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,。五节: ,土地经营权
【
— ?。。 第三十六条 】承包方可以自主【决,定依:法采取出《租(:。。转包)、入股—或者其?他方式向他人流转】土地经营权并向【发包方?备,案
《
【第三十七《。。条 土地》经营:权,人有权在《合同:约定的期限内占【有农村土《地自主开展农—业生产经营并取【得,收益
】 第三十八】。条 土地经营权】流转应当遵》循以下原则
【
》 《 (一)—依法、?自愿、有偿任—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!迫或者阻碍土—地经营权《流转;?。
— 】(二)不得改变土】地所有权的性质【和土地的《农业用?途不得破坏农—业综合?生产能力和》农业生态环境;【
— ? (三)流!转期限不《。得超过承包期—的剩余?期限;
! 【 (四)受》让方须有农业经营】能力或者资质;
!
【 ? (五)在同等条!件下本?集体经济组织成员】享有优先权
【
?
第—三十九条 —土地经营权流—。转,的,价款应当由》当事人双方协商【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!包方所有任何组【织和个人不》得,擅自截留、扣缴【
?
【。第四:十条 土》地经:营权:。流转当事人》双方应当签订—书面流转合同—
】 :土地经营权流转【合,同一般包《括以下条款
】。
》 (一)!双方当事人的姓名、!住所;
!。。 : (【二)流?转土地的《名称、坐落、面积、!质量等?级;:
:
?
, 》 (三)流转期!限和起?止日期;
【
】 (四》)流转土《地的用?。途;
! (五!)双: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!务;
?
《
: , —。(六:)流转价款及支【付方式;《
【。 (七!)土地被依法征【收、征用、占用时】有关补偿费的归属】;,
:
《 《 《。(,八,),违,约责:任
! 承包方》将土地交由他—人代耕不超过一年】。的,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!
】 第四十一条 !。土地经营权流—转期:限为五年以上—的当:。事人可?以,向登:记机:构申请土地经营【。权登记未经登—记不得对抗》善意:第三人
【
》 第四十二》条 承包方不【得单方解除土地经】营,权流:转,。合同但受《。让方有下列情形【。之一的除外》
— 】。(一)擅自改变土地!的农业用途;
!
【 《(二)弃耕抛荒连续!两年以上;
】
,
《 —。(三)给土地造成严!重损害或者严重破】坏土地?生,态环:境;
! 《。 (四》)其他严重违—约行:为
! 第四十三条【 经承包方同意】受让方可《以依:法,投,资改良?土壤建?设农业生产》附属、配套设—施并按?照合同约定对—其,投资部分获得合【理补偿
】
第四【十四条 承包方】流转土地经营权【的其与?发包方?的,承,包关系?不变:
— : 第四十五条 】 县级以上地方人】民政府应当建—立工商企《。业等:社会资本通过流转】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!格审:查、项目审核和风险!。防范制度
【
—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!。本通过?流转取得土》地经:营权的本《集体经济组织—可以收取适量管理费!用
《
,
具【体办:法由国务院农业【农村:、林业和草原主管】部门规定
】
—第四十六《条 : 经承包方书—面同意并向本集体】经济组?织备案受让》方可以再流转土【。地经营权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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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四:十七条 》承包方可以用承包】地的土地经营权【。。向金融?机构:融资担保并向发【包方备案受》。让方通过流转取得】的土地经营权经承包!方书面?同意并?向发包方备案—可以向金融机构融】资,担保:。
! ,担保物权自》融资担保《合同生效时设立【当,事人可以向登记【机构申请登记—;未经登记》不得对抗善意—第三人
《
— ?实现担保物权时担】保物权人有权就【土地经营权优先受偿!
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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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土地经营权融资担】保办法由国务—。。院有关?部门规定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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