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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九,章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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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八十三条— 本法下列用语】的含义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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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(一)森林!包括:乔,。木林:、竹林和国家特别】规定的灌木林—按照用途《可以:分为防?护林、特种用—途林、用材》林、经济林》和能源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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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林木包】括树木?和竹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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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】(三)林《地是指?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规划确《定的用于发展林【业,的土地包括郁闭【度0.2以上的乔】木,林,地以及竹林地—、灌木林地、疏【林地、采《伐迹地、火烧迹【地,、,未成林造林地、【苗圃地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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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八十四条 【 本法自20—20年7月1—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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