。政机关?从公民、法人和其他!组织获?。取的政府信息由【保存该政府》信息的行政机关负】责公开;《行政机?关获取的《其他行政《机关:的,政府:信,息由制作《。或者最初获取该政】府信息的行》政机关负责公开【法律、法《。规对政府信息公【开的权?限另有规《定的:。。从其规定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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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行政机关设立的派】出机构、内》设机构依《照,法律、法规对外以自!己名义?履行行政《管理职?能的可以由该派出机!构、内设机构负责】与所履?行行:。政,管理职能有关的【政府信?息公开工作》
《。
? 两个以上行】政机关共同制作的】政府信?息由牵头制》作的行?政机:关负责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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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一条 》 行政机《关应当建立健全【。。政府信息公》开协调机制》行政机关公开—政府信息涉及其【。他,机,关的应当与》有关机关协》商、确认保证—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!信,息准确一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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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行:政机关公开政—府信息依照法律、】行政法规《和国家有关规—定需要批《准的经批准予以公开!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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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二条 行【政机关编制、公【布的政府《信息公开指南和【政府信息公开目【录应当及《。时更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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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政府—。信息公开指》南包括政《府信:息的分类、编排体】系、获取方式和【政府:信,息公开工《作机构的《名称、办公》地址、办公》时间、联系电—。话、传真号码—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!内,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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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政府信息《公开目录《包括政府信息的索】引、:名称、内《容概述、生成日【期等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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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三,条 除本条例第】十四条、第十五【条、第十六》条规:定的政府信息—外政府信息》应当:。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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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行政机关公】开政府信息采取主】动公开和依申请【公开的?方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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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四条 【。依法确定《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!息法律、行政—。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!信,息以及公开后—可能危及国家—安,全、公共安全、【经,济安全、社会稳定的!政府信息《。不予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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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:。 第十五《条 涉《及商业秘密、个人隐!私等公开会对第【。。三方合法权益—造成损害的》政府信息行政—机关不得公》。开但:。。是第三方同意公【开或者行政机—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!共,利益造成《重大:影响的予《以公开
! 第》十六条 行政机】关的内部事务—信息包括《人,事管理?、后勤管理、内部】工作:流程等方面的信【息可:以不予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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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行政机?关在履行行政—管理职能过》程,中形成的讨论—。记录、?过程稿、磋》。商,信,函、请示报》告,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!政执法案卷信—息可以?不予公开法》律、法规、》规章规定上》。述信息应当公—开的从其《规定
】 , , 第十七条— 行政机关应当】建立:健全政府信息公【开审查?机制明确审查的程】序和责任
】
? ?行政机关应当—依,照,中华人民共和国【保守国家《秘密法?以及其他法律、法规!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!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!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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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行政?机,关不能确定政府【信息是否可》以公开的应当—依,照法律、法规—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!。关主管部门或者保】密行政管理部门确】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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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,。八条 行政机关】应当建立健全—政府信?息管:理动:态调整机制对本【行政:机关不予公》开,的政府信息进行【。定,期,评估审查对因情【势变化可以》公开的政《府信息应《。当公开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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