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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中华:人民共和《国增值税《。暂行条例《 , : : ? 中华人》民共和国增值税暂】行条例(20—17修订) 【 (!。1993年》12月13日中华】人民共和国国—务院令第134【号公布 2》008年11月【5日国务院第3【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!过 根据20—16:年2月6《日国:务院:关于:修,改部分行政法—。规,的决定第一次修订】 根据2017年1!。1月19日》国务院关《于废止〈中华人民】共和:国营业税暂行—条例〉和《修改〈?中华人民共和国增】值税暂行条例〉的】决定第二《次修订) 》。 : 》    第》一条  在中华人】民共和国《境内销售货物或者】加工:、修理修配》劳务(以下》简称劳务)销售【服务、无形资产、】。不动产以及进口货】。。物,的单位和个人为增】值税的纳税人应【当依照本条》例缴纳增值税 】。。     第!二条 ? 增值税税率 【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一)?纳税人?销,售货物、劳务、【有形动产租赁服【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!条第:二项、第四项、第五!项另有规定外—税率为17%—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—(二:)纳税人销》售交通运《输、邮政、》基础电信、建筑【、不动产租赁—服务销售不动产转】让土地?使用权销售或—者进口?下,列货物税率为11%!。    ! 1.粮食等—。农产:品、食用植物—油,。、食用盐; !     2.自!来水、暖气、冷气、!热,水、煤气《。。。、石油液化气—。、天然?气、二甲醚》、沼气、居民用煤炭!制,品;: :   —  3.《图书:、报纸、杂志、【音像制品、电子出版!物,; ?     4!.饲:料,、化肥、农药、【农机、农膜; 【 : ,     5【。.国务院规》定的其他货物 】 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(三)》纳税:人,销售服务、无形【资产除本条第—一项、第二项、【第五项另有规定【外税率为6》。% —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四)纳税人出【口货物?税率为零《;但是国务院另【有规定的《除外 《 ,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五)—。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!销售:国务:院规:定范围内的服务、】无形资产《税率为?零 ?     税!率,的调整?由国务院决定 !     【第三条?  纳?税人兼营《。不,同税率的《项目应当分别核【算不同税率项目的】销售额;未》。分别核算销售额的】。从高适用税率 !     【第四条  除本条例!第十一条规定—外,纳税人销售货—物、劳务、服务、无!形资产、不动—产(以下统》称应税?销售行为)应纳税】额为当期《销项税?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!后的:余,额应纳税额计算【公式 —     应纳税!额=当期销》项税额-当期进项】税额 —。   《  当期销项税额小!于当期?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!其不足部《分可以结转下期继】续,抵扣 ? :  《 ,  第五条  纳】税人发生应税—销售行?为按照销售额—和本条例第二条规】定的税率《计算收取《的增:值,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!税额计算《。公式 【 , ,   销项税—额,=销售额×税率 】 , : :  :  第六条  【销售额为纳》税人发生应税销【售行为收取的全【部价款和价外—费用但是不》包括收取的销项税】额 ?。   —  销售额以人民币!计,。算纳税人以人—民币以外的货币结】。算销售额的应当【折合成人《。民币计算 》 《 ,    第七条  !纳税人发生应税销】售行为的价》格明显偏低并无正】当理:由的: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!其销售额《。 :     第!八条  纳税—人购进货物、劳务、!服务、无形资产、】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!的,增值税额为进项税】额   !  下?列进项税额准予【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!    】。     (—一,)从销售方》取得的增值税专【用,。发票上注明的增【值税:额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二)》从海关取得的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】用,缴款书上注明的增】值税:额 》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 (三)购》进农产品除取得【增值:税专用发《票或者海关进—。。口增值税专用—缴款书外按照—。农,产品收购发票—或者:。销售发票上注明的】农产品买价和11%!的扣除率计算—的进项税额国务【院另有规《定的除外进项税【额计算?公式 ?。 :     进】项税额?=,买,价×扣除率 !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四)自境外【单位或者个人购【进劳务?、服务?、无:形资:产或者境《内的不动产从—税务机关或者扣缴】义务人取得的代【扣,代缴税款《的,完,税凭证上《注,明的增?值税额 》     准!予,抵,扣的项目和》扣,除率的调整由—国,务院:决定 【     第九条 ! 纳税人购进—货物:、劳务、服务、无】形资产、不动产取】得的增值税扣税【凭证不符合法—律、行?政法规?或者国?务院税务主管部门】有关规定的其进项】税额不得从》销项税额中》抵扣  !   第十条  】下列项目的进—项税额不得从—销项税额中抵扣 ! ,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一)用【于简易计税方法【计税项目、免征增值!税项目、集体—福,利或者个人消费【的购进货物、劳【务、:服务、无形资—产和不动产; 【 ,。  》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(二》)非正常损失的购进!货物:以及相关的劳务【和交通运《输服务; 【。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》三)非正常损—失的在?产品、产成品—所,耗用的购进货—物(不包《。括固:定,资产)、劳务和交】通,运输服务; 】 ?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四)国务院规定!的其他项目 】 ,     第【十一条  小—规模纳税人发—生应税销售行为实】。行,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!计算:应纳税额的简易【办法并?不得:抵扣进项税额—应,纳税额计算公—式   !  应纳《税额=销售额×征收!率 【 ,   小规》模纳税人的》标准:由国务院财政—、税务主管部门规定!    ! 第十二条 — 小规?模纳:税人:增值税征收率为3】%国务院另》有规定的除外 【  —   第十三—条  ?小,规模纳税人以外的】纳税人应当向主管】税务机?关办理登《记具:体登记办《法由国务院税务【主管部门制定—。 《     小【规模纳税《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!提供准确税务资料】的,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!办理登记不作为小】规模:纳税人依照》本条例有《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!  【   第十四条  !纳税人进《口货物按照组成【计税价格和本条【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!计算应纳税额组成】计税价格和应纳【税额计算《。公式 《 ?     组成【计税价格=》关,税完税价《格+关税+消—费税 ? , 《。    应纳税额】=组成计《税价格×税率 】     】第十:五条  《下列项目免征增【值税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一?。)农业生产者销售】的自:。产农产品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二)避孕药【品和用具;》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三)古旧图】书; 》  《  : , ,  :。 (四)《直,接用于科学研究、科!学试验和《。教学的进口仪器、】设备; 】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(五)外国政府、国!际组织无《偿援助的进》口,。物资和设备》; —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 (六)《由残疾人的》组,织直接进口》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!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七)销—售,的自己?。使用过的物品—  【 , , 除前款规定—外增:值税的免税、减【税项目?由国务院规》定任何地区、部门】均不得?规,定免税、减》税项目?  【 ,  第十六条  纳!税人兼营免税—、减税项目的应【当分别核算免税、减!税项目的销售额【;未分别核算销售】额的不得免税、【减税 —     第【十七条  纳税人销!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!政、:税,务主管部门规定的】增值税?起征点的免征增【值税;达到》起征点?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!额计:算缴纳?增值税 《 》    第十八条】  中华人民共【和国境?外的单位或者个人】在境内销售》劳,务在境?内未设有经营—机,构,的以其境内代—理人为扣缴义务【人;在境内没有代理!人的以?购买方?为扣缴?义务人 【     第十九!条  增《值税纳?税义务发生时间【 ?   》 ,     (一【)发生应《税销售行为为—收讫销售款项—或,者取得索《取销售款项》凭据的当天;先【开具发票的》为,开具发票的当天 ! ,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,)进口货物》为报关进《口的:当天 【。     》。增值税扣《缴义务发《生,。时,间为:纳税人增值税纳税】。义务发生的当天【 》  : , ,。 第二十《条  增值税—由税务机《关征收进口货物【的增值税由海—关代征 】  :   个人携带【或者邮寄《进境: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!同关税一并计征具】体办法由国务院关】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!关部门制定 !   《  第二十》一条  纳》税人发生应税—销售行为应当—。向,索取增值税》专,用发:票的: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!用发票并《在增值税《专用发?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!和销:项税额 【。。     属【于下列情形之一的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!发票 《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一】)应税销售行—。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!。个人的?; 《       !。  :(二)发生应税销售!行为适用免税规【定的 《 《。  :。  第?二十二条 》 增值?税纳税地点 !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。(一:)固定业户应—。当向其机构所在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】申,报纳税总机构—和分支机构不—在,。同一县(市)的应】当分别?向,各自所在地的—。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!税;经国务院财政】、税务主管部门或者!其授权的《财,政、税?务机:关批准可以由总机】构汇:。总向总机构所在【地的主管税务机【关申报纳《税 《。    —。   ?  (二)固定业户!到外县(市)—销售货?物或:者劳务应当向—其,机构所在地的主管】税务机关报告—外出经?营事项并向其—机构所在《地的主管税》务机关申报纳—税,;未报?告的:应当向销售》地或者劳《。务发生?地,的主管税务机—关申报纳税;未向销!售地或者劳务发生】地的主管税务机【关申报纳税的由【。其机构所《在,地的:。主管税务《机关补征税款 】      ! ,。  (三)非—固定业户销售货【物或:者劳务应当向销售】地或者劳务》发生地的《。主管税务机关—申报纳税《;未向销售地或【者劳务?发生地的主管—税务机?关申:报纳税的由其机构】所在地或者》居住地的主管—税务机关补征税【款 : ?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》四)进口《货物应当向报关地】。海关申报《纳税 》 ,    》。 扣缴义务人应【当向其机构所在【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!税务机?关申报缴纳其—扣缴的税款 】 , :    第二十【三条  增值—税的纳税期》限分别?为1日、《。3日、5《日、1?。0日、15日、1个!月或者?1个季度《纳税人的具体纳【税,期限由主管税务【机关根据纳税人应】纳税额?的,大小分?别核定;《不能按照固定期【限,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!    !。 纳税?人以1个月或者1个!季度为1个》纳税期的自期满【之日起15日内申报!纳税;以1日—。、3日?、5日、《10日或者15日为!1个纳税期》的自期满之日起【5日内?。预缴税?款于次月《1日起15日内【申报纳?税并结清上月—应纳税款 【 , :    扣缴—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!。。限依照前《两款规定执》行 【    《第二十四条》  纳税人进口【货物应当自海—关填发?。海,关进口增值税专用】缴款书之日》。起15?日内缴?。纳税款? , : ,。。     第二十!五条  纳税人出口!货物适用退(免)税!规定的应当向海【关办理?出口: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!有,关凭证?在规定的出口—退(免)税申—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!务,机关申报《办理该项出口—货物的退(免)税;!境内单?位和个人跨境销售】。。。服务:和无形资产》适,用退:(免:)税规?。定的应当按期向主】管税务机《关申报办理退(【免)税具体办法由国!。务院财?政、税务主》管部门制定 【  》   出口货物办】理退税?后发生退《货或者?退关的纳税人应当】依法补缴已退的【税款:    ! ,第,二十六条  增值】税的征收《管理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【税收征收《。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!。规定执行 【  《   第二十七条】  纳税《。人缴纳增值税的有】关事项国务院或者国!务院财?政、税务主管部门】经国务院同意另有】规定的依照其规【定  】   第二十八【条  本条例自2】009年1月1日】起施行 《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