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《 第二章 火灾预】防 第—八条 地方各级人】民政府应当将—包括消防安》全布局、消》防站、消防供—水、消防通信、消】。防车通道、消—防装备等内容—的消防?规划纳入《城乡:规划并?负,责组织实施 】     城乡消防!。安全布局《不符合?消防安全要求—的应当?调整、完善;公共消!。防设施、消防—装备不足《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!的应当增建、改建、!。配,置,或者进行技术改造】 第九—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!设计、施工必须符】合国家工程建—设消防技术标准【建,设、设计《。、施工?、工程?监,理等单位依》法对建?设工程?的消防设计、施工】。质量负?责 ? 第?十条 ?对按照国家工程【。建,设消: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!消防设计的》建设工程实行建设】。工程消防设计审【查验收制度 !第十一条 国务院住!房和城乡建》设主管部门》规定的特《殊建设工程建设单】位应:当将消防《设计文件《报,送住房和城乡建设】主管部门审查—住房和?。城乡建?设,主管部门《依法对审查的—结果负?责  —   前款规定以外!的其他建设》工程建设单位申【请领取施工许可【证或者申请批准【开,工报告时应》当提供满足施工需】要的消防设》计图纸及技术—资,料 : 第《十二:条 特殊《建设工?程未经消防设—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!格的建设单位、施工!单位不得《施工;其他》建设工程建》设单位未提供满足】施工:需要的消防》设计图纸及技术【资料的?。有关部门不得发【放,施工许可证》或者批准开工报告 ! 第《十三条? 国务院住房和【城乡建设《主管:部门规定应当申【请消防验收的建【设工程?竣工:建设单位《应当向住房和城乡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】消防验收  !   前款》规,。定以外的其他—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!验收后应当》报住房和《城乡建设主管部【门备案住房和城乡】建,设主管?部门应当进行—抽查 《 :。    依法应【当进行消防》。验收的建《设,工程:未经消防验收或【。者消防验收》。不,合格的禁止投入使】用,;其他建设》工程:。经依法抽查不—。合格的?应当停止使用 ! 第十四条》 建:设工程?消防设计审查、消】防验收、备》。案,和抽查的具体—办法:由国务院《住房和城乡建设【主管部门规定 】 第十五》条 公众聚集场【所投入使用、—营业前消防安—全检查?实行告知《承诺管理公众—聚集场所在投—入使用、营业前建】。设单位或者》使用单位应当—向场所所在地的县】级以上地方人—民政府?消防:救援机构申请—。消防安全检查—作出场所符》。合消:防技术标《准和管理《规,定的:承诺提交规定的材】。料,并,对其承诺和材料的】。真实:性负:责 ?  ?   消防救援机】构对申请人》提交的材料进行【审查:;申请材《料齐全、符合—法,定形式的《应当予以许可消【防救援机构应当【。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!管理规定及时对【作出承诺的公众聚】集场所进行核查 ! ,     申请【人,选择不采用告知【承诺:方式:办理:的消防救《援,机构应当自》受理申请之日—起十个工作》日内根据消防—技术:标准和管《理规定?对该场所进》行检:查经检查符合消防安!全要求?。的应当?予以许可《 ,  《 ,  公众聚集场所未!经消防救援机构【许可的不《得投:入使用、营业消防安!全检查?的具:体,办法由国务院应【急管理?。部门制定 》 ,。 第十六条— ,机关、团体》、企业、事业等【单位应当履行下列】。消防安全《职责: :   《  (一《)落实消防安—全责任制制定本单】位的消防安》全制度、消防安全操!作规程制定灭火【和应急?。疏散:预,案;: 《。    (二)按照!国家标准、》行业:标准配?置消防设施》、器材设《置,消防: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!检,验、维修确保完好】有效; —     (三)对!建筑消防设施每【年至少进行一—次全面?检测确?保完好有效检—测记录应当完整【准确存档备》查;    ! (四)保障疏【散通道?、安全出《口、消防车通—道畅: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!、防火间距符合消防!。技术:标准;   !  (五)组织【防火:。检查及时消除—火,灾隐患; 》     【(六)组织进行有针!对性的消防演练【。;, 《    《(七)法律、法规规!定的其他消防安全】。职责    ! 单位的主要—负责人是本单位【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! 第十》七条 县级》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!。防,救援:机构应当将发生火】灾可能性较大—以及:发生火灾可》能,造成:重大的人身伤亡【或者:。财产损失《的单位确定为本行】政,区域内的消》防安全重点单位【并由应急管理—部门报本级人—。民政府备《案    】 消:防安全重点单位除】应当履行本》法第十六条规定【的,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!列消防?安全职?责 ?   《  :(一)?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!组织实施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!理工作; 【。     (—二):建立消防档案确定】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!置防火标志实行【严格:管理;   !  (三《),实行每日防火巡查】并,建立巡查记录; ! :    (四)对】职工进行岗》前消防安《全培:训定期组织消防安】全培训?和消:防演练 第】十,八条 同一》建筑物由两个以上】单位管理或者使用】的应当明《确各方的消防安全】责任并确定责任【人,对共用的疏散通道】、安全出口、建【筑消防设施和—。消防车通道》进行统一管理 !     住宅区】的物业服务企—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!的共用消防》设施进行维护—管理提供消防—安全防?。范,服务: 《。第十九条 》生产、储存、经【营易燃易爆危险品】的场所不得与居【住场所设置》在同一建筑》物内并应《当,与居住场所》保持安全距离—。。 ?   ? , 生产?、储:存,、经营其《他物品的场所与居】住场所设置在—同一建筑物内的应】当符合国家工程【建设消防技术标【准 : ?第二十条 举办【大型群众性活—动承办人应》。当依法向《公安机关申请—安全许可《制定灭?火和应?。急疏:散,预,案,并组织演练明—确消防安《全责任分《工,确定消防安全—管理人员保持消防】设施:和消:防器材配《置齐全、完好有效保!证疏散通道、安全】出口、疏散指示标志!、应急照明和消【防车通道符合—消防技?术标准和管理—。。规定 《 :第二十一条 禁【止在具有火灾、【爆炸危险的场—所吸烟、使》用明:火因施工《等特殊情况需—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!。。当,按,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!手续采?取相:应的:消防安全《措施;作业》人,员应当遵《守,消防安全规》定,   —  :进行电焊《、气焊等具有火灾】危险作业的人员【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!作人员必须持—。证,上岗并遵守消—防安全操作规程 ! 第?二十二条 生产、】储存、装卸易燃【易爆危险品的工厂、!仓库和专用车站、码!头,的设:置应:当,符合消防《技术标准易燃易【爆气体和液体的【。充装站?、供应站《。、,调压站应《当设置在符合消防】。安,全要:求的位置并》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! :     已经【设置的生产》、储存、装卸易燃】易爆危险品的工厂、!仓库和专《。。用车站、《。。码头易?燃易爆气《体和液体的》充装站、供应—站、调压站不再符合!前,款规定的地方人民】政府应?当组织、协调有【关部门、单位限期】解决消除安》全隐患 《 第二》十三条? 生产、储存、运输!、销售、《使用、销毁》易燃:易爆危险品》必须执行消防技术】标,准和:管理规定 】    进入—生,产、储存易燃—易爆危?险品:的场所必须执行【消防安?全规定禁止非法【携带: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!公共场?。所或者乘坐》公共交通工具—     】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!管理必须执行消防技!术标:准和管理规定 ! 第二十四条 【。消防产品必须符【合国家?标准;没有国家标准!的必须符《。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!、销售或《者使用不合格的【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!令淘:汰的消防产品 !。     依—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!证的消防《产品由?具有法定资质的认】证机构按照国—家标准、行》业标准的《强,制性:要求认证《合,格后:方可生?产、销售、使用实】行强制性产品认【证的消?防产品目录由—国务院产品》质,量监督部《门会同国务院应【急管理部门制定并】公布   】  新研制的—尚未制定国家标准】、,行业标准的消防产】品应当按照国务院产!。品质量?监督部门会同国【务院应急《。管理部门规定的办法!经技术鉴定符—合消防安《全要求的方》可,生产、销售》、使用? ?     依照本条!规定经强制》性产品认证合格或】者技术鉴定合格【的,消防产品国务院【。应急管理部门应【当予以公《布 : 第二十—五条 产品质量【监督部门、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】、,消防救援机》构应当按照各—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!品质量的《监督检查 — 第二十》六,条 建筑构件、建筑!材料和室内装修【、装饰材料的防【火性:能必须?符,合国:家标准;没有国【家标准的必》须符合行业标准 !     人【。员密集场所室内装】修、: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!术标准的要求使用】不燃、难燃材—料 ? 第二十七条【 ,电器产品、燃—。气,用具的产品标—准应当符《合,消防安全的》要求   】  电器产品、燃气!用,具,的安装、使用—及其线路、管路的】设计、敷设、维护】保养、检测必—须,。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!管理规定《 第二十八】条 任何《单位、个人不—得损坏、挪用或【者擅自拆除、—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!不得埋压《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!或者占用防火间距】不得占用、堵—塞、封闭疏散通【道、:安,全出口、消防车通】道人员?密集场所的》门窗不得设置影响】逃生和灭火》。救援的障碍物 】 :第二十九条 —负责公共《消防设施维护管【理的单?位应当保持消防供】。水、:。消防通信、消—防车通道等公共【消防设施的完好有】效在修建道路以【及停电、停水、截断!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!响消防队灭火救【援的有关单位必须事!先通知?当地消防《救援机构 【 第三十条 地方各!级,人民政府应当加【强对:农村: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!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!施建设组织建立【和督促落实》消防:安全责任制 】 第三十一》条 在农业收获季节!、,森,林和:。草原防火期间、重】大节假?日期间以及火灾【多发季节地方各级】人民: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!针,对性的消防宣传教】育采取防火措施进】行消防安《全,检查 第三十!二条 乡镇人—民政府、城》市街道办《事,处应当?指导、支持和帮助】。村民委员会、居民委!员,会开展群众》性的消防《工作村民委员会、居!民委:员会应当确定—消防安全管理人【组织制定防火安全】公,约进行防火安全检】查 第—三十三条 国家【鼓励、引导公众【聚集场所和生—。。产、储存、运输【、销售易燃易爆危】险品的企业投保【火灾:公众责任保》险;鼓励《保险公?司承保火《灾公众责任保险【 第三十四条 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】检测、消防安全【评估等?消防技术《服务机构应当—符合从?业,条件:执业人员应当依法】获得相?应的资格;依照法律!、行政法规、国家】标准、行业》标准和执业》准,则接:受委托提供消—。防技术服务并对服】务质量负《责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