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—章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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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第:四十:三条 人》民武装警察在—执行任务中不履行】职责或者《。有本法第二》十九:条,所列行?为之一的按照中央】。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!定给予处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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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四:十四条?。 :妨碍人民《武装警察依法执行】任务有下列》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!。关依法给予治安管】理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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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? (一)【侮辱、威胁》、围堵?、拦截、《袭击正在执行任务的!人民:武装:警察的;《。
【 : ,。 (二)【强行:冲闯人民武》装警察部《队设置的《警戒带、警戒区的】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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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—。三)拒绝或者阻碍人!民武装?警察:。。执,行追捕、检查、搜查!、救险、警戒等任】务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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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】(四)阻碍执行任】务的人民武装警察】。。部队的交通工—具和:人员通行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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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(五)其他严!重妨碍?人民武装警察—。执行任务的行—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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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四十五条 非法!制,造、买卖、持有【、使用人民武装警】察部队专用标—志、警械《。装备、证件、印章的!。由公安机《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!或者警告可以—并处违?法所得?一倍以?上五倍以下》的,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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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四十六条 —违反本法规定构成】。犯罪的依法》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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