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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九章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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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《八十三条 本【法下列用语的含【义是
】 【 (一?)森林包括》乔木林、竹林和国】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!按照用?。途可以分为防护林、!特种用途林、—用材林、经济—林和能源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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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:。 (二)!林木包?括树木?和竹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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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)林【地,是指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规划《确定的用于发—展,林,。业的土地《包,括郁闭度0.—2以上的乔木林地】以及竹林地、灌木林!地、疏林地、采伐】迹地、火烧迹地、未!成,林造林地、》苗圃地等
】
《 第八十四条【 本法自2—0,20:年7月1日起—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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