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第六章 《法律责?任 》第五十八条 违【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!为之:一的由住房和城乡】建设主管部门、消防!救援:。机构按照各自职【权责令停止》施工、停止使—。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!三万元以上三—十万元?以下罚款《 ,    — ,(一)依法》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!查,的建:设,工程未经依法—审查或者审查—不,合格:擅自施工的》;  —   (二)—依法应当进行消防】验收的建设工程未】。经消防验收或者【消,防验收不合格—擅,自投入使用》。的;   】  (三)本法第】十,三条规定的》其他建设工程—验,收后:经依法抽查不合【格不停止使用的【; ?     (【四):公众聚集场》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!许可擅?自投入?使用、营《业的或者经核查【发现场所使》用、:营业情况与承诺【内容不符的 !    核》。查发现公众聚集场所!使用、营业情况【与,承诺内容不符经责令!限期改正逾期不整】改或:者整改后仍达不到】要求的依法撤销相应!。许,可    — ,。建设单位未依照【本法规定在》验收后报住》房和城?乡建设?主管部门备》案的:由住房和城乡建设】主管部门《责令改?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! 第五十九—条 违反《本法规定有下列【行为之一的由住房】和城乡建设》主管:部门: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!工并:。处一万元以上—十万元以下罚款 !。  ?   (一)建设单!位要求建《筑设计单《位或者建筑施工企】业,降低消?防技:术标:准设计?、施工的; — :。     (二)建!筑设计单《位不按?照消防?技术:标准强制《性要求?进,行消:防设计?的; 《。   《  (三)建筑施】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!计文件和消防技【术标准施工降低消】防施工质量的; ! ,     》(四)工《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!位或者建《。筑施工企业串通【。弄虚: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!量的 —第六十条《 ,。单位违反本》法规定有《下列行?为之一的责令改【正处五千元》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!     】(,一)消防设》施、器材或者消防】。安全标志的》。配置、设《置不符?合国家?标准、行《业标准或者》未保持?完好有效《的; 《     —(二)损坏》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!。、停用?消防设施、》器,材的:; 《     》(三)占用、堵塞】、封:闭疏散?通道、安《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!碍安全疏《散,行,为的;   !。。。  (四)埋—压、圈占、遮挡消】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!。距的;?   —  (五)占用、堵!塞、封闭《。。消防车通道妨碍【消防车通行的—;     !(六)人员密集场所!在门窗?上设置影响逃生【和灭:火救援?的障碍物的; 【     (七!),对火:灾隐:患经:消防救援机构—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!施消除的《     】个人:有前款?第二项、《第三项?、第四项《、第五项行为—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!。。百元:以下:罚款 《 :    有本条第一!款第三项《、第四项、第五【项、第六《项行为经责令改【正拒不改正》。的,强制执行《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!人承担 》 第?六,十一条 生产、储存!、经营?易燃易爆危险—品的场所与居—住场所?设置在同《一建:筑,物内:或者未与居住场【所保持安全距—离的责?令停:产停业?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!元以:下罚款 —     生产、储!存,、经:营其他物品的—场所:与居住场所设置在】同一建筑《物内不符合消防【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!规定处罚《 《第六十二条 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】依照中?华人民共和国治安】。管理:处罚法的规定处【罚 》    《(一)违《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!和管理规定生产【、,。储存、运输、—销售、使用、销【毁,易,燃易爆危险》品的:。;    】 (二)非法携【。带易燃易《。爆危险品《进入公共场所—或者乘坐公》共交:通工具的; 】    《。 (三)谎报火警】的; 《   《  (?四)阻碍消防车【、消防?艇执行任务的; !     —(五)?阻碍消防救援机构】的工:。作人员?。依法执行职务—的 》第,六十:三条 违反本—法规定?有,下列行?为之一的处警告或】。者五百?元以下罚《。款;情节严重的【。。处,五日以下拘》留 《     (一【)违反?消防安全规》定进:入生产?、储存易《燃易爆危险品场【所的; 》     —(二)违反规—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!在具有火灾》。。、爆炸危险的场所吸!烟、使用明火的 】 , 第六《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!定有:。下列行为之一尚不】构成犯罪《的处十日以上—十五日以《。下拘留?可以:并处:五百元以下》罚款;?情节较轻的处—警告或者五百—元以下罚款》  》   (一)指【。使或:者强令他人违反【消防安全规定冒险】作业的;  !   (二)过【失引起火灾》的; —    (三)在】火灾发生《后阻拦?报警或?者,负有报告职责的人】员不及时报警的;】   —  :(四)?扰乱火灾《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!行火灾现场指挥员】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!;    】 (五?),故意破坏《或者伪?。造火灾?现场的?;    】 (六)擅》自拆封或《者,使用被消防救援机】构查封的场所、部位!的 第—。六十五?条 :违反:本法规定生产、销】售不合格的消防产】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!的消防产品的—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!或,者工商?行政管理部门依【照中华人民共—和国产品《质量法?的,规定从重处罚—     】人,员密集场《所使用?不合格的消防产【品或者国《家明令淘《汰的消防产》品的责?令限期改正》;逾期不改》正的处五千元以上】五万元以下罚款并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!。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!。人员:。处,五百元以上二—。。千元以下罚款;情】节严重的责令—停,产停:。业 :     【消防救援机构对于】本条第二《款规定?的情形除依法对使】用者:予以处罚外应当【将发现不合》格的:消防:产品和国家明令淘】汰的消防产品的情】况通报产品质—量监督部《门、工?商行政?管理部门产品质量】。监督:部门、?工商行政管理部门】应当对生产者—、销:售者依?法及时查处 !第六十六条 电器产!品、燃气用具的安】。装、使用及》其线路、管路—的设计、敷》设,、维护?保养:、检测不符合—消防技术标准—。和管理规《。定的责令限期—改正:;逾期不《改正的责令停止【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!以,上五:千元以下罚款 ! 第六十七》条 机关、团体【、企业、事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】。第十六条、第十七条!、第十八条、第【二十一条《。第二款规定的—责,令限期?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!对其直接《负责的主管人员【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!依法给予处》分或者给予警告【处罚 第【六十八条 》人员密集《场所发生火灾该场】所的现场工作—人员:不履行组《。织、引导在场—。人员疏?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!不构成?犯罪:的处五日以上十【日以下拘留 !第六:十九:。条 消防设施维护】保养检测、》消,防安全评估等—消防技术服务机【构不具备从》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!服务活动或者出具虚!。。假,文件的由消》防救援机《构,责令:改正处五《万元以上十万元【以下罚款并》对直接负责的主【。管人:员和其?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!万元以?上五万元以下罚【款,;,不按照?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!开展消防技术—服务活动的责令改正!处,五万元以《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!的主管人员和其【它,直接责任人》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!;有违法所得—的并处?没收违法所得—;给他?人造成损《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!任;情节《严重的依法》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!销相应资格;造【成,重大损失的由相【。关部门?吊销营业执》照并:对有关责任人员【采取终身市》场禁入措施》     】前款规定的机构出】具失实文件给—他人造?成损失的依法—。承担赔偿《责,任;造成重大损失的!。由消防救《援机构依《。法责令停止执业或】者吊销相应资格【由相关部门吊销营业!执照并?对有关?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!场禁入措施 !。第七十条 本法规】定的:行,政处罚?除应:当,由公安机关》依照中华人》民共和国治安—管理:处罚:法,的有关规定决—定的外由住房和【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、!。。消防救?。援机构按照各自职】权决定 》   《  被责令》停止施?。工、停止使用、停产!停业:的应当在《整改:后向作出决定的部】门或者机构报告经】检查合格方可—恢复施工《、使用、生产、经营!   —  当事人》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!、停止使《用、停止施工决定】的由作出决定的部】门或者机构》强制执?行    】 责:令停:产停业?。对经济和社会生【活影响较大的由住房!和城乡?建设主?管部门或者》应急管理部门报请本!级,人民政?府依法决定 【 第七十一—。条, ,住房和?城,乡建设主《管部门?、消防?救援机构的》工,作人员滥用职权、】玩忽职?守、徇私《。舞弊有下列行—为之一尚《不构:成犯:罪,的依法给予》处分 ? ,     (【一)对不符合消防安!全要求的《消防设计文》件、建设工程、场】所准予审查》合格:、消防验收合格【、消防?安全检查合格—的;   】  (二)无故拖】延消防设计审查、消!防验收?、消防安全检—查不在法《定期限内《履行职责的; !     》(三)发现火灾隐】患不及时通知—有,关单:位或者个《人整改的《; :     【。(四)利用职务【为用户、建设单位指!定,或者:变相指?定消防产品的品牌、!销售单?位或:者消防技术服务机】构、消防设》施施工单位》的;   】。  (五)将消防】车、消防艇以及消】防,器材、装《备和设施用》于,与消:防和应急救援无关】的事项的; 【     (【六):其他滥用职权、玩忽!职守、徇《私舞弊的《行为 》     产—。。品质量监督、—工商行政管理等其】他,。有关行?政主管部门》的工作人员在—消防工作中》。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!、徇私?舞弊尚不构成—犯罪的依法给予处】分 ?第七十二条 违【反本法规定构成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事责:任,。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