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华:人民共和国人民陪】审员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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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【。民共和国人民—陪审员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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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全?国人民?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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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!人民共?和,国主:席,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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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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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中华人民共和—国人民陪审》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!和国第十三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】会常务委员会第【二,次会议于《2018《年4:月27日通过现予公!布自公布之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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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【人民共和国主席【 习近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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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!4月: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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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《华人民共和国人【民陪审员《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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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(201《8年4月27日【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!表大会常《务委员会第二—次,会议通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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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第一条 《 为了保障公—民依法参加审判【活动促进司法公【正提升司法公信【制定本法
—
《 第二—条 : 公民有《依法担任人》民陪审?员的:权利和义务
】
人民!陪审员依照本法产生!依法参加人民法【院,的审判活动除法律】另有规定外》同,法,官有同等《权利
【
第三【条 人民》陪审员依法享有【参加审?判活动?、独:立发表?意见、获得履—职,保,障等权利《
》。
》人民陪审员应当【。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!守审判秘密注—重司法礼《仪维护司法形象
】
】 第四?条 人民陪—审员依法参》加审判活动受—法,律保护
! , :。。 人民?法,院应当依法保障人民!。陪,审员履行审判职责】
,
?
人民陪!。审员所在单位、户】籍,。所在地或《者经常居《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!治,组织应当《依法保障人民陪【审员参加审》判活动
《
【 第五条 — 公民担任人民陪】审员应?当具备下列条件
】
:
— : ?(,一)拥?。。护,中华人?。民共和国宪》法;
》
,
】 (?二)年满《二十八周岁;
【
! , (三)—。遵纪:守,法、品行良好、【公道正派;
【
《 》 (四》)具有正常履—行职责的身》。体条件
—
? 担任—人民陪审《员,一般应当具有—高中以上文化程度】
》
,。 ?。 第六条 下列人!员不能担任人—民陪审员
!
》 (一)【人,民代: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!会、:人民:法,院、人?。民检察院、》公安机关《、国家安全机关、】司法行政机》关的工作《人员;
》
【 (二)律!师、公证员、仲裁员!、,基层法律服》务工作?者;:
】 (三】)其他因《。职务原因不》适宜担任人民陪【审员:的人:员,
【 第七条 有!下列情形之一的【不得担任《人民陪?审员
【
, ? , 《(,。。一)受过《刑事处罚的;—
》
》 (二)被】开除:公职的;
!
— (三)被吊】。销律师?、公证员执业证书】的;
?
! 《(,四)被纳入失—信被执行《人,名单的;
【
? — (五)因受惩戒!被免除人民陪审【。员,。职务的;
】
》。。 , , (六)其【他有严重《违法违纪行为可能】影响司法《。公信的
! 第八条 !人民陪?审员的名额》由基层人民法院根据!审判案件的需要提】请同级人《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员会确定
!
【人民陪审员的名【额数:不低于本《。。院法官?数的三倍
—
【 第九条 —司法行政机关会【同基层人民》法院、公安机—关从:辖,区,内的常住居民名【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!人,民陪审员数五—倍以上的人》员作为人民》陪审员候选》人对人民陪审—员候选人进行—资格审查《征,求候选?人意见
】
第十【条, 司?法行政机《关,会同:基,层人民?法院从通过》。资,格审查的人民陪审】员,候选人名单中—随机:抽选确定人民陪【审员人选《由基:层人民法院院长【提请:同级人民《代,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任命:
! 第十一《条 : ,因审判活动》需要可以通过个【人申请和所》在单位、户籍所在】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!基层群众性自治组】。织、人民《团体推荐《的,方式产生人》民陪审员候选人经司!。法行政机关会同【基,层人民法院、公安机!。关进行资格审查确】定人民陪《审员人选由基层人民!法院院?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!大会:常,务委员?会,任命
《
》 : ,依照前款《规定产生的人民【。陪审员不得超过人民!陪审员名额数的【五分之一
】
《 :第十二条 人民】陪审:员经人民代》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任命:后应:当公开进行就职【宣誓宣誓仪式由基】层人:民法院会同司—。法行政机关组织
!
:。
第十三!条 : 人民陪审员的任】期为五年一般—不得连任
》
《
》第十四条 人民】陪审员?和法官组成》合议:庭审判?案件由法官担—任审判长可以组成】三人合议庭也可以】。。由法官?三人与人《民陪审员四人组【。成,七人合议《庭
》
—第十五条 人民法!院审判第《一审刑事、》民事、行政案件有下!列情形之一的由人】民陪审员《和法:官组成合议庭进行】
《
【 (一)涉【及,群,体利:。益、公共利益的【。;
! (二)!人民群众广》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!影响较大的;—
】 (三)!案,情复杂或者》有其他情形需—要由人民陪》审员参加《审判的
! 人民法【院审判前款规定的】案件法?律规定由法官独任审!理或者由法官—组成合议庭审理的从!其规定
! 第十六条 ! 人民法院》。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!由人民陪《审,。。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!议庭进行
】
,
? (一)!。可能:判处十年《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!徒刑、死刑社会【影响重?大的刑事案》件;
》
【 : (二)根据民】事诉讼法、行政【诉讼法提《起的公益《。诉讼案件;
!
】 :(三)涉及征—。地拆迁、生态环【。境保护、《食品药品安全社会】影响重大的案—件;
》
《 (】四)其他社会影响重!大的:案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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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第十七条 》 第一审刑事案件被!告人、民事》案件原告《或者被告《、,行政案?件原告?申请由人《民陪:审员:参加:合议:。庭审判的人民法【。院,。可以决定由人—民陪审员和》法官:组,成合议庭审判
!
第】十八条 》人民:陪审:员的回避适用审判】人员回避的法律【规定
》
《 第十》九条: 基层人》民法院审判案件需】要由人民陪》审员参加合》议庭审判《的应当?。在人:民陪审员名单中【随机抽?取确定
】
, 中》级人民?法院、高级》人民法院审判案【件需要由人民陪审】员参加合议庭审【判,。。的在其辖区内的基】层人民?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名!单中随机抽取确【定
】 , 第二十条 审!判长应当《履行与案件审—判相关的指引、提】示义务但不得妨【碍人民陪审员—对案件的独立判断
!
【 , ,合议庭评《议案件审判长—应当对本案中—涉及的事实》认定:、证据规则》、法律规定等事项】及,应当注意的问—。题向人民陪审员进】行必要的解释和【说,明
】 第二十一【条 : 人民陪审》员参:加三人合议庭—审判案件对》事实认定、》法律适用独立发【表意见行使表—决权:
,
】。 第二十《。二条 人》民陪审员参加—七人合议庭审—判案件?对事实认定》独立发?表,意见并与《法官共同《表决;对法律适【用可:以发表意《见但不参加表决
】
,
】第二:十,三条: 合议庭评议案】。件实行少《。数服从多数的原【。则人民陪审》员同合议庭》其他组成人员意【见分歧的应当将其意!见写入笔《录
?
?
》合议庭组《。。成人员?意,见有重?大分歧的人》民陪审员《或者法官可以—要求合议庭将案【件,提请院长《决定是?。否提交审判委员【会讨论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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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十四条 人!。民法院应当》结,合本辖?区实际情况合—理确定每《名人民陪审员年度参!加审判案件的—数量上限并向社【。会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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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。
《 第二十五条【。 人民陪审员的】。培训、考《。核和奖惩等日常【管理工作由基层【人民法?院会同司《法行政机关负责【
! 对:人民陪审员应—当有计划地》进行培训人民陪审】。员,应当按照要》求参加?培训
【
?。 第二《十六条 》对于在审《判工作中有》显著成绩或》者有其他突》出事迹的人民陪审】员依照有《关规定给予表彰【。。和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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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七条 人民陪】审员有下列情—形之一经《所在基层人民法院】会同:司法行政机关查证】属实的由院长提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!常务委员会免除其】人民陪审员》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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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:一,)本人因正当—。理由申请辞》去人民陪审员职【务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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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《 《(二)具有本法第六!条、第七条》所列:情,形之一的;》
! (三)无!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审!判,。活动影响审》判工作正常进行的;!
《
— (四—),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!的法律及相关—。规定徇私舞》。弊造成错误裁判或】者其他严重后—果的
?
《
, 《人民:陪审:员有前款《第三项?、第四项所列行为的!可以采取《通,知其所在单》位、户?。籍所在地或者经【常居:。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!治组织、人》民团体在《辖区范围内公开通】报等措施进行—惩,戒;:构成犯?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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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八条 【 人民陪审员的人身!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!护任何?单,位和个人不得对人】民陪审员及其近亲】属打击报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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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对报复陷害、【侮辱诽谤、暴—力侵害人民陪审【员及其近亲属的【依法追究法律—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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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,第二:十九条 《。 人民陪审员—参加审判活》动期间?所在单位不得克【扣或者变相克—扣其:工资、奖金及其他福!利,待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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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人民陪审【员所在单位违—反前款规定的基层人!民法院应当》及时向人民陪审员】所在单位《或者所在单》位,的主管部门、上级部!门提出纠正意见
】
》 , 第三十条 】 人民陪审员—参,。加审判活动期—间由人民法院依照有!关,规定按实际》工作日给《予补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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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!陪审:员因参加审判活动】而支出的交通、【。就餐:等费用由《人民法院《依照有?关规定?给予补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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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三十【一条 人民陪审员!因参加审《判活动应当享受【的补助人民法院和】司法行政机关为实施!人民:陪审员制度所—必需的开《支列入人《民法院和司法—行政机关业务—经费由相应政—府财政予以保—障具体办法》由最高人民法院、国!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!同国务院财政部门】制,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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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!二条: 本法自公布之日!起施行200—4年8月《28日第十届全国人!民代表大会》常务委?员会:第十一次会议通过】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!常务委员会关—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!度的:决定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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