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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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发包【方和承包方的—权利:和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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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三条 农》民集体?所有的土地依法【属于村农《。民集体?所有的由《村集体?经济组织《或者村民委员会发】包;已经《分别属于村》内两个以上农—村,集体经济组》织的:农民集体《。所,有的:由村内?各该农村《集体经济《组织或?者村民小组发包村】集体经济组织—或者:村民委员会发—。包的不得改》变村:内各集体经》济,组织农民集体所有】的土地的所有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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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所有!。依,法由农民集体使【用的农村土地由【使用该土地的农村】集体经济组织、村】民委:员,。会,或者村?民小组发包
【
》 : 第十四条 发】包方享有下列—权,利
! ? (一)—发包本?集,体所有的或者国【家所有?依法由本集体使用】的农村土地;—
】 《 (二)监督承】包方:依照承?包合:同约定?。。。的用途合理利—用和保护土地;【
— 《 (三—)制止承包》方,损害承包《地和农业资源—的行为;
】
— ? (:四):法律、行政法规【规定:的其他权利
—
》 第》十五条 发包方承!担下列?义务
《
! :。 (一)维护承【包方:的土地承包经营权】不得非法变更、【解,除承包合《同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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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尊重承!包方的生《产经营?自主权不得干涉承】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!生产经营活动;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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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)依!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!包方提供生》产,、技术、信》息等服务《;,
》
【 (四)》执,行县、乡(镇—)土:地利用总体规划【组织本?集体经济《组织内的农业基础】设施:建设;?
【 》 (?五,),法律、行《政法:规规定?的其他义务
!
第【十六条 》家庭承包的承—包方是本集体经济】。组织的农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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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!户内:家庭成员依》法平等享有》承包土地的各项【权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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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七—条 承包方—享有下列权利
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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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)—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!、收益的《权,利有权自主组—织生产经营和处【置产品;
》
,
— (二】)依法?互换、转让土地【承包:。经,营权;
【
,
】 (:三)依法流》转土地经《营权;
】
, (!四):承包地被依》法征收、征用、占用!的,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!补偿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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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: 《 (五)法【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!其他权?利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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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八条 — 承包?方承担?下,列义务
】
《 : (《一)维持土地的农】业用途未《经,依法批准不得用【于非农建设》;
?
【 (二【)依法保护》和合理利用土地不】得,给土地造成永久【性损害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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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—)法:律、行政《法规规定的其他【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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