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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三章 商标注册【的审查?。和核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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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第二十八条 !对申请注册的商【。标商:标局应当《自收到?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!日起:九个:月,内审查完《毕符合本法有—关规定的予以初【步审定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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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二十九》条, 在审查过程中商!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!请,内容需要说》明或者修正的可以】要,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!。者修:正申请人未做出说】明或:者修正的《不影:。响商标?。局,做出审查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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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《十条 ? 申请注《册的:商,标凡不符合本法【有关:。规定或者同他—人在同一《种商品或者类似商】品上已经注册—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!标相同或者近似的】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!予公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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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一条】 两个或者两个以!上的:商标注?册,申,。请人在同一种商【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!相同或?者近:似的商标申请注【册的初步审定—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!标;同?一,天申请的初步审定】并公告使用》在先的商标驳—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!公告
】 第》。三十二?条 申请》商标注?册,不得:损害他人现》有的在?先权利也不得以【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!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!定影响的商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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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十三条 【对,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!自公告?之,日,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!人、利?害关系人认为—违反本?法第十三条第二【款和:第三款、第十五【条、第十六条—第一款、第三十【条,、第三十一条、第】三十二条规定的【。或者任何人》认为:违反本法第四条、】第十条、第十一条、!第十二条、第十【九条第四款规定【。的可以向商标局提】出,异议公告期满—无异议的予以—核准注?册发给商标注册【证并予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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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四条 ! 对驳回申请、不】予公:告的商标商》标局应当书面通知】商标注册申请人商】标注:册申请人《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!知之日起十五日内】向,商标评?审委员会申》请复审商标评审委】员,会应当自收到申请】之,日起九个月内做出】决定:并书面通知》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!要,延长:的经国务院》。工商行?政管理部门批准【可以延长三个月【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!。。员会的决《定不服的可以—自,收到通知之日起【三十:日内向人民法—院,起诉:
【。 ?。第三十五条 对初!步审定公告的—商标提出异议—的商:标局应?当听取异《议人和被异议人陈】述,事实和理由经调查】核实后自公》告期满之日》起十二个月内—做出是否准予注【册的决定并书—面通知异议人—和被异议《人有特殊情》。况需要延长》的经国务院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!准可以延长六个【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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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【局做出准《。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!标注:。册证并予公告—异议人不服》的可以依照》本法第四十》四,条、:第四十五条的规定】向商标评《。审委员会《请求: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】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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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商,标局做出不》。予注册决定被—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!收到通知之日—起十五日内向商【标评审委员会—申请复审《商标评审委员会【应,当,。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!二个月内做出复审】决定并?书面通知异》议人和被异议—人,有,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!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!。理部门批准》可以延?长六个月被异议人】。对商标评《审委员会的决—定不:服的可以《。自收到通知》之日起三十日—内向人民法》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!。通知:异议:人作为?第三人参加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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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!。标评审委员会在【。依,照前款规定进行复】审的过程中》所,。涉及的在先权利【的确定必《须以人民法院正【。。在审:理或者行《政机关正《在处理?的,另一案件的结—果为:。依据:的可以?。中止审查中》止原因?消除后?应当恢复审查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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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第三十六条 】法定: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!标局做出的驳回申】请决:定、不予注》册决: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!商标评审《委员会?做出的复审》决定不向人》。民法院?起诉的驳回》申请决定、不—予注册?决定或者《复审决定生》效
! , 经审查异议—不成立而准予—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!申请人取得商标专】用权的时《。间自初步审》定公告三个》月期:满,之日起计算自该【商标公告《。期满之日起至准予注!册决定做出前对【。他人在?同一:种或者类似商品上】使,用,与,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!的标志的《行为不具有追—溯力;?但是因该使用人【。的恶意给商标—。注册人造成》的损失应当给予【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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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第三十七条 【 对商标注》册申请和商标—复审申?请应:当,及时进行审查
】。
第!三十八?条 商标注册【申请人或者》。注,册人发现商标—申请文件或者注【册文件有明显错误的!可以申请更》正商标局依法在【其职权范围》内,作,出更:正并通知《当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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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前款所—称更正错误不涉及商!标,申请文件或者注【册文件的实质性内】容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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