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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》共和:国行政监察法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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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997】年5月9日》第八届?全国人民代表大会】常务委员会》第二十五《次会议通过 根据2!010年6月—25日第十》一届全国人民代表】大会常务委员会【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!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!行政监察法〉的决定!修正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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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?、将第?二条修改《为,:,“监察机关是人民政!府行使监《察职:能的机?关依照本法对—国家:行政机关及其公【务员和?国家: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!人员实施监察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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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】、将第五条修改为】:,“监察工作应—当实行教《育与惩处相结合、监!督检查与制度—建设相结《合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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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?将第六条修改为【:“监察工作应【。当依:靠群众监察机关建】立举报?制度:公民、法人或者【其他组织《对于任何《国家行政《机关及?其,公务:员和国?家行政机关任命【的其他人员》的违反行政》。。纪律行为有权向【监,察机关提出控—告或:者,检举监察机关应【当受理举报并依法】调查处理;》对实名举《报的应当将处理【结果等情况》予以回复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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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加!一款作为第二款:“!监察机关应当对举报!事项、举报》受理情况以及与【举,报人相?关的信息予》以保密保护举—报人的合《法权益具体办法【由国务院《规定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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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将》第八:条第二款修》改为:“监察机关】派出的监察机构或】者监察人员对监察】机关负责并》报,告工作监察机—关对派出的》。监察机构和监察【。人,员实行统一》管理对派出的监【察人员?实行交流制度”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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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将第十—八条修?改,为:“?监察机关对监察对】。象执法?、廉:政、效能《情况进行《监察履?行下列职《责: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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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:(一:)检查国家行—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!法律、法规和—人民政府的决定、】命令中的问题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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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:(二)?受理对国《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!。员和:。国家行政机关任命】的,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!律行为的控》告、检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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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“(三)调查处理】国家行政机关及【其公务员和国家行】政机关任《命的其他人》员,违反行政纪律的【行为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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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(四)受理国】家行政机关公务【员和国家行政机关】任命的其他人员不】服主管行政机关给】予处分决定的—申诉以及法律、行政!法,规规定的《其他由监察》机关受理的申诉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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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(五《),法律、?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!机关履?行的其他职》责,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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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增加一款作为第【二款:“监察机关】按照国务院的规【定,组织协调、检查指】导政务?公,。。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!众利:益的不正之》。风工作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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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将!第二十二《。条修改?为:“?监察机关在办理违反!行政纪律案》件中可以提请有关行!政部:门、机构予以—协,助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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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加】一,款,作为第二款:“【被,提请协助的行政【部门、机构应当根据!监察机关提请协助办!理,的事项和要求—在职权范围内予以】协助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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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七、在第二十三条增!加二项作为第六【、七项:“(六)】。需要给予责令公开道!歉、停职检》查,、引咎辞职、—责令辞职、免职【等问责?处理的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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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(七)】需要完?善廉政、勤政制度】的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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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增》加一:条作为第二十七条】:“监察机关应【当依法公《开监察?工作信?息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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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将》第三十五条》改为第?三十六条修改为:“!监察决定《、监察建议》应,当以书面《形式送达有关—单位:。、人员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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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增加二?款作为第二、三款】:“监察机关对违反!行,政纪律的人员—作出:给予处分的监察【决定由人民政府【人事部门《或者有关部》门,按照人事管理—权,限执: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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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“人民政府》人,。事部:门或:者有关部门应当将】监察机关作出的给予!处分的监察决定及】其执行的《有关材料归入受处】分人员的档案—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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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增加一条!作为第四《十六条:“》泄露举?报事项?、,举报受理《情况以?及与:举报人相关的信息】的依法给予处分【;构成犯罪》的依法追究刑事【。责任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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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、】增加一条作为第【五十条:《“监察机关对法律】。、法规授权的具有公!共事务管理职—能的组织及其从事】公务的人员和—国家:行,政机关依法》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!理,活动的组织及—其从事公务的人【员实施监察适—用本法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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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》、将:本法中的“行政【处,分”修改为“处分”!第十五?条、:第十六?条中:的“国家公务员【”修改为《“公务员”第三【十,七条中的“国家公务!员”修改为“—国家行?政机关公务员”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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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:决定自20》110年10月1日!起,施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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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中华:人民共和国行—。政,监,察法根据《本决定作相》应修改并对条款【顺序:作相应调《整重新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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