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第四—章 森林保护 !    】 第二十《八条  国家—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!挥森:。林蓄水保土、调节气!候、改善《环境:、维护生物》多样性和提供林【产品等多《种功能 —    — 第二十九条—  中央和地—方财政分别安排资金!用于公益林的营【造,、抚育、保护、管理!和非国有公益林权】利人:的经济补偿等实【行专款专用具体办】。法由:国务院?财,政部门会《同林:业主管部门制—定 【    第三十条】  国家《支持重点林区的【转型发展和》森林资源保护修复】改善生?。产生:活条件促进所在【地区经济《社会发展重点—林,区按照规定享受国】家重点生态》功能区转移支付等政!。策   !  第三十一条 】 国家在不同自【然地:带的典型森林生态地!区、珍贵动物和【。植物生长繁》殖的林区、天然【热带雨林区和具有】特殊保护价值的其他!。天然林区建立以【国家公园为主体【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!强保护管理 !     国家支!持生态脆弱地区森林!资源的保护修—复,   】。  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应当采—取措施对具有特【殊价值的野生植物】资,源予以?保护 —    》。 第三十《二条:  :国家:实行天然林全—面保护制《度严格?限制天然林采伐加】强,天然林?管,护能力建设保护和】。修复天然《林资源逐步提高天然!林生态功能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!定 》     —第三:十三条  地方各】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!有关部门建立护【林,组织负责护林工作】。;,根据实际需》。要建设护林》设施加强森林—资源保护;督促相关!组织:订立护林公约、组】织群众护林》、划定护林责任【区、配备《专职或者兼》职护:林员 》    — ,县级或者《乡镇人民政府可【以聘用护林员—其主:要职责是巡护森【林,发现火情、林业【有害生?物,以及破坏森林资源】的行为应当及时处理!并向:当,地林业等《有关部门报》。告 《   》  :第三十四条  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】负责本行政》区域的森林防—火工:作发挥群防》作用:;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,。组织领导《应急:管,理、林业、公—安等部门按照职【责分工密《。切配合做好》森林火灾的》科学预?。防、扑救和处置【工作 —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一】。)组织开展森林防火!宣传活动普及—森,林防:火知识?;, —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二】)划定?森林防火区规定森林!。防火期;《 —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(三)设置—防火设?施配备防灭火装【备和物资; —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—四)建?立森林火灾监测预警!体系及时消》除隐患; 》    】  :  :。 ,(,五)制定森林火灾】应,急预案发生森—林火灾立即》组织扑救; 【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六—)保障?预防和扑救》森林火灾所需费用】  【   国《家综合性消》防救援队伍承担国家!。规定的森林火灾扑】救任务和预防相关】工作 — ,   ?  第三十五—条,  :县级:以上人?民,政府林业主管部【门负责本行政区【域的:林业有害《。生物的监测、检疫】和,防治 】 ,   ?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!业主管部门》负责确定林业植【物及其产品的—检疫性?。有害生物划定疫区和!保护区 !    重大林业有!害生物灾《害防治实行》地方人民政》府负责制发生暴发性!、危险?性等重大林》业有害生物灾害时】当地人民政府应当】及时组织《除治 【     林业经营!者在政府《支持:引导下对其经—营,管理范围内的林业】。有,害生物进行防治【    ! 第:三十六条  国【家保护林地严格【控制林地转为非【林地实行占用林地】总量控制确保林地保!有,量不减少《各类建设项目—占用林?地,不得:超过:本行政?区域的占用林地【总量:控制:指标 ?。 》    第三十七条!  矿?藏勘查?、开采以《及其他?各类工程建》设应当不占或—者少占林地;确需占!用林地的应当—经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林?业主管部门审核同】意依:。法办理建设用—地审批手续 【    【 占用林地的单位】。应当缴纳《森林植被《恢复费森《林,植,被恢复费征收—使用管理办法—由,国务院财政部门会】同林业主管部门制】定   !  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林业主【管,部门:应当按照规定安排植!树造林恢复森林植】被植树?造林面?积不得?少于:因占:用,林地而减少的森林】植被面积上级林业】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!促下:。级林:业主管部门组织【。植树造林《、恢复?森林:植被并进行》。检查 》 , :     】     —第三十八《条  需要临时使】。用林地的应当—经,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林业主管部【门批准;临时使用林!。地的期限一般不【超过二?年并不得《在临时使《用的林地上修建【永久:性建:筑物 —  ? ,  临?时使用林地期—满后一年内用地单】位,或者个人应当恢复】植被和林《业生:产条件 《 》 ,   第《三十九条  禁【止,毁林开垦《、采石、采砂—、采土以及其他毁】坏林木?。和,林地的行为 【 ?    《。 禁:止向林地排放重金属!或者其他有毒—。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!污水、污《泥以及?可能造成林地污染】的清淤底泥、尾矿、!矿渣等 】。    《。 禁止在幼林—地砍柴、毁苗、【放,牧 :    】 ,禁,止擅自移动或者损】坏森林保护标—。志 :     !第四十条  国【家保护古树名木和珍!贵树木禁止破坏古】树名:木和珍贵《树木及其生存—的自然环境 【     第!四十一条 》 各级人民政—府应:当加:强林业基《础设施?。建,设应用?先进适用《的科技手段提高森林!。。防火、林业有—害生:物防治等森林—管护能力 】     各有关!单位应当加强森林】管护:国有林?业企:业事业单位》应当加大投入加强】森林防火《。、,林业有害《生物防治预》防和制止破坏—森林资源《的,行为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