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!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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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! 为了实现人—口与经济、》。。社会、资源》、环境的协调—发展推行《计,划生:育维:护公民的《合法权益促进家庭】幸福、?民,族繁荣与社会进【步根据宪法》。制,定本法?
— 第二条【 我国是》人口众多的国家实】。行计划生育是国家】的基:本国策
《
— : 国家?采取综合措施控制】人口数量提》高人口素质
】
【。国家:依靠宣传教》育、科学技术—进,步、综?合服务、建》立健全奖《励和社会保》。障制度开展人口与】。计划生育《。工作
?
:。
【第三条? 开展人》口与:。计划生育工作应【。当与:增加:妇女:受教育和就业机【会、增进妇女健康、!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!
《
第四】。条 各级》人,民政府及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!划生育工《。。作,中应:。当严格依法行政【文明:执法不得侵犯公民】的合法权益
】
? ?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!及其工?。作人:员依:法执行公务》受法律保护
!
》 第五条 》 国务?院领导全国的人口】与,计划生育工作
【
》 地》方各级人民政—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!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!作
】 第六条 国!务院计划生育行政】部门负?责全国计划生—育工作和与计划【生育:有关的?人口工作
!。
县级以上!地方各级人民政【府计划生《育行政部《门负责本行政区域】内的计划《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!育有关的人口—工作
《
》 县级以上各】。级人:民政府其他有关部】门在各?。自,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!关的人口《与计划生育工—作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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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七条 】。 工会、《共产主义《青年团、妇女—联合会及计划—生育协?。会等社会团体、企】业事业组织》和公民应当协助人】民政府开展人—口与计划生育工【作
! 第?八条: :国家对在人口—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!出,显著成绩《的,组织和个人给予奖】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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