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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中华人民共和】国收养法 》 !民法典于《2021《年1月1《日生效中《华人民共《和国收养法生效【。日,期为20《20年12》月31日止届—时此条例被民—法典所替换 —。。 : 》 , 第九届全国人民】代表大会常务委【。员会第五次会议决】。。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!。收养法作如下修改】 【 一、第二条】修改为“收养—应,。当有利于被收养【的未成年人的抚养】、成长保障》被收养人《和收养?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平!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!违背社会公德”【 ! 二:、第六条增加一【。项作为第三项“【(三)未患有在医】学上认为不应当【收养子女《的疾病;”》 】 第?三,项改为第四项修改为!“(四)年满三【十周岁” 】 —三、第?七条第一《款修改为《“收养三《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!的子女?可以不?受本法第四条第三】项、第五《条第三项、》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!满十四周岁的限制】” 》 —四、第八条第二款修!改为“收养》孤,儿,、残疾儿童或者社】会福利机构抚养的】查,。找不到?生,父母的?弃婴和?儿,。童可以?。不,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!养一名的限制” ! 】。五、第十四条修改】为“继父或》者继母经继》子女的生父母同【意可以收养》继子女并可以不受】本法第四条第三项】、第五条第三—项,、第六条和被收养人!不满十四周岁以及收!养一名的限制” ! 六!、第十五条第一款】修改为“收养应【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民政部门登记【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!。起成立”《 ?。 ?。 增加—一,款作为?第二款“《收养查?找不到生《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!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!应当在登记前—予以公告” —。。 — 第《二款:改为两款作为第三款!、第:四款修改《为,“,收养关?系当事人《愿意:订,立收养协议》的,可以订?立收养协议” ! “】收养关?系当事人各方或【者一方要求办理收】养,公证的应《当,办理收养《公证” 》 《 : 七、增加一【条作为第十六条“收!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!门应:当依照?国家有关规定为【被收养人办理—户口登?记” ? — , :八、第二十条改为第!二十一条第二款改为!两款:作为第二款、第【三,款修改为“外国人在!中华: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!应当:。。。经其: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!该国: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!应,当提:供由其所在国有权】机构出?具的有关收养人的】年,龄、婚姻《、,职业、财《产,、健康、有无受过刑!事处罚?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!证明材料应当经其】。所在国?外交机关或者外【交,机关授权的机构【认证并经中华人民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!认证该收养人应【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!协议亲自《向省级?人民政府民》政部门登记 ! —“收养关系当事人各!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!收养公证的应当到国!务院司法《行政部门认》定的具有办理涉【外,。公证资格的公证【机构办理收养公【证” 《 【 九、第二》。十七条?。。改为第二十八条修】改为“当事人协议解!除收养关《。系的应当到民—政部门?办,理,解除收?。养关系的《登记”? 《。 ? : 十、第三十条【改为:第三十一《条,第一款修《改为“借收养名义】拐,卖儿童的依法—追究刑事责任” ! 》 第二款修改为!“遗弃婴儿的—。由公安?部门处以罚款;构】成犯罪的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”! 《 《 第三款》修改为“《出卖亲生子女—的由:公安部门没收—非法所得并处以罚】款;:构,成犯罪的依法追【究刑事责任” 【 【 十?一、本决定自—1,999年4》月1日起施行本【决定施行前依照中】华人民共和国收养】法成立或者解除收】养关系的不》。再办理登记 】 中】。华,人民共?和国收养《。。法,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!修正重?新公布 ! 附中—华人民共和国收养】法(修正) 【。 (!1991年12月】29日?第,七届全国人民—代表大会《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!次会:议,通过 ?根据199》8年11月》4日第九届》。全国人民代表—大,会常务委员会第五】次会议?关于修改〈中—华人民共和国—收养法〉的决—定,修正:) ?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