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—节 飞行必备—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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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九十条 — 从事飞行的民用航!空器应当携带下【列文:件,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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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(一)】民用航?空器国籍登记—证,书;
》
》 》 (二)民用航空】器适航证书;—
》
, : —(三)机组》人员相应的执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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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四)民用—航空器航行》。记录簿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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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五)装有!无线电设备的民用航!空器其无线电台执照!;
! (六)!载有旅客的》民用航空器其—所载旅?客姓名及其出发【地点和目的地点【的清单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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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(七)载有货物的】民,用航:。。空器其所载货物【的舱:单和明细的》。申报单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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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(《八,。)根据飞行任务应当!携带的其他文—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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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《 民用航空器—未按规定携带—前款所列文》件的国务院民用航】空主管部门或者【。其授权的《地区民用航空管理】机构可以禁止该民】用航空器起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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