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建标库

第七章附则

    第四十七条  本条例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职责权限的划分,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具体规定。

    第四十八条  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1986年4月28日国务院批准、1986年5月10日林业部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》同时废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