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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章 【。附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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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八十三条 ! 本法下《。列用语的含义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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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(一)森林》包括乔木林、竹林】和国家特《别规定的灌木林按照!用途可以分》为防护林、特种用途!林、:用材林、经济—林和能源《林,
! (二)林!。木包括树《。木和竹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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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?三)林地是指—县级以上人》民,政府规划确》定,的用于?发展林业的土—地包括郁《闭度0.2以上【的乔木林《地以及?竹林地、《。灌木林?。地、疏林地、采伐】迹地、火烧迹—地、未成林造林【地、苗圃《地等
! 第八十四条】 本法自2—020年7》月1日起施行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