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—章 执法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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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《十二:条 人民警察【执行职务依》法接受人民检察【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!监督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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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十三条 人!民警察的上级—机关对下级机关的】执法活?动进行监督发现其】作出的?处理或者决定—有错:误的应当予以撤【销或者?。变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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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四十:四条 人民警【察执行职务必—须自觉?地接受?社会和公民的监【督人民?警,察机关作出的—与,公众利益《有,直接有?关的规?定应当?向公众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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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十五条! 人民警察—在办理治安案件过】程,中,遇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!当回避当《事,人或者其法定代理】人也有权要求他【们,回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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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(一)是本》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!事人的近亲属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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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《 (二)本》人或者其《。近亲属与《本案:有利害关《系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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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!三)与?本案当事《人有其他《关系可?能影响案《件公正处理》的
【 , 前款规—定的回避由有关【的公安机关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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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】警察在办理》刑事案件过程中的回!避适: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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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】六条 公民或者】组织对?人民警?察的违法、违纪行为!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!或者人民《检察:院、行政监察机关】检举、控告受—理检举、控告的机】关应当及时查—处并将查处》结果:告知检举人、控【告人
! 对《依法检举、控告【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!人不得压制和打击】报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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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十七条 【 公安机关建立督】察制度?对,公安机关的》人民警?察执行法律》、法规、《遵守纪律的》情况进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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