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四章? 投资?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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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八条 外商投【资准入负面清单规】定禁:。止投:资的:领域外国投》资者:不得投?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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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外商投资准入负面】。清单规定限制投【资的领域外国—投资:。者进行投资应当【符合负?面清单规定的条【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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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商】投资: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!领域按照内外资一】致的:原则实?施管理
! 第》二十九?条 外商投—资需要办理》。投资项目核准、【备案的按照国家【有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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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三十条】 外国投》资者在依法需要取得!许可的行业、领【域进行投资》的应当?依,法办理相关许可手】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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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有关》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与!内资一致的条件和】程序审核外》国投资?者的许可申请法律、!。。行政法规《另有规定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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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十一】。条 : 外商?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!、组织机构及其活动!准则适用中华人民共!和国公?司法、中华人民共和!国合伙企《业法:等法律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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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《。二条 外商—投资企业开展—生产经营活动—应当遵?守法律、行政法规】有关劳动保护、【社会:保险的规定依照【法律、行政法规【和国家有关规—定办理税收》、会计、《外汇等事宜并接【受相关主管部门依法!实,施的监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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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?三,十三条 外国【投资者?并购中国境内企业或!者以: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!集中的应当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!反垄断?。法的规定接受—经营者集中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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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十四条 国家!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!告制度?外国投?资者或者外商投【资企业应当》通过企业《登记系统《以及企业信》用信:息公示系《统向商务主管—部门报?送投资信息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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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商【投资信息报告—的,内容和?范围按?照确:有必:要的:原则确定;通过【部门信息《共享能够《获得:的投资信息不得再】行要求报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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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,三十五条 国【家建立外商投资【安全审查《制度对影响或者可】能影响国家》安全的外商投资进】。行安全审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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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依法作出的—安全审查决》定为最终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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