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。节 代理终止—
《
【 第一?百七十三条 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委托代?理终止
《
!。 (》一):代理期间《届,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!;,。
:
】 ? (二)被代理【人取:消委托或者》代理人辞去委托【;,
?
,
— , (《。三)代理人》丧失民事行为能力】;
【 【 (四)代理—人或者被代理人死】亡;
《
— 《 :(五)?作为代理人》或,者,。被代理人的法人、非!法人组织终止—
【 第一百七十四!条 被代》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!形之一的委托代理】人实施?的代理?行为有?效
!。 , : (一)代【理人不知道并且【不应当?知道被代《理人死亡;
!。
? — (二)《被代理?人的:继承人予以承—认;
》
《。 ? (三)【授权中?明确代理权在—。代理事务《完成时终《止;
】 : (四)!被,代理人死亡前—已经实施《为了被代《理人的?继承人的利益—继续代理
】
: 《作为被代理人—的法人、非》。。法人:。组织终止的参照【适用:前款:规定
《
— 第一百七十五条! 有?下列情?形之一?。的法定代理终—止
》
《 , (一【)被:代理人取得或者恢】。复完全民事》行为能力;
【
?
】 (:二,)代理人丧失—民事行为《能力;
《
,
【 《 (三?)代理人或者—被,代理人死亡》;
?
:
: 《 (》四)法律规定的其他!情形
《