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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!国献血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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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》一条 为保—证医:疗临床用血需—。要和:安全保?障献血者《。和用血者身体健康】发扬人道主》义精神促进社会主】义物质文明》和精神文明建设制】定本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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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条 国—家实:行无偿献血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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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国,家提倡十八周岁【至五十五周岁—的健康公民》自愿献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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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条: 地方各级人【民政府领《导本行政区》域内的献《。血工作统一规—。。划并负?责组织、协调有【。关部门共同》做好献血工》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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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条【 ,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!政府卫生行》政部门监督管理献血!工作
! ?各级红十《字会依法参与、推】动献血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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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五条 各》级人民政府采取【。措施广泛宣传献【血的意义普及献血】的科学知识开展【预防和控制》经,血液途径传播的【疾病的教育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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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【闻媒介应当开展献】血的社会公益性宣】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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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六条 国家机!关,、军队、《社会团?体、企业事》业组织、居》民委员会、村民委】员会应?当动员和组织本单】位或者本居住区【的适龄公民参—加献: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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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!役军人献血的动【员和组织《办法:由,中国: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!部门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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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!献血者?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!部门制?作的无偿献血证书】有关单位可以—给予适当《。补,贴
【 , 第《七条 国家鼓励】国家工作人》员、现役军人—和高等学校》在校学生《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!新,风,尚作表率《
!。 第八条 血站】是采集、提供临床用!血的机?构是不以营利—为目的的公》益性组织设立—血站向公民》采集血液必须—经国务院卫》生行政部门》或者省、自治区、直!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!政部门批准血站应】当为献血《者提供各种安全、卫!生、便利的条件【血站的设立条件和管!理办法?由国:务院卫生行政部【门制定
! 第》九条 血站对【献血者必须》免费进行《。必要的健康检查;】身体状况不符合献】血,条,件的血站应当向【其,。说明:。情况不得《采集血液《。献血者的身体健康】条件由国《务院卫生行》。政部门规定》
】 血站对献血者每!次采集血液》量一般为二百毫升】最,多不得超《过四:百毫:升两次采集间隔期】不,少,。于六个?月,
】 , 严格禁止》血站违反前款规【定对献血者超量【、频繁采集》血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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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条 【血站采集血液必须严!格遵守有关操—作规程?和制度采血》必须:由具有采血资格的医!务人员进行》一次性采血器材用】后,必须销毁确保献血者!的身体健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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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站】应当根据国务—院卫生行政部门制】定,的标准保证血液【质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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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血站对采集的血液必!须进行检测;未经检!。测或者检测不合格】的,血液不得向医疗【机构: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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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一条: 无偿献血—的血液必须用于临】床不得买卖》血站:、,医疗:机构不得将无—偿,献血的血液出售【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!液制品生产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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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。十,二条 ? 临床?用,血的包?装、储?存、运输必须符合国!家规定?的卫生标准》和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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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三条— , 医疗机构》对临床用血必—须进行?核查不得将不—。符合:国,家规:定标准的《血液用于临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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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《四,。。条 公《。民临床用血时—只交付用于血—液的采集、储—存、分离、检验【。等费用;《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!院卫生行《政部门会《同国务院价格主管】部门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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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无偿献血者临!床需要用血时免【交前款?规定的费用》;无偿献血》者的配偶和直—系,亲属临床需》要用:血时:。可以:按照省、自治区【、直辖市人民—政府的规定》免交或者减》交前款规定的费【用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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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五条 为保障公民!临床急救用》血的需要国家提倡】并,。指导择?期手术的患》者自:身储血?动,员家庭、亲》友、所?在单位以《及社会互助献血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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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保证应!急用血?医疗机构可以临时】采集血液但应—当依照本《法规定确保采血用】血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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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六条 《医疗机构临》床用血应《。当制定用《血计划遵循合理、】科学的?原则不得浪费和【滥用血?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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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【疗机构应当》积极推行《按血液成份针对医疗!实际:需要输血《具体:管,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!行,。政部门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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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国家鼓励临【。床,用血新技术》的,研究和推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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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七条 】各,。级人民政府和红【十字会?对积极参加》献血和在献》血工:作,中做出?。显著成绩《的单:位和个人给予奖【励
【 ,。 第十八条 !有,下列行?为之一?的由县?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!卫生行政部门—予以取缔没收—违法所得可以并【处十万元以下的【罚款;构成犯—。罪的:依法:追,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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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—非法采集血》液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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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 (二)血站—、医疗机构出售无偿!献血的血液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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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》 (三)《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!。液的
】。 第十—。九条 《血,站违反有关》操,作规程和《。制度采集血液—由县级以上地方【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!门责:令改正;给献血者】健,康造成损害的应当】依法赔偿对直—接负责的《。主,管人员和其他—直接责任《人员依法《给予行政处》分;构成《犯罪的依《法追究?刑事责?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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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条 】 临床用血》的,包装:、储存、运输—不,符合国?家规定的卫生—标,准和要求《。的由县级以》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!行政部门责令改正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!万元以下的罚—款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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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一条! 血站违反本法的!规定向医疗机构提】供不符合国家规定标!准,的血液的由县—级以:上人民政《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!改正;情节严重【造,成经血液途径传【播的疾病传播或者有!传播严重危险的限期!整顿: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!员和其?他,直接责任人》员依法给《予行政处分;构【成犯:罪的依法追究刑【事责任
! 第二—十二条 》医疗机构的医务人】员违反本《法规定将不符—合国家规定》标准的血液用于【患,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!人民:政,府卫生?行政部门责令改正;!给患者健康造—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!偿对直接负》责的主管《人员和其他直—接责任人《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!;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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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三—条 卫生行政部】门及其工作人—员在献血、》用血的监督》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!造成严重后》果构成犯罪的—依法:追究刑事责任;尚不!构成:犯罪的依法给—予行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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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四条 【本法自1《998年10月1日!。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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