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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?华人民共和》国增值税暂行—条例:。
【
中华人—民共和国增值—税暂:行条例(201【7修订)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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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!993年《12月13日中【华人民共和国国务】院令第134号公】布 :2008年11月5!日国:务,院第34次常务会议!修订通?过 根据2016】年2月6日国务院关!于修改?部分行政法规的决】定第一次《修订 根据2017!年11月19日国务!院关于?废,。止〈:中华人民共和—国营业税暂行条例】〉,和修改〈中华人【民共和国增值—税,。暂,行条例〉《的决定第二次修订】)
【
: 第一条【 在中《华人民共《和国境内《销售货物或者—加工、修理》修配:劳务(?。以下简?称,劳务)销售服务【、无形?资产、不动产以【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!个,人为增值税的—纳税:人应当?依照本?条,例缴纳增值税
【
【 第二条 增】值税税率
—。
》 【(,。一)纳税人》销售货物、》劳,务、有形动产租【赁服务或者进—口货物?除本条第二项、第四!项、第五《项另:有规定外税率为1】7%
! 【(二:)纳税?人销售交通运输【、邮政、《基础电信《、建筑、不动产租赁!服务:销售不动产转让土】地使用权《销,售或者进《口下列?。货物税率为11%
!
— 1.》粮食等农产品、食】用植物油、》食用盐;
!
《 ,2.自来水、暖气、!冷气、热水、煤气】、石油液化气—、天然气、》二甲醚、沼气—。、居民用煤》炭制:品;:。
》
《 3.图《书、报纸、》杂志、音《像,制,品、电子出版—物;
—
》 4:.饲料、化》肥、农?药,、农机、农膜;
】
— 5.国—务院规定的其—他货物?
》
【 (三)纳税人】销售服务《、无形资产》除本:条第一项、》。第二项、第五项另】有规定外税率为【6%
】 — (四)纳—税人:出,口货物税率为零;】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!的除外
—
《 : 《 (五)境内—单位和个人跨境销】售国务?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!、无形资产税率为】零
《
《 税率》的调整由国务院【决定
! 第《三条 纳税人兼】营不同税率的项目】应当分别核算—不同:税率项目的销售【额;未分别核算销售!额的从高适用税率】
:
第!。四条 ?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!规定外纳税人销【售货物、劳务、服务!、无形资产、—不动产?(以:下统:称应税销售行为)】。应纳:税额为当《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!进项税额后的余额】应纳税额计算公式】
《
》 应纳税额=当【期销项税额-当期】。进项税额
》。
【 当期《销项税额小于当【期进项税额不足抵】扣时其不足》部分可以结转下期】继,续抵扣
! 第五条【 , 纳税?人发生?应税销?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!本条例第二条—。规定:。的税:率计: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!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!算,公式
《
】销项税额=销售【额×税率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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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《六条 销售额为】纳税人发生》应税:销,售行:为,收取的全部价款【和价外费用但是不】包括收?。取的销项税额
!
?。 , 销售额—以人民币计》算纳税人以人民币】以外的货币结算销】售额的应当》折合成人《民币计算
【
第】七条: , 纳税人发生应税】销售:行为的?。价格明显偏低并【无正当理《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!核定其销《售额
》
— 第八条《 纳税人购进【。货物、劳务、服务】、无形资《产、不动产支付或】者负担的增》值,税额为进项税额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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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列!进项税额准予—从,销项:税,额中:抵扣
》
? (!一)从销售方—取得的增值税专【。用发:。票上:注明的增值税额
!
】 (二—),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!。口增值税专》用缴款书上注明【的增值税《额
【 】(三)购《。进农产品《除取得增值税—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!口增值税专》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!。品收:购发:票,。或者销售发票上注】明的农产《品买价和11%的】扣除率计算》的进项税《额国务院另有规定】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!公式
?
》 进项税额=!买价×扣除》率
《。
】。 (四)自境外!单,位或者个《人购进劳务、服务】、无形资产或者【境内的不动》产从:税务机关或者扣【缴义务人《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!的完:税凭证上注明的【增,值,税额:
】 准予抵扣的项目!和扣除率的调整【由国务院决定
】
【 第九条 —。纳税人购《。进货物、劳务、服】务、无形《资产、?不动产?取得的增《值税扣税凭》。证不符合法律—、,行政法规或》。者国务院税务主管】部门有关规定的【其进项?税额不得《从销项税《额中抵扣
—
【 第十?条 下列项—目的:进,项税额不得从销【项税:额中抵?。扣
》
— :。 (?一)用于简易计税】方法计税项目—、免征增《。值税:项目:、集体福利或者个人!消费:的购进货物、劳务、!服务、无形资产和不!动产;
—
— (—二,)非正?常,损失的购进货—物以及?相关的?劳,务和交通运输服务;!
【 (】三)非正常损失的】在产品、产成—品所耗用的购进【。货物(不包括固定资!产)、?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!;
?
《。 , , , ? (?四,),国务院规定的其【他项目
《
?
第【十一条 》小规模纳税》人,发,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!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!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!办法并?不得抵扣进项税额】应纳税额计算公式】
《
,
应纳税】额=销售额×—征收率?
》
, 小规模纳税!人的标准由国务院】。财政、税务》主,管部门规定》
》
第十二条! :小规模纳税人增值】税征收?率,为,3%国务《院另有规定》的除外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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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— 第十三条 小规!。模纳税人《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!。主管税务机关—办,理登记具体登—。记办:法由国务院税—务主管部门制定
!
—。 小规模纳税【人会计核算》健全能?够,提供准?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!主管税务机》关,办理登记不作为【小,规模纳税人依—照,本条例有关规—定计算应《纳税额
! 第十四条】 纳税人进口货】物按照?组成: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!二条: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!税额组成《。计税价格和》应纳税额计》算公式?
】 组成计税价格=!关税完税价格+关税!+,消费税?
》
, 应纳—税额=组成计税价格!×税率
! 第十五条】 下列项目免征】增值:。税
【 : : ? (一)农业生产】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!;
—
【 , (二)《避孕:药品和用具;—
【 (】三)古旧图书;
】。
:
— (四)】直接用于科》学研究、科学试【验和:教学的进口仪器【、设备;
!
: — (五)外》国政府、国际组织】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!和设备;
】
! (六)由》。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!口供残疾《人专用的物品—;,
— — (七)销—售的自己使用—过,的物品
【
》 除前款规定外增】值税的免税、减【税项目由国务院【规定任?何地区、部门均【不得规定免税、减税!项目
—
,。
第—十六:条 纳税》人兼营免税》、减:税,项目:的应当分《别核算免税、减税】项目的销售额;【未分别?核算销售《额的不得免税、【减税
—
第十】七条 ? ,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!国务院财政》。、,税务主管部门规定】的增值税起征—点的免征《增,值,税;达到起》征点的依照本条例】规,。。定,全额计算缴纳增【值税
《
?
第—十八条 中华人民!共,和国境外的单位或】者个人在境》内销售?劳,务在境内未设有经】营机构?的以其境《内,代,。理人为扣缴义务人;!。在境内没有代—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!。缴,义务人
】
第十【九条 增值—。税纳税?义,务发生时间
—
《
: 【(一)发生应税【销,售行为为收讫—销售:款项:或,者取得?。。。索取销售款项—凭据的当天;先开具!。发票:。。。的为开具《发票的当天
】
,
《。 , 》(二)进口货—物为报关进》口的当天
!
增值税扣!缴义务发生时间【为纳税人增值税【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!
! 第二十条 增值!。税由税务机》关征收?进口货物《的增值税由海关代】征
【 个人携带】或者邮寄进境—自用物品的》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!。计征具体办》法由国务院关税税】则委员会会同有【关部门?。制定
?
,
,
》。 第?二十一条 —。。纳税人发生应—税销售行为应—当,向索取增《值税专?用发票?的,购买方开具增值【。。税专用发票并—在增值税专用—发票上分别》注明:销售额和销项税【。额
》
属于】。。。下列情形之一的【不得开具增值税专】用发票
》
! ?(一)应税》销售行为的购买【方为消?费者个人的;
】
— (二】)发生?应税销?售,。行为适用免税—规,定的:
— 第二十二条! 增值税纳税【地点
】 【 (一)固定业【户应当?向其机构所在地【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!纳税总机《构和分支机》构不在同一》县(市)《的应当分别向—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!务机关申报纳税;经!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!管部门或者其授权】的财政、税务—机关批准可》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!机构所在地的主【管税务?机关申报《纳,税
?
【 ? :。(二)固定业—户到外县《(市)?销售货物或者—劳务应当《向,其机构?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!关,报告外出经营事项】并向其机构》所在地的主管—税务机关申报—纳税;?未报告的应当向【销售地?或者:劳务:发生地的《主管税?务机:关申:。报纳税;未向—销售:地或者劳务发生地】的主管税务机—关申报?纳税的由其机—构所在地《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!税款
! 》 (三)非固定】业户销售货物或【者,劳务:应当向销售地或者】劳,务发生地的主管【税务机关申报—纳税;未向销售地或!者劳务发生地—的主管税务机关【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!所在地?或,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!机关补征税款—
】。 《 (四)进口货物!应当向报关地海关】申报纳税
【
《 ?扣缴义务人应—当向其?机构所在地或—者居住地的》。主管税?务机关申报缴纳【其扣缴的税款
!
—。 第二十三条 【 增值税的纳—税期限分别为—1,日、3日《、,5日、10日—、15日、1—个月:或者1个季》度纳:税人的具体纳税【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!根据纳税人应纳【税额的大小分—别核定;不能—按照固定期限纳【税的可?以按次纳《。税
—。
? 纳税人以1【个月或者1》个季度为《1个纳税期》的自:期满之日起1—5日内申报纳—税;以1日、3日、!5日、10日或者】15日?为1:个纳税?期的自?。期满之日起5日【内预缴税款于—次月1?日起1?5,日内申报纳》税并结清上月应纳】税,款
! 扣?缴义务人解缴税款】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!定执行?
》
《 第二十《四条 纳税—人进口货《物应当自海关—填发:海关进口增值税专】用缴款书之》日起15日内缴纳税!款
—
《。 第二十五条— 纳税人出—口货物适《用退(?免)税规定的应【当向海?关办理?出口手续凭》。出口报关单等—有,关凭证在规定—的出口退《(免)税申》报期内按《月向主管税务—机关申报办》。理该项出口货—物的:退(:。免)税;《境内单?位和个人跨境销【售服务和无形资产】适用退(免)—。税,规,定的应当按期—向主管税务机关【申报办理退(免)】税,具体办法由国务院】财政:、税务主管部门【制定
》
— 出口货物》办理退税后发—生退货或者退关【的纳税人应》当依法补缴已退的】税款
?
!第二十六条 增值!税,的征收管理依照中】华人:。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!。理,法及本条例有关【规定执行
》
,。
— 第二十七条 !纳税人缴纳增值【税的:有关事项《国务院或者国务院】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!经国务?院同意另有规定的】依照其?规定
【
, 第二十八条! 本条例自200!9年1?月,1日起施行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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