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—章 商标注》册的审查和核—准 【 :    第二—十八条  对申请】注,册的商标商标—局应:当自收到商》标,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!九,个月内审《查完:毕符合?本法:。有关规定的予以初】步审:。。定,公告 》    — 第二十九条—  在审查过程【中商标?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!。内容需?要说明或者修—正的可以要》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!者修正申《请,人未:做出说明《或者修正的不影【响商标局做出审【查决:定 《     第】三十条?。  申请注册—的商标凡不符合本】法有关规定》或者同他人在同一】种商:品或者类似商品【上已: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!定的:商标相同或》者近似的由》商标局驳回》申请:不予公告 —。。    【 第三十一条—  :两个:或者两个以》上的商?标,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!。商,品或者类似商品【上以相?同,。或者近似的》商,标申请注册的初步】审定并公告》。申请在先的商标【;同:一天申请《的初步审定并公【告使用?在,先的商标驳回其【他人的?申请不?予公告 】     》。第三十二条  申】请商标注册不—得损害他人现有【的在先权利》也不得以不正当手】段抢先注册他—。人已经使用》并有:一定影响的商—标 》     第【三,十三条  对初步审!定公告的商标自公】告之日起三个月内】在先:权利人、利害关系人!认为违?反本法第十三条【第二款和第三款【、第十五条》、第:十六条第一款、【第三:十条、第三十一条、!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!者,任何人认为违反【。本法第四条、第十】条,、第十一条》、,第十二条、第十九】条第四款规定—的可以?向商标局《提出异议公告期【满无异议的》予以核准注册发【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!告  】。   第三十四【条  对驳回—申请、不予公—告的商?标商: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!。标注册?申请人商《标注册申请人不服】的可:以自收?到通知之《。日起:十五日内向商标评】审委员会申请复【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!当自收到申请之【日起:九个月内做出决定】并书面?通知: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!。要延:长的经国《务院工商行政管理】部门:批准可以延长三个】。月当事人对商标【评审委员会的决【定,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!知之日起三》十日内?向人民法院》起诉 】    第三十五】条  对初步审定公!告的商标《提出异议的商—标局应当听取异【议人和被异议人陈】述事实和理》由经:调查:核,实后自公告期满之】日起十二个月内【做出是否准予注册】的决:定并书面通》知异:议人和被《异议人有《特殊情况需要—延长:。的经国务《院工:商,行政管理部》门批准可以延长【六个月 》   —  :。商标局做出准予【注册决定的》发,。给商标注册证并予】公告:异议人?不服的可以依—照本法第四》十,四条、第四》。十,五条的规定向—商标评?。审委:员会请求《宣,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! 》 ,   商标局做【出不:予注册决定被异议】人不服的《可以自收到通知【之日起?。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!委员会?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!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!之,日起十二《个月内?做出复审决定—并书面通知异议【人和被异《议人有?特殊情况需要延长】的经国务院工商【行政管理部门批准】可以延长六》个月被异议人对【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!定不:服的可以自收—到通知之日起三十】日内向人民》法院起诉人》。民法院应《当通知?异议人作为》第三人参加诉—讼  】   商标评审委员!会在:依照前款《规定进行复》。审的过程中》所涉及的在》先权利的确定必【须以人民法院—。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!关,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!的结果为《依据的可《。以中止审查中止原】。因消除后应当恢【复审:查,程序 《     】第,三,十六条 《 法定期限》届满当?事人:对商标局《做出的驳回申—请决定、不予—注册决定不申请复】审或者对商》标评审委员会—做出的复审》。决定不向人民法【院起诉的驳回申【请,决定:、不予注册决定【或,者复审决定生效 】 ?   《  经审查异议不成!。。。立而准予注》册的:商标商标注册申请】人取得?商标专用权的—时间自初《步审定?公告:三个月?期满之日起计—算自该商标公告期满!之日:起至准予注》册,决定做出《前对他?人在:同一种或《者类似商品上使【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!。。近似:的标志的行为—不具有追溯力;但是!因该使用《人的恶?。意给商标注册人造】成的损失应当—给予赔偿 》 》  : , 第三十七条  对!商标注?册申请和商标复审】申请应当《及时进行审查 】 : ,     第三【十八条? , ,。商,。标注册?申请人或者注册人发!现商:标申请文件》或者:注,。册文件有《明显错误的可以申请!更正:商标局依《法,在,其职权?范围内作《出更正并通知当【事,人 《     前款!所称更正《错误:不,涉及商标申》请文件或者注册【文件的实质》性内容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