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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组织管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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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,二十四条 》 国:家根据人民警察的】工作性质、任—务和特点规定组织机!构设置和《职务序列
】
《 第?二十五?条 人民警察【依法实?行警衔?制度
—
,
第二【十六条 》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!备下列条《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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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? (?一)年?满十八岁的人民;
!。
《
, , 《 (二)拥【护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宪法;
】
— (三)有【良好的?政治、业务》素质和良好的品【行;
》
》 》 (:四)身体健康;
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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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(五)具有高中毕业!以上文化程度—;
《
? 》 (六)—自愿从?事人民警《察工作
! 《有下:。列情形之《一的不得《担任:人,民警察
! (!一)曾因《犯罪受过刑》事处罚的;
!
? 《 (二)曾被开!除,公职的
! 第二十【七条: 录用人民警察】必须按照《国家规?。定,公开考试严格考【核择优选《用
》
—。第二:十八:条 担《任,人民警察领导职务】的人员应当具备下】列条:件
【。 , ?。 (一)具有!法,律专业知识;
!
:
? —(,二)具有《政法:工作经验和一—定的组织管理、指】挥,能力;
—
《 , : (三)具】有大学专科以上【学历;
! 【 (四)经》人民警察院校培训考!试合格
—
,。
第【二十九条《 国家发》展人民警察教育【事业对人《民警察有计划地进】行政治思想、—法制、警察业务等】教育培训
【
《 ,。 第三十条 】国家根据《人民警察的工作性】质、任务《和特:点分别规定不同岗】位的服务年限—和不同职《务的:最高任职年》龄
《
【第三十一条 人民!警察个人或者集体】在工作?中表:现突出有显著—成绩和特殊》贡献的给予奖励奖励!分为嘉奖《、三等功、二等【功、:一等功、授》予,荣誉称号
》
【 对受奖励的【人民警察按照国【家,有关:规定可以提前晋升】警衔并给予一定的物!质奖励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