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,第七章 法律责【任 】     第三十九!条,  有违《反规定将境内外【汇转移境外或—者以欺骗手》段将境内《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!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!关责令限期调回【外汇处?逃汇金额30%以下!的罚:款;:情节严重《。的处逃汇金额3【0%以上等值以下】的罚款;构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任 》     第!四十条  有违【反规定以外汇—收付:。应当以人《。民币收付的款项或】者以虚假、无效的交!易单证?等向经营结汇、售】汇业务的金》融机:构骗购外汇等非【法套汇行为的—由外汇管《理机关责《。令对非?法套汇资金予以【回,兑处非?法套汇金额3—0%以下的罚款;情!节严重的处非法【套汇金额30%以】。上,等值:以下的罚款;—构成犯罪《的依法追究刑—事责任 】   ?。  第四《十一条  违反【规定将外汇》汇入境内的》。由外汇管《。理机关责令改正处违!法金额?30%以《下的罚?款;情节严重的处违!法金额3《0%以上等值以【下的罚款 — :     非【法,结,汇的由?外汇管理机关—。责令对非法结—汇资金予以》回,兑处违?法金额30%以下】的罚款 — ?    第四十二】条 : 违反规定携带【外汇出入境的由外】汇管理机关给—予警:告可以处违法—金额20%以下的罚!款法律、行》政法:规规定?。由海关?予以:处罚的从其》规定 ?    】 第四十三》条  ?有擅自对外》借款、?在境外发行债—券或者提《供对外担保等—违反外债管理行为的!由外汇管《理机关?。给予警告处违法金额!30%?以下的罚款 【  》   第《四十四条  —违反规定擅》自改:变外汇或者结—。汇资金用途的由【外汇管理机》。关责令?改正: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!金额30%以下的】罚款:;情:节严重的处违法金】额,30:%以上?等值以下的罚款 】 》。    有违反规定!以,外币在境内计价【结,算或者划转外汇等】非法:使用外汇行为的由】外汇管理机》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!可,以处违法金》额30%以下的【罚款 —     第【四十五条  私【自买:卖外汇、变相—买卖外汇、倒买【倒卖外汇或者非法】介绍买卖外汇数【额较大的由》。外汇管理《机关给予《警告没收违法所得】处违法金额3—0%:以下的罚款》;情节严重的处违法!金额30%以上【。等值以下的罚款;构!。成犯罪?的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 ? 《     》第,四十六条 》 未经批准擅自【经营结汇《、售汇业《务,的由外汇《。管理机关责令—改正有违《法,所得的没收违法所】得违法所得》50万元以》。上的并处违法所【得1倍以上》5倍以下的罚款;】没有违法所得或【者违:法所:得,。不足5?0万元的处》50:。万元以上20—0万元以下的罚【款;:。情节严重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】责,令停业整顿》或者:。。吊销业务许》可证:。;构成犯罪的依【。法追究刑事责任【 《。 ,     》未经批准经营结汇、!售汇:业务以外的其他外】汇业务的由外汇管】理机关或者》金融:业监:督管理机构依照前款!规定予以《处罚 ?    】 第:四,十七条  金融机】构有:下列情形《之一的由《外汇管理机关—。责令限?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!并处20万元以【上100万元—以下的罚《款;情?节严重或者》逾,期不改正《的,由外:汇管理机关责令停止!经营相关业》。务 《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(一)办《理经:常项目资金收付未】对交易单证》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!收支的一致》性进行合理审查【的; — ,   ?。  :    (》二)违反规》定办理?资本项目资金收【。付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(三)》违反规?定办理结汇》、售汇业务的; !。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四)】违,反外汇业《务综合?头寸:管理的; —。    【。 ,    (五)违】反外汇市《场交易管《理的 ?     !。第四:十八条  有下列情!形之一的《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!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!可以处30万—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!可以:处5万元《以下:的罚款 】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一)未】。按照规定进行国【际收支统计申报的;! 》 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二)未按—照,规定报送财务会计】报,告、统计《报,表等资料的; 【 》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三!)未按照规》定提交?有效:单证:或者提交的》单,证不真实的》; 》。 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:(四:)违反外汇账户管】理规定的; !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五》)违反外汇登记管理!。规定的;《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六)拒!绝、:阻碍外汇管》理机关?依法进行监督检查】或者调查《的  】。   第四十九【条 :。 境内机构违反【外汇管?理规定的除依照本条!例给予处罚外对直】接负责的主管—人员:和其他?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给!予处:分;对?金融机构《负有直接《责任的董事》、监事?、高级管理人员和其!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!警,告处5万元以—上50万元》以下的罚款;构成】犯罪的依法》追究刑事责任 【     !第五十条  —外,汇管理机关工作【人员徇私舞弊、滥用!职权、玩忽职守【构成犯罪的依—法追究刑事责任【;尚不构成》犯罪:的依法给予》处,分 《     第五!十一条  当事人对!外,汇,管理:机关作出的》具,体,行政行为不》服的可以《依法申请行政复议】;对行政复议决定仍!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!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!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