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【 公开的主体和【范,围
《
— ?第十条 行—政机关制作的政【府信息由《制作该政府》信息的行政机—关负责公《开行政机关从公【民、:法人和其《他组织?。获取的政府信息由】保存该政府》信息:的行政机关负—责公:开;:行政机关获》取,的其他行政机关的】。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!最初获取该》政府信息的》行政机关负责—公开:法律、法规对政府信!息公开?的,。权限:另有规定《的从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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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行政机关设立的派】出机构、内设—机构依照法律、【法规对?外,以自己名《。义履行行政》管理职能的可以【由该派出机构、内】设机构负《责,与所履行《行政管?理职能有关》的政府信《息公开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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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】个以上?行政机关共同制【作,的政府信息由牵头制!作的行政机关负责公!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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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。第十一条《。 行政机关—。。应当建立健全政【府信息公开协调机】制行政机关》公开政府《信,息涉及其他机关的应!当与有?关机关协商、确认保!证行政机《关公开的政府信息】准确一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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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行政机关公—开政府信息》依照法律、行—政,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!。需要批准的经批【准予以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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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二条 【。 行政机关编—。制、公布的政府信息!。公开指南和政—府信:息公开?。目录应当及时—更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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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!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!府信息的《分类:、编排体《系、获?取方:式和政?府信:息公开工作机构【的名:称、办公地址、办公!时间、?联系电话《、传真号码、互联】网联系方《式等内容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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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政府信息公—开,目录包?括政府?。信息的?索引:、名称、《内容概述、生成日】。期等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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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三条 — 除本条例第—十四:条、第十五条、第】十六条规《定的政府信息—外政府信《息应当?公开
》。
行】政机关公开政—府信息采取主动【公开和依申》请公:开的: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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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第十—四条 《依,法确:定为:国家秘密的政府信】息,法律、?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!政,府信息以及公开【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!、公:。共安全、经济安全】、社会稳定的政【府信:息,不予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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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?五条 涉》及商业秘密、个人】隐私:等公开会对第—三方合?法权益造成损害【的政府信息行—政机关不得》。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!公开或者行政机【关认为不公开—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!大影响?。的予以公开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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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。六条: 行?政机关的《内部:事务信息包括人【。事管理、后勤—管理、内部》工作流程等方面的】信息可以不予公【。。开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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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【。政机关在履行—行政管理职能过程】中形成的讨论—记录、过程稿、磋商!信,函、请示报》告等过程性信息以】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!可,。以不:予公:开法律、法规、【规章规定上述信【息应:当公开的从其规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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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第十七条 行政机!。关应当建立》健全政府信》息公开审查机—制明确审查的—程,序和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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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!华人民共和国—保守:国家:秘密:法以及其《他法律、法规—和国家有关规定【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!进行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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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【政机关不能》确定政府信》。息是否可以公开【的应当依照法律【、法规?和国家有关规定报】。有关主管《部,门或者保密行政管】理部门确定》
! 第十八条 【。。行政机?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!信息:。管理动态调整机制】。对本行政机关不予公!开的:政府信?。。息进行定《期评估?审查对因情》势,变化:可以公开的政府【信息应当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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