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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第一章!。 总:则 ? , 第一条《 根据?。中华人民共和—国,预算法?(以下简称》预算法)制定本条例! , 第:二条 县级以—上地方政《府的派出机关根据】本级政府《授权进行预算管理】活动不作为》一级预算其收支纳入!本,级预算 第三条】 社:会保险基金预算【应当在精算平—衡的基础上实—现可持续运行一般】公共预?算可以根据需要和】财力适当安排—资金补充社会保【险基金预算 第】四条 预算法—第,六条第二款所称【各部门是指与本级政!府财政部门直接发】生预:算,缴拨款关《系的国家机》关、军队、政—党组织?。、事业单位、社【会团体和其》他单:位 第五》条 各部门》预算应?。当反映?一般公共《。预算、政府性基金】预算、国《有,资本经营《预算安排给本部【门及其所属各—单,位的:所有预?算资金   【  各部门预算【。收入包括本》。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!及其所属《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!入和:其他收入各部—门,预算支出《为与部门预》算收入相《对,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!出,和项目支《出 ?    本条第二】款所称基《本支出是指》各部门、《各单位为《保障其机构》正常:运转:、完成日常工作任】务所发生《的支出包《括人员经费》和公:用经:费;:所称项目支出—是指:各部门、各单位【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!任,务和事业发》展,目标所?发生的支出  】   各部门—及其所?属各单位的本—级预:。算拨款收入和其相对!应的支出《应当在部门预—算,中单独反映  】   部《门预算编制、执行的!具,体办:法由本级政府—财政部门依法作出规!定 第六条 【一般性转移支—付向社会公开—应当细化到》地区专项转移支【付,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!到,地区:和项目    】 政府债务、机关】运,行经:费、:政府采购、财政【专户资金等情—。况按照有关规定【向社会公开  】。   部门预算、决!。算应:当公开基本支出和】项目支出部门预算、!决算支出按其功能】分类应?当公开?到项;按其经济性】质分类?基本支出《。应,当公开到款   !  各?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!、决算及报》表应当在部门批复】。后20日内》由单位向《社会公开《单位预算、决算应当!公,开,基本:支出和?项目支出单位预算、!决,算支出按其功能【分类应当公开到项】;按其经《济性质分《类基本支出》。应当公开到款 【 第七条《 预算法第十五【条所称中央和—地方分税制是指在划!分中央与地方事【权的基础上》确定中?央与地方财政支出范!围并按?税种划分中央与地】。方预算?收入的财政管理体】制     分】税,制财:政管理体制的—具体内?容和实施办法—按照国务院》。。的有关规定执—行 第八条— 县级以《上地方各《级,。政府应当《。根据中央和》地方分税制》的原则和上级政府的!有关规定确定—本级政府《对下级政府的财【政管:理,体制 第九条 】预算法第十六条第】。。二款所称一般性转】移支:付包:。。括 ?    (一—)均衡性转移—支付;   【 , (二)对革命老区!、民族地《区、边疆地区、【贫困地区《。的财力补助;  !   (《三):其他一?般性转?移支付 》第十条? 预算?法第十六《条第三?款所:称专项?转移支付《是指上级政府为了实!现特定的经》济和社会发》展目标给予下级【政府并由《下级政府按照上级政!府,规定的用《途安排使《用的预算《资金 《    县级以【上各级政《府财政部门应当【会同:有关部门《建立健全专项—转移支付《定期评估和退出机】制对评估后的专项转!移支付按照下—列情:形分别予以处理【    》 (一)《符合法律、行政【法规和国务》院规定有必》要继续执行的可以继!续执行;  【   (二)—设立的有关要求【。变,更或者实际绩—效与:目标差距较大—、,。管理不够完善的【应当:予以调整; —     》。(三)设立依据【失效或者废止—的应当予以取消 !第十一条 预算【。收入和预算支出以】人民币元为计算单】位预算收支以人民币!以外的?货币收纳《和支付的应当折【合成人民币计算【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