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第四章 【案件管辖、法律适】用和程?序
【
第四】十条 ? 香港特别行政区】对本法规《定的犯罪《案件行使管》辖权但本法第—五十五条规定的情形!除外
【
第四十一!条 香港》特别行政区》管,辖危:害国家安全犯—罪案件的立案侦查】、检控、审》判和刑罚的执—行等诉讼程》。序事宜适用本—法和香港特》别,行政区本地法律
】
— ?未经律?政司长书面》同,意任何人不得—就危害国家安全犯罪!案件提出检控但该】规定不?影,。响就有关犯罪依法】逮捕犯?罪嫌疑?人,并将其羁押也不影】响该等犯罪嫌疑【人申请保《释
》
香港特!别行:政区管辖的危—害国:家安全犯罪案件【的审判循公》诉程序进行
【
》。 ?审判:。应当公?开进:行因为涉及国家秘密!、公共秩序等情【形,不宜:公,开审理的禁止新闻】。。界和公众旁听全【部,。或,者一部分审理程序】但判决结《果,应当一律公》开宣布
【
? :。 ,第四十二条 — 香港特别行政区执!。法、司法机》关在适用香港特别行!政区现行《。法律有关羁押、审】理期限等方》面,。的规定时应当确【保危害国家》安全犯?罪案件公正、—。及时办理有》效防范、制》止和惩治危害—国家安全《犯罪
! 对《犯罪嫌疑人》、被:告人除非法》官有充足理由相【信其:不会继续《实施危害国》家安全行为》的不得准予保释
!
】第四:。十三:条 香港特别行】。政区政府警务—处,维护国?家安全部门办理危害!国,家安:。全犯罪案件时可以采!取香港特《别行:。政区现行法》律准予警《方等:执法部门在调查【严重犯罪案件—时采取的各》种,措,施并可以《采取以下措施
】
! : ,(一)搜查可—能存有?犯罪证据的处所、车!辆、:船只:、航空器《以及其他《。有关地方和电子设】。备;
】 《 : (二)》要求涉嫌实施危害】国家:安全犯罪《行为:的,人员交出《旅行:证件或者限制其离境!。;
?
,
,
【 (三)对用于!或,者意图?用,于犯罪的财产、【因犯罪所得的收益】等与:犯罪:相关的财产予以【冻结:申请限制令、押记】令、没收令以及【充公;
! 【 (四)要求信息发!布人或者有关服【务商移除《信息或?者提供?协助;
《
! ? (五)要求外国及!境外政治性组织外国!及境外当局》或者政治性组织【的代理人提供资料】;
! (【六):经行政长官批—。。准对有合理理由【怀疑涉及实》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!的人员进《行截取通讯和秘密】监,察;
》
! :。(七)对有合理理由!怀疑拥有与侦—查有关的资》料,或者管有有关—物料:的,人员要求其回—答问题和提交资料或!者物料
【
香【港特别行政区维【护国家安全委—员,会对警?务处维护国家—安全部门等执法机构!。采取本?条第一款规》定措施负有》监督责任
—
【 授权香港特—别行:政区:行政长官会同香港特!别行:政区维护国》家安:全委员会为采取【本条第一《款规定措施制定【相关:实施细则
!
:。 第四十—四,条 香港特—别行政区行》政长官应当从—裁判官、区域—法院法?官、高?。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!、上诉法庭法官以】。及终:审,法院法官中》指定若干名法—官也可从暂委或【者特委法官》中指定?若干名法官负责处理!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!件行政长官在指定法!官前可征《询香港?特别行政区维护国】。家安全委员会和【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!意见上?。述指定?法官:任,期一年
》
?
凡有危】害国家安全言—行的不得被指定为审!理危害国家安全犯】罪案件的法官在获任!指定法?官期:间,如有:危,害国:家安全?。言行:的终止其指定法【官资格
! 在裁—判法院、区》域法院?。、高等法院和—终审法院就危害【国家安?全犯罪案件提—起的刑事检》控程序应当分别由】各该法?。。院的指定法》官处理
—
第四!十五条 除—本法另有规定外【裁判法院、区—域法院、高等法院和!终审法院应当按【照香港特别行—政区的其《他法律处理》就危害国家安—全犯罪案件提起的】刑事:检,控程序
—
【第四十六条 【对高等法院原—讼法庭进行》。的就危害国家—安全犯罪案件—提起的刑事检控【程序律政《司长可基于保护【国,家秘密?、案:件具有?涉,。外因:素,或者保障陪审—员及其家人》的人:身安全等理由发【出证:书指示相关诉—讼毋须在有陪审【团的:。情,况下进行审理凡【律政司长《发出上述证书高等】法院原讼《法,庭应当在没有陪审团!的情况下进行审【理,并由三名法官—组成审判《。庭
】 凡律政司长发!出,前,。款规定的《证书适用于》相关诉讼《的香港?特别行?政区任何法》律条文关《于“陪审团”—或者“陪审》团的裁决”均—应当理解《。为指法官《。或者法官作为事实】裁断者的职能
【
— 第《。。四十七条 香港】特别行政区法—院在:审理:案件中遇有》涉及有关行为是否涉!及国家安《全或者有关证据【。材料是否涉及国【家秘密的认》定,问题应取得》行政:长官:就,该等问题发出的【证明书上述证明【书对法院有约束力】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