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一章 总则
!
】第一条 根—据中华人《民共:和国:渔业法(以下简称】渔业法)第》三十四条的规定制】定本实施《。细,则
【 《第二:条 渔业法及本实!施细:则中下?列用语的含义是
!
— (一)!“中华人民》共和国的《内水:”是指?中,华人民共和国—领海基线向陆一【侧,的海域和江河、湖泊!。等内陆水《。域
?
?
!。(二)“中华人民共!和国管辖的》一切其他《海域”是指根据中】华人民共和国—法律中华人民共【和国:缔结、参加》的,国际条约、协—定或者其他有—关国际法而由中【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!海域
《。
— 《 (三)“—渔业水?域”是?指中华人《民,共,和国管辖水域—中,鱼、虾、《蟹、贝类的产卵场、!索饵场、《越冬场、洄游—。通道和鱼《、,虾、:蟹、贝、藻类及其他!水生:动植物的养殖场所】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