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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六章 执法》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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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四十—二条 《人民警察执行—职务依法《接受:人民检察院和行政】监察机关的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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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十》三条 人民警察】的上级机关对下级】机关的?执法活动《进行监督发》现其作出的处—理或者决定有错误的!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!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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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四条! 人民警察执行】职务必须《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!民的监?督,。人民警察机关作出】的与公众《利益有直接有关【的规定应当向—公众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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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第四十五条 人】民警察在办理治安】案件过程中遇有下】。列情形之一的—应当回避当事人【或者其法定代理【。人,也有:权要求他们回避【
】 ? (一)—是本案?的当事人或者是【当,事,。人的近?亲属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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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: (二?)本: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!案有利害《关系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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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(三)与《本,。案当事人有其—他关系可能影响案】。件公正处理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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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前款规定的回避【由,有关的公安机关决】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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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人民警察—在办理?刑事案件过程—中,。的回避适用刑事诉讼!法的规定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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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十六【条 公民》或者组织对人—民警察?的违法、违》纪行为有权向人【民警察?机关或者人民检【察院、?。行政:监,察机:关检举、控告—受理检?。举、控告的》机关应当及时—查处:并将查?处结果?告,知,检举人、控告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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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对依法检举、—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!任何人不得》压制和打击报复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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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七—条 : 公安?机关建立《督察制度对公安机关!的人民警《察执行法律》、,法规、?。遵守纪律的情况进】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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