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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》。华人:民共和国台湾同【胞投资保护》法实施细则 — ? 《   ? 第一条《  为了保护和【鼓励台湾《同胞投资促进—海峡两岸《的经济发展实施中】华人民共和》国台湾同《。胞投资?保护:法制定本实施细则】。。 》   ?  第二条  【本实施细《则,所称台湾《同胞投资是》指台湾地《区的公?司、:企业、其他》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作!为投资?者在其他《省、自治《区和直辖市(以下简!称大陆)《的投资 《 》  :  :第三条  国家依】法保护?台湾同?胞投资 —    — 台湾同胞投资【者的:投资、投资》收益和其他》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!保护任何机》关、单位《。或者个人不得侵【占、损?害  】  : 第:四条  国家依法鼓!励台湾同胞投资 】。 ? ,。     》台湾同胞投》。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!、,行政法规和本实施】细则的规定享受优】惠待:遇  】   第五条 【 台湾同胞投资【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!台湾同?胞投资保护法和【本实施细《则;中华人民共【和国台?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!本实施细则未规【定的比?。照适用国《家有:关涉外经济法律【。、,行政:法,规 —    《 第:六条  《台,湾同:胞,投,资应当与国家—国民:经济和?社会发展规划—相,适应:符合国家产业—政策:。和投资导《向的要求《比照适用《国家关于指导外【商投:资方向的规》。定 —     第七条】。。  :台湾同?胞投资者可以用可】。自由兑换货币—、机器设备或—者其他实物、—工业产权《、非专利技》术等:作为投资 【 ,     —台湾同?。。胞投资者可》以,用,投资获得的收益【进行再投资 】。     【第八条  台—湾同胞投资可—以依法采用下列【投资形式《 《     (一】),举办合资经营企业】、合作?经营:。企业或者全部资本】由台湾?同胞投资《者投资?。的企业(《以下统称台湾—同胞:投资企业); 【   【  (二)合—作勘:探开发自然资源【; 《 ,    》 (三)开》展补偿贸《易、加工装配—、合作?生产:; : 》 ,   ?(四)购买企业的】股票:、,债券; 》 ?   ?  (五《)购置房产; 】   —  (六《)取得土地使用【权开发经营》;,。 —。    (》七):购买国有小型企业或!。者集体?企业、私营企业; !     !(八:)法律?、行政法规允—许的其?他投资形式 —     !第九条  台湾【同胞投资者进—行投资需要审批【的依:。照,国家:有关法律《、行政法规规—定的程?序办理审《批,手续 《 ,     第十!条  设《立台湾同胞投资企业!应当向?对外贸?。易经:济合作部或者—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和!地方人民政府—提,出申请接到申请的审!批机关应当自接到全!部申:请文件之日起45日!内,决定批准或者—。不批准 】     设立台湾!同胞投资企业的申】请经批准后申请人】应当自接到批准证书!之日起?3,0日内依法向企业登!记机关登《记注册领取营—业执照 】     第十一条!  设立台》湾同胞投资企业台】湾同胞投资者应当依!法向审批机关提交】。申请文件;必要时】还应当附《具由国?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!或者地方人民—政府台湾事务—。办事机构出具—的,有,关,证明:。文件 》   》  第十二条 【 审批?机关审?批台湾同《胞投资?应,当提高办事》效率减少管》理,层次简化《审批程序做》到管理制度统—一、公开、透明【。。 :     第!。十三:。条  台湾同—胞投资?。企,业依:照国家有关法律【、,行政法规的规定【享受:。税收优惠待遇 【 《。   ?  :第,十四条  》投资于大陆》中西部地区》的台湾同胞投资项目!可以按?照国家有关规定给】予鼓:励或者适当》。。放宽限?制 —。     第十五】条, , 台湾同胞投资【企业符合《贷款原则的可以按】照国家有《关规定?给,予,必要的信贷》支持  !   第十六条【  台?湾,同胞投资者个人【及,其随行家属》和台湾同《胞投资企业中的台】湾同胞职工及其随行!家属可以依照国【家有关?法律、行政》法规的?规定向公安机关【申请办理一定期限】。多次入出《境,手,续和相应《期限的暂住》手续台湾同胞—投资企?业中的外籍职工的】入出境和暂》住手续依照国—家有关法律》、行政法《规的规定办理 【   【  第?十七条?  台湾同胞投资者!个人的子女和台湾同!胞投资企业》中的台湾同》。胞职工的子女可以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!入大陆的小》学、中学和高等学】校接受教育 【 , ,     台【湾同胞投资》者或者台《湾同胞投资企业【。协会在?台湾同胞投资集中】。的地区可以按照国家!有,关规定申《。请设立台湾同胞子女!学校:经,批准设立《的台湾同胞子女学校!应当接受教育行政部!。门,的监督?    ! 第十八条 — 台湾?同胞:投资企?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!、行政法规和—经审:批机关批准的—合同、章程》享有经营管理的【自主权 》 :。     台湾同!胞投:资企业经营管理的】自主权受《国家法律《保护不受任何机关】、单:位或者个《人的非法干预和【侵犯 》  《   第十》九条  台湾同胞】投资企业在购—买机器设《备、原材料》及辅料等物资以及获!得水、电、热、【。货物运输、劳务【、广告、通信等服】务方面享有与大陆其!。他同类企《业同等的待遇 【 ? :    台湾同胞】投资者?个人和台湾》同胞投资企业—中的台湾同》胞职工在交通、【通信:、,旅游:。、旅馆住《宿、房产购》置等:。方面享有与》大陆同胞同等的待】遇  】   第二十条【  台湾同胞投【资,。者投资的财产、工】。业产权、投资—。收益和其他》合法权益可》以依:。法转:让和继?承 【 ,   第二十—一条  《。台湾:同胞投资者依法获得!的投资收益、其他】合法收入和清算后】的资金可以》依法汇回《台,湾或者汇往》境外 《 ,     【台湾同胞投资—企业:。中,的台湾同胞职工【的合法收入可以依法!汇,回台:。湾或者?汇往境外 !     》。第,二十二条  台湾同!胞,。投资者可以委—托亲友或者他人【作为其投《资的代理人代—理人应当持有—具有法律效》力的授权委托—书   !  第二十三条 】 国家机关对台湾同!胞投资企业收—费的项目和》标准应当与大—陆其他同类》企,业相同任何机关或者!单位不得对台湾【同胞投资企业另立收!。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!。标准 —     任【。何机关或《者单位不《得向台湾同胞投【资企:业摊派?人力、物力、财力】不得对台湾同—胞投资企业》进行:法,律、法规规定以外】的检查、罚款—不得违反国家规【定,。强制或者变相—强制台湾《同胞:投资企业参加各类培!训、评比、鉴定、考!核等活动《 —   ? 台湾同胞投资企】业对违反上述规定】的行为有权拒—绝并:向政:府有关部门举报接受!举报:。。的政府部门应当依法!作出处?理并:为,举报人保密 【 ?     》。第二十?。四条:  国家对》台湾同胞投资—者的投资《不,实行国有化和—征收;在特殊情况】下根据?社会公共《利益的需要对台【湾同胞投资者的【投资可以依照法【律程序实行》征收并给予相应【。的补偿补偿相当于该!投资在征《收决定前一刻—的价值包括》从征收?之日起至支》。。付之日止按合理【利率计算的利息【并可以?依法兑换外汇、汇回!台湾或者汇往境外】    !。 第二十五条 【 国家依法保护台】湾同胞投资者—个人及其《随行家属《和台湾同胞投资【企,业中的?台湾同胞《职工及其随行—家属的?人身自由和人—身安全除依照国【家有关?法律规?定办:理的外不得对台湾】同胞采取《。限制人身自由的强】制措施 !    第二十六条!  在台《湾同胞投资企业集中!的地区可《以,依法成立《台湾同胞投资企业】协会 【     台湾同】胞投资企业协会【。的合法?权益以?。及按照其章程所进】。。行的:合法活?动受法律保护 【。 ,     第!。二十七条  各级人!民政府?应当对台湾同胞【投资提供《优质、规《范、方便《的服务各《级人民政府台湾【。事,务办事机构应当【做好台湾《同胞投资的法律【宣传与咨询、投诉受!理和:纠纷:解决:等工作 —    — 第二十八条  】台湾同?胞投:资者、?台湾:同胞投资企》业,、台湾同胞投资【企,业协会认为行政【。机关或者行政机关】工作人员的具体【行政行为侵》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!依照国家有》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】的规定申请行政【复议或者《提起:行政诉?讼 ? :  ?  : 第:二十九?条  ?台,。。湾同胞投《资者与大《陆的公司、》。企业、其他经—济组织或者个人【。之间发生《的与投资有关的争议!当事人?可以通过协商或【者调:解解决 !。  :。  当事人不愿协商!、调解的或者经协】商、调解《不成的可《以依照合同》中的仲裁条款或者】事后达?成的:书面仲裁协》。议提交中国的仲裁机!。。构,仲裁大陆的仲裁机】构可以按照国—家,有关规定聘请台【湾同胞担任》仲裁员? : 《  :  当事人未在合】同中订立仲裁条款】事后:又未达成书》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!人民法院提起—诉,讼 : :     第三!十,条  台《湾同胞以其》设在其他国家—或者地区的公—司、企业《或者其他经济—组,织作:为投资者《在大陆投资的—可以比照适用本【实施细则 !    《 第三十一条 【 本实施细》。。则自:发布之日《起施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