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。四章 案件管辖、法!律适用和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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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四十?条 香港特别行政!区对本法规定的【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!但本:法第五十五》条规定的情形—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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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十一】条 香港特别【行政区管《辖危:。害国家安全犯罪案】件的:。立案侦?查、检控、审判【和刑罚?的执行等诉讼程序】事宜适用本法和香港!特别:行政区本地法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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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未经》律政司长《书,。面,同意任何人》不得就?危,害国家安全犯—。罪案件提出检—控但该规定不—影响就有关犯罪【依法逮捕犯罪—嫌疑:人并将?其羁押?也不影响该》。。等犯罪嫌疑人—申请保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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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香港特别行政区】管辖的危害》国家安全犯罪—案,件的审判《循公诉?程序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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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审判应当公开进行因!。为,涉,及,国,家秘密、公共秩序】等情形不宜》公开审理的禁止新】闻界和公众旁听全】部或者一部分审理】程,序但:判决结果《应当一律公开—宣布
! 第四十二【条 香港特—别行政区执》法、司法机关在适用!香港特别《。行,政区现行法律有【关羁押、审理期限】等方面的规定时【应当:确保危害国》家安全犯罪》案件公正《、及时办理有效防】范、制止和惩治危】害国家安全犯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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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对犯罪嫌疑人—、被告人除》非法官有充》。足理:由相信其不》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!安,全,行为的不得准予保】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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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《十三条 香港特】别行政区政府—警务处维《护国家安全部门【办理危害国家安【全犯罪案件时可【以采取?香港特别行政区现】行法律准予警方等】执法部门《在调:查严重犯《罪案件时采取的各】种措:。施并可以《采取以下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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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一)搜查可能【。存有犯罪《证据:的处所、车辆—、船只?、航空器《以及其他《有关地方和电子设】备;
! (二!)要求?涉,嫌实施危害国家安】全犯罪行为的人【员交出旅行证件或者!。限,。制其:离境;
! 】(三)对用于或【者,意图:用于犯罪的》财产、因《犯罪:所得的收益等与犯罪!相关的财产予以【冻,结申请限制令、【押记:令、没收令以—及充公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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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:(,四)要求《信息发?布人或者有关服务商!。移除信息或者提供协!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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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?。五)要求外》。国及境?外政治性组织外国】及境外当局或者政治!。性组织的代理人提供!资料;
! ? : (六)经行政!。长官批准对有合理】理,由怀疑涉《及,实施危害国家安【全,犯,罪的人员《进,行截取通讯和秘密监!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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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七)对有合理!理由怀疑拥》有与侦查有关的资】料或者管有有关物料!的人员要求其回【答问题和提交资【料或者物料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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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香港特别行政【区维护国家安全委】员会对?警务:处维护国家安全部】门等:执法机构采取—本条第一款规定【措施负有《监督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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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授权香》港,特别行政《区行政长官会同香】港,特别行?政区维护国家安全】委员会为采取本条】第一款规定措施制】定相关实施》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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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四条! 香港《特,。别,行政区行政》长官应当从裁—判官、区域法—院法官、高等法院】原讼法庭《法官、上《诉法庭法官以—及终审法院法官【中指定若《干名法?官也可从暂委或者】特委法官中指定若】干名法?官负责处理》危害国家安全犯【罪案件行政》长官在指定法官前】可征询香港特别行政!区维护国家安—全委员会和》终审法院首席法官】的意见上述指—定法:官任期一年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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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凡有危《害国家安全言行【的不得?被指定为《审,理危害国家安—全犯罪案件》的法官在获任指定】法官:期间如有危害—国家:安,全言行的终止其【指定法官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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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在裁判法院、区域!。法院、高等》法院和终审法院就危!害国家安全犯—。罪,案件提起《的刑事检《控程序应《当分:别由各该法院的指定!法官处理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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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!五条: ,。 ,除本法另有规定外裁!判法院、区域法【院,、高等法院和终【审法院应当按照【香港特别《行政区的其他法律处!理就危害国》家安全犯罪案件提】起的刑事检控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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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十六【条 对高等法院原!讼,法庭进行的》就危害?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提!起的:刑事检控程序律政】司长可基于保护【国,家秘密、案件具有涉!外因素或者保—障,陪审员?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!等理由发出证书【指示相关诉》讼毋须在有陪审【团,的情况下进》行审理凡律政司【。长发出上述》证,书高:等法院原讼法庭应】当在没有陪审团【的情:况,。下进行审理并—由三名法官组—成审判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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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凡律政《。司长发?出前款规定》的,证书适用于相关诉讼!。的香港?特别:行政区任何法律条文!关于“陪审团”或者!。。“陪审团《的裁决”均应当【理解为指法官或【者法官作《为事实裁断者的【职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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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十七条 ! 香港特别行政【区法院?在审理案件中遇有涉!及有:关行为是《否涉:及国家安全或者有关!证据材料是否—涉及国家秘密—的认定问题》应取得?。行政长?官就该等问题发出】的证明书上述证明】书对法院《有约束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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