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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【和国人民陪》审员法
】
》中华人民《共和国人民陪—审员: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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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人民】代表大会常务—委,。员会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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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中华?人民共和国主席令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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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四号
】
中—华人民共和》国人民陪审员法【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!第十三届全国人【民,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会,第二次会《议于2018年【4月27日通过现予!公布自公布之日【起,施行
《
中!华人民共和》国主席 习近平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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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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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4月】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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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:人民共和国人民【陪审员法《
】。
(201—8年4月2》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!民,。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第二次会议通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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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一条《 为了保障公民】依,法参加审判活动促】进司法公正提升司】法公信制定本法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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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?二条 公民有依法!担,任人民?陪审员的权利和义】务
—
人—民陪审员依》照本法产生依法参】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!动除法律另有—规,定外同法《官有:同等:权利
?
】 第三条 》 人民陪审员依法】享有参加审判活【动、独立发表意【见、获得履职保【障等:权利
《
【 人民陪审员应【当忠:实履行?审判职?责保守审判》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!护司:法形象?
》
? 第四条》 人民陪审—员依法参加审判【活动受法律保护
】
!人民法?院应当依法保—障,人民陪审员履行审判!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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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人民陪—审员所在单位、【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!居住地?的基层群众性自治】组织应?。当依法保障》人民陪审员参—加审判活动
【
—。 第?五条: , 公:。民担任?人民陪审员应当【具备下列条件
!
】 (一)拥【护中华人民共和【国,宪法;
【
! (二?。)年满二十》八周:岁,;
》
《。 (【三)遵纪守》法、品行良》好、公道正派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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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四》)具有正常履行职】责的身体条件
】
担!任,人民陪审员一般【应当具有高中—。以上文化《程度
】 第六条 !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!民陪审?员
?
?
】。 (一)人民代表】大会常务委》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!。委员会、人民法院、!。人民检察《院、公安机》。关、国家安》全机:关、司法行》政机关的工作—人员;
【
?。 (】二)律师《。、公证员、仲裁员】、基层法律服务【。。工作者?;
?
— —(三)?其,他因:职,务原因不适宜—担任人民陪审员的】人员
》
【。第七条? 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不得担任》人民陪审员
】
《 ?。 , ?(一)受过》刑事处罚的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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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】)被开除《公职的;
】
? (三!)被:吊销律师、公证【员执业证书》的;
》
【 : (?。四)被?纳入失信被执行【人名单的《;
》
—。 (五)因受!惩戒被?免除人民陪审员【职务的;
!
】 (:六)其他《有严重违《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!司法公信的
】
第八!条 人民陪审【员的名额由基层人】民法院根《据审判案件的需要】提请同?级人民代表大会【常务:委员会?确定
】 : 人民陪审员的名!额数不低《于本院法官数的【三倍:
?
《 ?第九条 司法行政!机关会?同基层人民法—院、公安机关从辖】区内的常住居民名】单中随机抽选拟【任命:人民:陪,审员数五倍》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!陪,审员候选人》对人民陪审员候选】人进行资格审查征】求候选人意见
【
— 第十条 司!法行政机《关会同基层人民法】院从: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!陪审:员,候选人名单中随【机抽选确定人民陪】审员人选由基层人民!法院院长提请同级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!员会任命
—
》 第十一条【。 因审《判活动需要》可,以,通过个人申请和所在!。单位:、户籍所在》地,或者:经常:居住:地的基?层群众?性,自治组织、人民【团,体推:荐的方式产生人民陪!审员候选人经—司,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!人民法?院、公安《机关进行资格—。审查确定人民陪审员!人选由?基层人民《法院:院长提请同级人民】代表大会《常务委?员会任命《
《
: 依》照前款规《。定产生?的人民陪审员—不得超过人民—陪审员名额数的五】分之一
【
第十二!条 人民陪审员经!人民代表《大会常务《委员会任命后应当】。公开进行就职宣【誓宣誓仪《式由基层人民—法,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!组织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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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三条 《人民陪审员的任期】为,五年一般不得连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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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四条? 人民陪审员和】法官组成合议庭审】判案件由法官担任审!判长可以组成三人合!议庭也可以由法官】三人:与人民陪审员四【人组:成七人合议》庭
! 第十《。五条 人民—法院审判《第一审刑事、民【事、行政案件—有下列情《形之一的《由人民?陪审员和法》官组成合《议庭进行
】
: 《 (一)涉及!。群体利益、公共【。利,益的:;
【 》 (二)人民群!众广泛关《注,。或者其他《社会影响《较大的;
!
【 (三)案情复杂!或,。者,有其他情形》需要由人《民陪审员参》加审:判的
【
: 人民法—院审判前《款规定的案件法【律规定?由法官独任审理或】。者由法官组成—合议庭审理》。的从其规定
】
《 第十六条【。 人?民法: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!件,由,人民陪?审员和法官组成【七,。人合议庭进》行
—
》 : (一)可能【。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!刑、无期《徒刑、死《刑社会影《响重:大的刑事案件;
!
》 ? (二)【根据民事诉》讼法、行政》诉,讼法提?起的公益诉讼案件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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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。 (三【)涉及征地拆迁、生!态环境保护》、食品?药品安?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!。。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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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(四)其他社会】影响重大的》案件:
— 第十—七条 第》一审刑?。事案件被《告,人、民事案件原【告或者被告、行政案!件,原告申请由》人民陪审员参—加合:议庭审?判的:人民法院可》以决定?由人民?陪审:员和: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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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
》第十:八条 人民陪审员!的回避适用审判人员!回避的法《律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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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十九条 基】层人民法院审判【案件需?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!合议庭审判的应当】在人:民陪审员名单中随】机抽取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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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级人!民法院、高级人民法!院审判?案件需要由人民【陪审员参加合议【庭审判的在其辖【区内的基层人—民法院的人民陪【。审员名单《中随机抽取确定【
》
? 第?二十条 《 审:判长应?当履:行与案件《审,判相:关的指引、提示义】务但不得《妨碍人民陪》审员对案件的独立判!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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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合议庭评议—案件审判长应当对本!案中涉及的事—实认定、证》。据规则、《法律:规定等事项及应当注!意,的问题向人民陪审员!进行必要《的解释?和说明
】
第—二,十一条 人民陪】审员参加三人合议庭!审判案件对事实认】定,、法律适用独—立发表意《见行:。使表决权
》
》 第二十二】条 人民陪审【员参加七人合议【庭,审判案件对》事实认定独立发表】意见并与法官共同】表,决;对?法律适用可以发表意!见但不参加表决
】
《
第二十三!条 合议庭评【议,。案件实?行少数?服从:多数的原则人民陪审!员同合议庭其他组成!人员意见分歧—的应当将《。其意见写入笔录
!
》 合议庭—组成人员意见有【重大分歧的人民陪审!员或者法官可以要求!合议庭将《案件提请院长决定】是,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!论决:定
—
》第二十四条 人】民法院应当结—合,本辖区实际》情,况合理确定》每名人民陪审—员年度?参加审判《。案,件的数量上限并向社!会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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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五条 人民陪】审员的培训》、考核和奖惩—等,日常:管理工作由基—层,人民法院会同司法行!政,。机,关负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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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人民陪!审员: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培!训人民陪《审员应当按》照要求参加》培训
《
—。 第二《十六条 对于【在,审判工作中有显著】成绩或者有其他【突出事迹的》人民陪审员》依照有关规》定给予表彰和奖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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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七条》。 人民陪》审员有?下,列情形之《一经所在基层人民法!院会同司法行—政机关查证属—。实的由院长》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!会,。常务委?员,。会免除其人民陪【审员职务《。
— : (【一,)本人因正当理由】。申请辞?去人民陪审员职务的!;
—
《 》(,二)具有本法第【六条、第七条—。所列情形之一的;
!
— — (三?。)无正当理由—拒绝参加审判活【动影响审判工作正常!。进行的;
!
】。 (四)违反与【审判工?作有关?的法律及《相关规定徇私舞弊】造成错误《裁判或?。者其:他严:重后果的《
《。。
人民陪!。审员:有前款第《三项、?第,四项所列《行为的可以采取通知!其所在?单位、户籍》所在地或《者经常?居住地?的基层群《众性自治组织、人民!团体:在辖区范围内公【开通:。。报等措施进》行惩戒;构》成犯罪?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
【 第二十八【条 人《民陪审员的》人身和住所安全受】法律保护任何单【位,和,个人:。不得对人民陪—审员及其近亲属【打击报复
【
— 对报复陷》害、侮辱诽谤—、暴力侵害》人民陪审员及其近】亲属的依法追究法律!责任
【。
《。 第二十九条 】人,。民陪审员参》加审:判活动期《。间所在单《位不得克《扣或者变相克扣【其工:资、奖金及其—他福利待遇》
【 人民陪审员】所,在单位违反前—款规定?的基:。层人民?法院应当及时向人】民,陪审员所《。在单位或者所—在单位的《主管部门《、上级部门提出【纠正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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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条】 :人民陪审员参—加审判活动》期间由人《民法院依照有关【规,定按实际工作日给予!补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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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人》民陪: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!而支出的《交通、就餐等费用由!。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!定给予补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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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第三十《一条 人民陪审】员因参?加审判活动应当【。享受的补助人民法院!和司法行政》机关为实《施人民陪审员—。制度所必需》的开支列入人—民法院和司法行政】机关:业务经费《由相应政《府财政予以保障具】体,办法由最《高人民法《院、国务《院司法?行政部门会》同国务院财政部门】制定
】 第》三十:。二,条 本法自—公布之日《起施行2004年】8,月2:。。8日第十届全国人】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!会第十一《次会议通《过的:全国人民代表大【会常:务委员会关于—完善人民陪审—员制度的决定同时】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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