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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合同】的订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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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! 当:事,人,就合:同,条款以书面形式【达成协议并签字【即为合同成立通过信!件,。、电报、《电传达成协议一方当!事,人,。要,求签订确认书的【签订确认书时方为合!同成立?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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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中华人民共和国】法,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!当由:国家批准的合同获】得批准时方为合同成!立
?
【 第八条 —合,同订明的附件是【合,同的组成《部分
《
【。。 第九条 》 违反中华人民共】和国法律或者社会】公共利?益的合同无效
【
】 合同?中的条款违》反中华人《。民,共和国法《律或: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经!当事人协商同意予以!取,消或者?改正:后,不影:响合同的效》力
!。 第十条 采】取欺:诈或者胁迫手段订】立的合同无效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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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一条 【。当事人一方对合同】无效负?有责任的《应,当对另?一方因合《。同无效?而遭受的损》失负赔偿责任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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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二条: :合同一?般,应当具备以下条【。款,
,
》 一、 合】同当事人的》名称或者姓名—、国籍、主营业所】。。或者住所;
!。
二、 !合同签订的》日期、地点;
】
?。
》三、 合同的类型和!合同标准的》种类、范围;
【
】 四、 合同标准】的,技术条件、质量【、标准、规格—、数量;
】
》 ,五、 履行的—。期限、地《点和方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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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六、 价格条!件、支付《金额、支付》方式和各《。种附带的费用;【
【 : 七、? 合同能《。否转:让或者合同转—让,的条件;《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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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—、 违反《合同的赔偿和—。其他:责任:;
! 九、 合同【发生:争议时的解决方【法,;
【 《。十、 合同》使用的文《字及其?效力
》
? 第十三【条 合同应—当视需要约》定当:事人对履行标的【承担风险《的界限;必》要时应当《约,定对标的保》。险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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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四《条 ?对于需要较长期间连!。续履行的合》同当事人应当约【定合:同的有效期》限并可以约定—延长合同期限和提】前终止合同的条件
!
— 第十》五条 当事人可】以在合?同中约定担》保担保人在约定的】担保:范围内承担责—。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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