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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 通!用航空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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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一百四十五条 【 通用航空是指使】用民:用航空器《从事公共航空运输】以外的民用》航空活动《包括从事工》。业、农业、林业、】渔业和建筑业的作】业飞:行,以及:医疗卫生、抢—险救灾、气》象探测、海洋—监测、科学》实,验、教育训》练、文化体育—等方面的飞行—活动
》
【。第一百四十六条 】 从事?通用航空活动应当】具,备下列条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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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 (一)有与所从!。事的通用航空—活动相适应符—合保:证飞行安全要求的】。民用航空《器;
】 : , 《 (二)有必需的依!法取得执照的航空】人员;
! — (三)符合【法律、行政》。法规规定《的其他条件
】
《。 , :从事经营《性通用航《。空限:于企业法人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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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第?一百四?。十七条 》。从事非?经营性通用航空的】应当向国务》院民用航空主管【部门办理登记—
?
》 , 从事经营性通用】航,空的应当向国务院】民用航空主管—。部门申请领取—通用航空经营许【可,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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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一百四十八条 ! 通用航空》企业从?事经营性通用航【空活动应《。当与:用,户订立书面合同但】是紧急情况下的救】护,或者救灾飞》行除外
》
】第,一百四十九条 【 ,组织:实施作业飞行时应当!采,取有效措施保证飞】行安全保护环境【和生态平衡》防,止对环境、》居民:、,作物或者牲》畜等造成损害—
【 第一》百,五十条 从—事通用航空活动的】应,当投保地面第三人责!任险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