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编【
:
?
《
第一章 基—本,原,则
?
?
第】一条 《为了维护国家基本】经济:。制度维护社会主【义市场经济秩序明】确物的归属发挥【物的:效用保护权》利,。。人的物?。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!
》
第二条 ! ,因物的归《属和:利用而产生的民【事关:系适:用本法
【
,
本法【所称物包括不动产】和动:。产法律规定权利【作为物权客》体的依照其规—定
】 本法所称【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!。对特定的物》。享有直?接支配和排他的【权利包括所有权、】用益物?权和担保物权
】
,
? 第三—条 国家在社会主!义初级?阶段坚持公》。有制:为主体、多种所有制!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!。经,济制:度
》
《 国家巩固和发展!公有制经济鼓励、支!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!济的发展《
,
】 国家实行社—会主义市《场,经济保障一》。切市场主体的平等】。法律地位和发展权】利
】 第四条 【 国家、《集体、私《人的物?。权和其?他权利人《的物权受法律保【护任何单位》和个人不得侵犯【。
《
》 第五条 —物权的种类和内容】由法律规定
—
【 第六条》。 , 不动?产物权的设立、【变更、转《让,。和消灭应当》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!产物权的《设立和转《让应:当依照法律规定【。交付
?
,
:
—第七条 物权【的取得和行使应当】遵守法律尊》。重社会公《德,不得损害《公共利益和他人【。合法权?。益
【 ? 第八条 其他相!关法律?对物权?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!其规定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