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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】共和国契税法 】 : ? : 中华?。人民共和国主席令】 ? 第五!十二号 】 ? ,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!税法已?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!十三届全国》人民代表大会—常,务,委员会第二十一【次会议于202【0年8月11日通过!现予公布《自20?21年9月1日起】施行 ? 】 中华人民》共和国主席?习近】平 !。 , 2020年8月1!1日 ! 中华》人民共和国契税【法 】 : (2020年8】月11日第十—。三届全国《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委员会第《。二十一次会》议通过)《 ? 《 ,    《第一:条  在中华人民】共,和国境内转移土地、!房屋权属承受的单】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!税人应?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!契税: : 《    第二条  !本法所称转移土【地,、,。房屋权属是指下列】行,为 —   ?   ?   (一》)土地使用权出【让; ?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》(二)土地使用权】转让包括出售、赠】与、互换; 【 《 ,   ?    (三)房】屋买卖、赠》与、互换 ! ,    前款第二】项土地使用权—转让不包括土地承】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!权的转移 !     以作价】投资(?入股)、偿还债【务、划转、奖励等方!式,。转移土?地、房屋权属的应】当依照本法》规定征收契》税,   】  第三条  【契,税税率为百分—之,三至百分之五 【。 : ,   《 , 契税的具体适用】。。税,率,由省:。、自:治,区、直?辖市人民政府在【前款规定《的税率幅《度,。内提出报《同级人民代表大【会常务委员》会决定并报》。全国: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。委员会和国》。务院备案《 ?。。   》  省、自》治区、直辖市可以】依照前款《规定的程序对—不同主体、》不同地区、不—同类型的住房的权】。属转移确定差别税】率,  【  : 第四?条  契税的计税】。依据 ?  —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?(一)?土地使用权出让【、出售房屋》买卖为土《地、房屋权属转移】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!。包括应交付》。的货币以及实物【、其他经济利益对】。应,的价款; 》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二)!。土地使用权互换、】房屋互换为所—互换的?土地使用权》、房屋价格的差【额; —   《  :。    《(,三)土地《使用权赠与、房【屋赠与以及其他【没有价格的转移土】地、房屋权属行为为!税务机关参照—土地:使用权出售、房【屋买: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!定的价格 【    — 纳税人申》报的成?交价格、互换价格差!额,明显:偏低且无正当理【。由的由税务机关依】照,中,华人民?共和国税收征收管】理法的规定核定 】   【  第五条  【契税的应纳》税,额,按,照计税依据乘以具】体适用税率》计算  !。   ?。。第,六条  有》下列情?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!  —。。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一:)国家机关、事【业单位、社》会团:体、军事单》位承受土地、房屋权!属用于办公、—。教学、?医疗、?科研、军事设施; !     !  :  (二)非营利性!的学校、医疗—机构、社会福—利,机构承受土地、房】屋权属用于办公、教!。学、医疗、科—研、:养老、救助;— , ,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》 (三)《承,受荒山、《荒地、?荒滩土地使用权用】于农、林、牧、渔】业生产; !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四)婚】姻关系存续期—间夫妻之间变更土】地、房屋权属—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五】)法定继承人通过继!承承受土地、房【屋权属; !。 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六)依照法》律规定应当予—以免:税的外国驻》华,使,馆、领事馆和国际组!织,。驻,华代表机《。构承受土地、房屋权!属 ? ,     根】据国民经济和社会】。。。发展:的需要?国务院对居民住房】。需求:保,障、企业改制重组、!灾后:重建等情形可—以规定免《征或者减征契—。。税报全国人民代【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!案  】   第七条  】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!可,以决定对下列—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!税 【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一)—因,土地、房屋被县级】以上人民政府征【收、征用重》新承受土地、房【。屋权属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。。(二)因不可—抗力:灭失住房重新承【受住:房权属?    ! ,前款规定的免征【或者减征《契税的具体》办法由省、》自治区、《。直,辖市人?民政府?。提出报同级人民代】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决定并报《全,国人民代表》大会常务委员会和】国务:院备案 】    《 第八条《  纳?税人改变有》关土地、房屋—的用途或者》有其他不再属—。于本法第六条规定的!。免征、减征契税【情,形的应当缴纳—已经免征、减—征,的税款 》 :  ?   第九条  契!税,的纳税义务发生【时间为纳税人签【订土地、房》屋权:属转移合《。。。同的当日或》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!有,土地、?房屋权属转》移合同?性质凭证的当日 !  》   第十条 【 ,纳税人应当在依法】办理土地、房屋权属!登记手续前申报缴】纳契税?。 , 》 ,   ?第十:一条  纳税人【办理纳税事宜后税】务机关应当开具契】税完:税凭证纳税人办理】。。土地、房屋权—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!构,应,当查验契税》完税、减《免税凭证或者—有关信息《。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!的不动?产登记机构不—予办:理土地、房屋权【属登记 —     【。第十二条《。  :在依法?办理土地、房屋【权属登记《前权属转移合—同、:权属转移合同—性质凭证不生效【、无效?、被撤销或者—。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!向税务机关》申请退还《已缴:纳的:税款税务机关—应当依法办理—。 : 《  :  第十三条  税!务机关应当与相关部!门,建立:契税涉税信》息,共享和工作》配,合,机制自然资源、【住房城乡建设、【民政、公安等相关】部门应当及时向税】务机关提供与转【移土地、房屋权属有!关的信息《协助税务机》关加强契税征收管】理  】   税务机关【及其:工作人员对税收【征收管理过程中知悉!。的纳税人的个人信】息应:。当依法予《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!非,法向他人提供 ! :     》。第十四条《  契税由土地【、房:屋所在地《的税务机关依—照本法和中》华人:民,共和国税收》征收:管,理法的规定征—收管理 》  》   ?第,十,五条:  纳?税人、税务机关【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!法规: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!。和国税?收征收?管,理,法,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】规定追究法》律责:任  】   ?第十:六,。条,  本?法自202》1,年9:月1日起施行1【997年7月7日】国务:院发布的中华—人民共和《国,契税暂行条例同【时废止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